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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蓬莱市退休女教师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今年六十一岁的丛淑华女士是大辛店中学的一位退休教师。修炼大法前因在学校办黑板报不慎摔伤,留下严重的“颅底骨折后遗症”,当年她二十九岁,年纪轻轻,五脏六腑都有毛病。修炼大法后,全身的病都好了,成了完全健康的人。

可是因为坚持信仰,丛淑华曾被中共三次非法行政拘留,被绑架、抄家八次,在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遭洗脑迫害。十六年来,一次次的绑架抄家、拘留,家人经常遭到恐吓、威胁,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同时在物质上也遭受同样的损失。

丛淑华说:“我的孩子从烟台技校毕业后就业难,因为我们一家三口各自的户口页上都打有法轮功监控户标志(‘012056128家庭户’)孩子至今待业在家。遭受迫害的我和我的家人,无时无刻都生活在恐惧中,天天都是出入大门紧锁,真是家无宁日,国无宁日。”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丛淑华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下面是丛淑华女士的《刑事控告书》中的部份叙述。

法轮功使我重获新生

学法轮功以前,我在大辛店镇大呼家联中教书。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八号这天下午,课外活动,在语文组换写黑板报时,我在特制的人头高的大高凳子上,因受力失衡,被别人踩倒了,凳子倒了,我也从高凳子上摔下来了,当时就昏死过去很久。校长派老师用手推车把我送到大辛店二院治疗。

醒过来后,脑袋疼得厉害,头晕眼花,满脸淤血,住了几天也没治好,就出院了,可是留下了后遗症:大脑没有记忆,天天轰隆,后脑疼痛、失眠。吃药打针都治不好。先后去了蓬莱、烟台、济南都治不好,医生说是“颅底骨折后遗症”,不好治。眼看不清东西,戴眼镜了,耳朵响听力差,鼻子没有嗅觉,残废了。因为是公伤,开始单位给报销,一年后就不给报销了,因为是民办教师。我不服,曾多次找教育局长寻求解决,虽然各项证明材料齐全,但没有给我钱的,不能上班了,就扣工资,不承认是公伤致残了,那年我才二十九岁。

意外的伤害改变了我的命运,因为头疼常年不能睡觉,年纪轻轻的五脏六腑都有毛病了,胃窦炎,心律不齐心慌,肝大脾大,腰腿痛,而且心里有块病痛起来不要命,每天都需吃很多药,头都吃木了像个痴呆老人,七年的头痛失眠折磨的我不能上班了,没办法,九零年,我到蓬莱市教育局申请长休,那年我才三十五岁。

长休后,天天躺在床上睡觉也睡不着,自己的孩子都看不了,叫外婆看着,家务活都没有能力干,何况果园里的活更干不了。九二年,有来传气功的,为了治病,为了活命我练了气功,一练好几年都没有把病炼好,九六年,又添了妇科大病,治了一年也没治好,差点要了命。

自从我学炼法轮功,我能睡觉了,从一九八三年到一九九七年以来,我都不知道睡觉的滋味。能睡觉了,身上也有劲了,不知不觉中身上各种病也都不翼而飞了,不长时间,我头好了,眼好了,不用戴眼镜了。我没花一分钱,不但病好了,走路一身轻,能上果园干活了,能管理我家的五十亩果园了,而且世界观也发生了彻底的改变,知道自己如何做好人了。真正体验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

师父教导我们按“真、善、忍”标准修心性提高层次,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处为别人着想。我炼功炼好了身体,全家人都很高兴,都很支持我炼法轮功,也都无限感激李洪志师父的救度之恩,可谓感恩不尽。

通过学法炼功,我对法轮功有了更深的了解。其实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教人重德行善,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真、善、忍”标准提升道德水准。修炼法轮功,不但能祛病健身,还能使人变的诚实、善良、宽容、平和。与别人有矛盾时,向内找自己哪里做的不好,把不好的都修去,修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境界。可以说,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短短几年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台湾、香港。世界需要“真、善、忍”。

为什么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十六年,法轮功不但没镇压倒,反而修者日增,大法修炼者为其舍命而不足惜?因为法轮大法是真理,是正法!邪不压正!我们维护的是“真、善、忍”真理,好人不是越多越好吗?当然人各有志,信仰自由!我的命是法轮大法给的,法轮功使我变成了一个能为别人着想的好人。

记得一九九八年那年,住房紧张买房难,为了照顾事业单位职工,由教育局主持什么“阳光工程”,给全市事业单位缺房户解决住房问题(一千多元/平方米),单位把我叫去填表,按理我当时是单身职工,最需要房子,买了自己不住,反手再卖了,还能再赚一栋,那时物欲横流,谁都会这么做的。填表时,我看桌上那一堆表,心想,我是炼功人,应该把房子让给最需要房子的人。于是我对会计说,这表我不填了,房子是有限的,我把它让给最需要的人。会计对我说,房子便宜,机会难得啊。我说等再有机会吧。其实机会只有一次,我单位只要是写申请的都有房子,就我没有,可我不后悔,是师父教我提升了境界。这事过后,对家人、对单位、对社会反响太大了,都觉的炼法轮功的人不可思议,这法轮功太好了。

为法轮功说句公道 屡遭绑架、抄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那天,我正在家里果园打药,我为了说句公道话,抱着对政府的信任,我和全国所有的法轮功学员一样,进京上访证实法。走到烟台火车站被截,据说海陆空都被警察封锁了,去不了了。我和本村的另两位学员回家了。可我心里不是滋味。法轮功这么好为什么会被打压,是不是政府及江泽民不了解我们的情况?我们作为学员应该负责的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虽然我家有五十亩果园,有六个工人常年干活,我全盘管理,我上北京肯定会受经济损失,如果一遍药打不好,就会影响全年的产量。但是江泽民现在在打压一亿人的信仰,破坏太大了,我这个小家损失点没啥,我一定上北京找江泽民说说,澄清这个事实,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

我是为国家、民族、信仰而走出家门,为捍卫真理而舍生取义。二零零零年四月五日,我和同修韩学芹坐火车又去北京上访,在同修家住五天后,十一日,我们到广场炼功,刚炼不一会儿,就被跟前的警察抓捕塞进警车拉到驻京办,被等在那里找我五天的校长张大强,警察王光东,政府侯姓官员接走,直接送我们三人到山东蓬莱市拘留所,非法关押我们十五天后,警车又把我们接回大辛店分局,挨个审讯,打骂。韩学芹被局长郝建伟边骂边扇一个耳光,关押了一天后才放我们回家。

因为我上访,单位就罚我二千四百三十元,还停发我五个月工资。从此我家就再也没安宁过,不是进家找我,就是到果园里找,单位派好几帮人监控我:有杨世平校长、李克义校长,分局孙建春专职看着我,政府李凤天天来我家要书,不让炼功,组织所谓学习班,抓我,监视我,不让我上访,干扰我证实法,影响我管理果园、打药,招了害虫。晚上警车、警察或者租用民用车在暗地里监视我,我的家人生活在极度恐惧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三九天,我和几个同修再次进京上访(行使公民的上访权利),早晨四点多钟,我刚出家门就被蹲坑的警察迟磊抓住,他硬把我拖到分局,局长、校长、警员轮班审讯我,女警官进门对我非法搜身,我以不配合来抗议对我上访的阻挠,他们叫我在分局办公室站了一夜,第二天送我到蓬莱拘留所迫害我十五天。在拘留所,我们同监室八个学员,有天我们炼完动功,正在床上打坐,值班员由永俊警察可能是从监控看到我们在炼功,气冲冲的来到门前“通”的一脚把门踢开,真是声震屋瓦,他骂骂咧咧地挨个打我们,看我们还在炼,又把我们一个一个的从床上边打边拖到水泥地上,我们心不动始终都在打坐,数九隆冬,寒风刺骨,我们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打坐,坚如磐石,震慑了邪恶,由永俊警察不敢动了,气呼呼的走了,约摸一个钟头后,由永俊又进来报复我们,把我们的铺盖全抱走了,我们八个人坐在冰凉的板床上冻的一夜没睡。

第二天我们绝食反迫害,三天后,我们绝食成功,所长给我们铺盖,请求我们吃饭,从此我们可以自由的炼功,背法。炼功是我们的信仰,符合中国《宪法》,非法拘留就已经构成犯罪了。

“六一零”、公安骚扰 办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中央开“两会”,江泽民怕法轮功上访,授意全国“六一零办公室”又开始新一轮的大抓捕。大辛店镇政法委书记邹士翠,局长王明兴积极参与。傍晚,王明兴一伙到我家把我抓到镇电影院大院,关在一个大屋里,屋里全是从各村胁迫大队书记抓来的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晚上不让回家,外边大门紧锁,也不给被子盖,目的是阻止我们上访,逼迫我们放弃修炼,政府官员方文烈在台上对我们念关于中央诬蔑法轮功的文件,我们不听,绝食反迫害。

三天后,他们把二院医生胡香兰叫来拿着插管要给我们灌食,大家齐心协力抵制迫害,各村家人都来要人,四天后,不得不放了我们。我们的正义之举传遍了大辛店四个乡镇。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天不亮,我们正准备到果园打药、疏果套袋,还没出门,我就被大辛店分局四五个警察绑架了,把我们蓬莱市绑架的十九位法轮功学员送到山东省淄博王村劳教所洗脑班迫害,十一天后,强迫我放弃了修炼。大辛店跟车的是镇老武装部长刘海亭,大辛店和我一同被抓的有东杨李庭绪,被逼迫放弃修炼至今还不敢修炼法轮功,中共把好人转化成坏人。是非颠倒啊!

二零零一年七八月份,蓬莱市六一零在大辛店镇崮寺店村办邪恶“转化”班,它存在两年,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送到淄博王村或崮寺店“转化”,有的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家里活没人干了,家也没人管了,江泽民耗费了国家四分之一的财政收入迫害法轮功,成立了狱外监狱,打骂、酷刑、强迫放弃修炼,影响极坏,它的存在,不仅仅是迫害法轮功学员,而是在迫害全国民众的信仰,用老百姓的纳税钱迫害百姓。

“六一零”、公安绑架、抄家 被迫流离失所

六一零主任李凤,局长王明兴,负责人宋成志、刘芳等主持,二零零五年八月二日上午七八点钟,蓬莱市六一零主任聂喜军带领国保五六个警察来我家绑架我,抄家。大辛店分局迟文东在场参与,聂喜军又把大辛店中学王涛主任找来参与翻家,他们象土匪一样到处乱翻,我丈夫不让他们翻,质问聂喜军:没有搜查证搜查是违法的。聂喜军说:我可以现开。随后还逼迫我丈夫把写字台的柜门用锤子砸开了,里面的东西全抄走了。有大法书籍、九评、资料、师父法像、护身符等许多私人财物,价值几千元。

直到中午十二点多钟,他们把抄我的东西都装上了警车,把我也塞到警车里拉到大辛店分局,把我交给值班人员后,聂喜军一伙就到分局旁边的金山大酒店大吃大喝起来。我想我是在做好人,不能承认迫害,我是来救人的,不能被他们关在这里,于是我正念逃出了分局,免遭迫害。

从此我在外流离失所了半年多。为了找到我,大辛店六一零主任李凤,以搞计划生育或妇女工作为名,几乎天天都到大辛店镇辖区的四个乡镇各个大法弟子家无证搜查。据说她每到谁家都进屋挨个房间找一遍,还花言巧语骗那些诚实朴实的农家百姓。李凤参与迫害我们八年,讲什么真相都不听,昧着良心迫害好人,助纣为虐。

我流离失所后,果园没有人看管了,孩子上学也没人管了,一切都瘫痪了,损失惨重,我公爹也因为我这事生病了。我家有五十多亩果园,三千多棵果树,十三年树龄正值盛果期,每年套袋一百多万个,今年又是大年,本想会有个好收成,可是因为我被迫害在外,损失惨重。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北京奥运期间,大辛店分局赵长胜、聂洪林、孙建春等几个警察到学员门洪芬家绑架了我、门洪芬、付桂香三人。我们只是在家学法。我们对警察讲真相,他们非但不听,还说我们是非法聚会,强行把我们劫持到大辛店分局,还抄走了几本大法书和七十盘神韵光盘。在分局,我们几个挨个被审,我趁机走脱,在外流离失所了两个多月。付桂香被放回家,门洪芬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六一零”多年持续骚扰 生意遭损失 家人受伤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中国十年大庆,大辛店镇政府六一零主任李月莲,一大早就带领四五个警察来我家绑架我,我给李月莲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违法必究的道理,告诉他们大法是来救人的,迫害信仰迫害好人有罪。李月莲不听,一意孤行,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每间屋到处乱翻,连我家盖房的进货料单、记工本,家庭日记的书皮上面写有“法轮大法好”的字样都给抄走了,还抄走了我儿子的台式电脑,价值五千元。

那时我家正在翻新房子,一切都是我主持,我被抓走了,瓦工不知怎么干了,雇工每天一百六十元,损失不少,同时也都受到了惊吓。警察先把我拉到政府关押,孙建春和另一个警察看着我。他们怕我走脱,不让我上厕所,我抗议对我的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欲找书记反映,他们不让。让我在屋内厕所方便,还不允许关门,走廊里办事的人都能看见我在开着门方便,就因为我炼法轮功做好人,就可以随意羞辱、侮辱我的人格吗?

中午饭后,警局又把我送到马格庄洗脑班黑窝,他们把我放在车子后备箱内。两个警察在我跟前看着我。在洗脑班,我看见市政法委书记李杰峰、国保大队迟福利,是他们在实施这次抓捕行动。李月莲把我当成了阶级敌人,吃饭时大声吼我:“今天你吃白馒头,明天你吃窝窝头,咸菜!”迫害一天后,我们三人都送蓬莱拘留所迫害十五天。蓬莱秦翠华坐四天四夜铁椅子,酷刑迫害,不让睡觉,出狱后不久秦翠华被迫害的妇科大出血六十多天,差一点送了命。潮水栾日玲坐四天四夜板床,七十多岁的老人不让睡觉,无时无刻都在被审讯,几个轮班的警察都熬红了双眼,我亲眼看到曲以涛、刘玉明、迟福利等都在场监督。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天不亮,大辛店六一零主任李月莲带分局几个警察又来我家抓我,翻家,我从家里走脱。据我丈夫说,他们没抓到我不死心,进门就乱翻,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连我家的老鼠洞都查看了,抄走了我的小EVD机(四百六十元一台),因为里面有盘炼功带,还有大法资料。我在外流离失所二个多月。他们到处找我,我有家不能回,连我公爹烧“百日”都没参加,他们的迫害给我的亲人造成的伤害太大了。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两点钟,由于恶人构陷,槐树庄法轮功学员:李有亮,王淑芹,孙儒学,张爱芝,王云仁,王云吉,宫玉乾等几位学员在家学法遭绑架,牵扯到我,他们为加害我,曲以涛和一法官上劳教所找门洪芬,调查关于我的事。

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大辛店分局几个警察来我家抓我,说是关于李有亮的事,我从家里走脱了,使邪恶的阴谋没有得逞。他们是谁我没看见,我丈夫也不认识。警察威胁我丈夫、儿子说:好好看着我不让出去,否则抓去“劳教”。就因为我炼法轮功,自觉做好人,警察放着正事不做,却来我家要挟我及我的家人,这不是知法犯法吗?

几次都没有抓到我本人,“六一零”不死心,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六日这天又来抓我。那天我家在大辛店粮管所张代波冷库包苹果,三十多人干活。十一点多钟,我突然看见一辆警车停在大木桶垛后边,我知道是来抓我的,我想我是来救人的,他们不想得救也不允许他们干扰我劝别人得救,于是我迅速跑进四号冷库关上大门,工人迟振芝把大门锁死了,警察虽怀疑我在这个库里,但工人不说,谁也不知道。警察搜遍了冷库都没有找到我,又挨个问工人,每个工人都明白真相,谁都不告诉他们。三个多小时警车开走了,工人都吓坏了,一下午没干活,损失不少。

警察找不到我始终不死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冬至这天)大辛店分局三个警察又突然到我家,把我堵在家里,强迫我写“不修炼的保证”,那个头头对我说:“今天如果有两个人在一起,就是非法聚会,今天就把你带走。”不让我出去,我告诉他们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哪条法律规定两个人在一起是非法聚会?

这十六年来,我遭受了许多魔难,吃了不少苦,但是我坚信我修炼的大法没有错,无论我做了什么,我都是自己掏钱,平时遵纪守法,自觉做好人,修心向善,这不是在福益社会吗?如果大家都修心向善,不做坏事,都没有警察这个职业了。

法轮大法能给百姓,家庭,社会开创福份,全国各个行业都有修大法的,当领导的人不吃喝卡拿要,不贪不淫,当医生不收红包,自觉做好人,好人越多不是越好吗?善恶有报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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