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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报告:9~10月份,258人被诬判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二零一六年九至十月份,中共继续执行迫害政策,对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法轮功学员以非法判刑的方式进行迫害。

概述

二零一六年九至十月份明慧网报道的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共258人,从二零一六年一月至十月,明慧网报道的被中共判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累计961人。从下面的统计图可以看出,中共打着法律的幌子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今年呈上升趋势,由一~二月的112人被诬判,增至九~十月的258人。

2016年1~10月明慧网报道961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
2016年1~10月明慧网报道961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

[注]: 由于中共从抓人到庭审再到判刑,常常因见不得人而严密封锁信息,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冒着各种危险搜集、核对信息,再突破网络封锁将消息发给明慧网,因此对判刑案例的报道时间和判刑时间会有一定差异,本文的人数统计按明慧网报道时间。

根据收集到的年龄信息,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年龄最小的是广西的刘心愿,28岁;年龄最长的是云南省李培高,80岁。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来自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被非法判刑人数最多的省份为:山东44人,辽宁36人,黑龙江20人。

被非法强加的刑期从6个月到10年不等。

2016年9~10月明慧网报道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人数按地区分布
2016年9~10月明慧网报道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人数按地区分布

9-10月份,中共法庭诬判法轮功学员分布及邪恶排名

区域 判刑人数 排名 区域 判刑人数 排名
山东441贵州69
辽宁362安徽69
黑龙江203湖南510
广东164云南510
吉林125内蒙古510
河南125重庆411
江苏125浙江411
四川125山西411
湖北106广西312
上海97新疆312
北京78福建213
天津69陕西213
河北69宁夏114
江西69  10
合计   258人 

由于中共掩盖事实、封锁网络,明慧网报道的案例仅为实际判刑案例的一部分,所以以上数字均为不完全统计。

一、好人被判刑

在中共法庭遭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他们都是遵循真善忍做好人被中共迫害的,他们中许多人都是社会精英如有工程师、老师等。

周向阳夫妇被非法判重刑 律师“为捍卫法律正义和真、善、忍普世价值而辩”

天津市工程师周向阳、李珊珊夫妇
天津市工程师周向阳、李珊珊夫妇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报道,最近一份题目为“为捍卫法律正义和真、善、忍普世价值而辩”的无罪辩护词引起巨大反响。九月十三日,天津东丽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周向阳和他的妻子李珊珊非法开庭,法院警戒森严,天津当局动用了百十号的警员和便衣,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还有警察来回巡逻,法院外面至少停着十辆警车和特警的车辆。周向阳是全国首批造价工程师,曾被冤判九年,在牢里受过酷刑迫害。李珊珊仅仅是为了丈夫申诉,两次被非法劳教三年多。

四位辩护律师——余文生、张赞宁、常伯阳、和张科科为周向阳夫妇做了无罪辩护,震撼人心。律师指出信仰真善忍对国家,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是违法的;共产党已涉嫌构成反人类罪。

辩护词中说,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迫害,是借着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是完全非法的。虽然用法律打压,但并非是依法打压,而是依据江泽民个人的指令。

律师们还高度评价了法轮功学员们的言行,他们是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去做,作品德高尚的人。辩护词中说:“实践中,法轮功学员在我们身边,世界范围内,在十七年遭诬蔑打压的岁月里,没有以暴制暴、没有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法轮功学员所展现出的境界甚至已被看作中华复兴、道德回升的希望。打压真善忍信仰,就是无视自己的良知,在摧毁人类的普世价值,毁我道德,毁我美好,毁我希望!”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周向阳、李珊珊夫妇的辩护律师,分别接到了天津东丽区法院法官张亚玲的电话通知,称已对周向阳、李珊珊下达了刑事判决书,判决周向阳七年,李珊珊六年。目前周向阳和家人已经上诉。

二、司法程序违法 阻止律师辩护 亲朋旁听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完全是违法的,完全听命与政法委610的命令。所以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公检法司人员暗箱操作,千方百计的阻止律师及当事人和亲属的无罪辩护。普遍采取庭审走过场、证据造假、刑讯逼供、甚至殴打律师、不通知家属、律师秘密审判。

法官听命政法委的命令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赵丽亚、孙春花。律师为赵丽亚做了无罪辩护。九月七日,叶县法院对赵丽亚非法判刑四年。律师问法官判刑依据是什么?法官表示自己做不了主,是政法委下的命令。

殴打律师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栗从春、李明涛、申有亮、王英茹、万梅花、罗金玉六人。开庭前和整个庭审过程中,肥乡区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等人员,执法犯法,明目张胆地在法庭内外践踏法律,在法院外绑架民众,在法庭上阻挠律师辩护,不让当事人说话。一位代理律师当庭遭到法警殴打。

在中共的所谓法庭上,殴打律师的恶行已不止一次了,全国许多地方都发生过。

律师被阻挡庭外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在泸州纳溪看守所内,对法轮功学员罗水珍非法庭审。律师按书面通知的地点提前到达泸州中级法院,而后听说开庭地点在看守所。律师赶往几十里外的看守所,可法官又不准律师使用自己的电脑,律师拒绝配合法院的违法行为,被阻挡庭外。

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开庭三十分钟不到,就草草收场。律师在开庭前后一直给法官、警察讲道理,善劝他们尊重法律,依法办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检察官用欺骗手段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天津武清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志勇非法下达刑事判决书,冤判高志勇四年半刑期。四月、五月,律师两次去看守所要求会见高志勇,但是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官沆瀣一气谎称“高志勇不愿接见”,采用欺骗手段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上午,武清法院对高志勇非法开庭,律师从多个角度讲述修炼法轮功无罪,控告江泽民是公民的权利。

律师问高志勇:“你家属委托我作你的辩护人,我曾两次去看守所约见你,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官都说你不配合,不见律师,你家里人非常担心你,你为什么不见律师?”高志勇回答:“我根本就不知道律师来约见我,没有人告诉我。”高志勇还说他被带上车时才被告知马上去开庭。

吉林省政法委610决定,不允许北京律师介入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敦化市法院在延吉龙景法院对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邓丽娟进行了非法庭审,参与非法庭审的有审判长周济民,审判员王翠玲,公诉人梁二胜等。

当邓丽娟问:“我的律师来了吗?”王翠玲谎称:“律师不给你辩护了。”之前为此事家属曾找法官理论,“我们花那么多钱请的律师,为何不允许辩护?”法官说:“这是610的决定,我们也没办法。”610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家属找到敦化市610的人,他们说“这是吉林省政法委610的决定,不允许北京律师介入。”邓丽娟被非法关押近一年,绑架时遭到敦化巡警大队警察酷刑迫害,不让睡觉,坐老虎凳,往身上浇凉水,薅掉很多头发。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在没通知律师、也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庭审二十八岁的女青年刘圣操,非法量刑三至四年。刘圣操在法庭抗议说:我有律师,所有的指证就是不属实。

刘圣操
刘圣操

整个庭审时间就三十分钟。结束后,刘圣操听到陪审人员私下议论说:“人家有律师,为什么不通知律师?”所谓“法官”郭芮说:“是北京律师,不能通知”,满不在乎的践踏法律。

第二天(二十三日),北京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刘圣操得知,刘圣操已被非法开庭。

期间丰满检察院撒谎,阻止律师阅卷、公安局做假证诬陷。

不走任何程序

据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报道,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被绑架的湖北襄阳市大法弟子胡高华,近日得知在没有走任何程序的情况下,已被襄阳市不法人员非法判刑三年,人现在已经被送往武汉女子监狱。

法官“就是不叫你们知道”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明慧网大陆综合消息:山东省高密市法轮功学员徐孝兰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李淑梅被非法判刑二年,张秀花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单纪花被非法判刑三年,现四人已被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高密市610办公室勾结高密市法院,暗箱操作式非法判决,在不通知当事人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诬陷审判,当法轮功学员单既花、张秀花的家属为其家人聘请律师之后,他们又以“已开过庭了”为由阻止律师介入,当家属质问高密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宗明海“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就偷着开庭”时,宗明海竟然说“就是不叫你们知道”,如此公然藐视法律,侮辱当事人。

不通知律师非法宣判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法院在未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孙建春、李祖平、霰春伟非法宣判,孙建春、霰春伟被非法判刑四年,李祖平三年半。三位学员都提起上诉。

淮南市公安:必须交15万元赎金,否则就不放人,关5年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法轮功学员赵淑女因诉江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淮南市。淮南市公安局不经任何司法程序就对赵淑女非法判刑和非法关押,恶警还勒索赵淑女的儿子,声称要想让公安局放人,必须交十五万元赎金,否则就不放人,关五年。赵淑女的儿子目前已准备聘请律师。

法院说余武平是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属

江西省宜春市法轮功学员余武平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被宜春市袁州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开庭时没有通知家属。家属找法院,法院说余武平是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属。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河北省唐山法轮功学员赖志强被绑架到唐山第一看守所,九月底,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押送河北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四监狱迫害。

三、中共法庭、公安敲诈勒索罚金84万9千4百元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封锁,肉体上消灭”。在对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判刑中,中共的警察公开抢劫钱财,中共法庭采取判刑加罚金的形式,把你判重刑还要叫你倾家荡产。

从明慧网公布的信息统计,9-10月份被判刑的258人中,有46人被敲诈勒索84万9千4百元。其中,41人被法庭处以罚金,22人被处以一至三万元罚金。5人被中共警察敲诈勒索。由于中共信息的封锁,这个数据是不完全统计。

9-10月份中共法庭(警察)非法敲诈勒索、罚金统计表


姓名 省份  法院罚款 姓名 省份  法院罚款 
孙作伟辽宁沈阳20000练光珠广东蕉岭10000
李志强辽宁沈阳10000麦治中广东茂名20000
孙秀娟辽宁沈阳10000柯郑基广东茂名15000
娄阿梅辽宁沈阳20000谢亦兰广东茂名10000
李英辽宁大连5000李素明广东茂名5000
李浩远辽宁大连5000何祖彬重庆 5000
李丽珍辽宁铁岭警察勒索3000金雨重庆 2000
谢建平辽宁朝阳20000朱勇重庆 2000
董桂霞辽宁葫芦岛5000梁翠荣黑龙江伊春10000
李玉杰辽宁葫芦岛5000赵海军黑龙江哈尔滨10000
宇美容山东济宁20000

杨晓刚

黑龙江佳木斯20000
杨晓琴山东济宁30000李玉兰黑龙江佳木斯20000
黄玉萍

山东

德州

国保警察偷走人民币

15000

边平鸽山西太原10000
杜纪群山东潍坊5000任小青山西太原5000
于兰芳山东潍坊5000吴素美浙江临海8000
李纪凤山东淄博25000吴素月浙江临海5000
张巧兰山东济宁14400鞠在平新疆石河子20000
刘永军江苏淮安5000高燕新疆石河子20000
丁百灵江苏淮安3000柴君侠河北唐山5000
谢丽华江苏南京30000胡玉根四川眉山5000
唐净梅江苏南京20000杨道文湖南岳阳3000
潘筱琴江苏南京20000陕富荣湖北老河口警察抢走20000
徐瑞萍广东揭阳警察抢走现金30多万刘翠芬北京 4000
潘庆年江苏南京10000袁运兰

湖北武汉警察抢劫

10000

合计法庭非法罚金:501400元;警察偷抢现金:348000 元;合计敲诈勒索:849400元

注:现金以最小值计算

例如:黑龙江佳木斯杨晓刚在明慧网曝光恶人恶行遭报复,九月一日,黑龙江佳木斯杨晓刚、李玉兰夫妇接到判决,杨晓刚、李玉兰各被判四年,并且每人被处两万元罚金,总计四万元。开庭是在佳木斯看守所秘密进行的,责任单位是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广东揭东法轮功学员徐瑞萍的家属接到辩护律师的通知,徐瑞萍被非法判刑十年。今年二月二十五日,揭阳市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和揭东派出所等五、六十人,绑架了徐瑞萍夫妇及外地来做客的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警察还抢走徐瑞萍家的私人物品、现金30多万。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山东济宁法轮大法弟子杨晓琴被济宁任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并勒索罚金三万元。宣判后,家属表示强烈不满。杨晓琴质问:你们不是人民的法官,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南京法轮功学员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被南京秦淮区法院“突袭”判刑,谢丽华被判三年,罚三万;唐净梅、潘筱琴被判二年,罚二万;潘庆年被判一年,罚一万。两天前秦淮区法院只说跟家属谈谈,只字未提开庭之事,就在家属毫无准备时突然定罪。

四、控告人权恶棍江泽民遭报复

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中国大陆已经有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控告江泽民是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诉讼权利,可是很多人却遭到当地警察的骚扰、绑架,甚至有人被非法批捕、庭审、判刑。

据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至十月份发表信息统计,有35人因控告江泽民被非法判刑,吉林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刘俊堂七十五岁被判七年;黑龙江哈尔滨市赵海军被判八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九支镇小学教师刘小林、夏成贵夫妇因依法控告江泽民,被合江教育局、九支中心校停课,刘小林被九支镇政府人员非法拘禁洗脑,后被合江国保、九支派出所非法抄家,被关进泸州纳溪看守所。其丈夫夏成贵被迫流离失所。

大概是在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刘小林在纳溪看守所被非法开庭,说是判八年。

明慧网九月六日份报道,江西省余江县潢溪镇法轮功学员潘水财,因诉江近日余江县法院通知家人,已经对潘水财非法判刑三年,人已经被劫持到江西珠湖劳改农场迫害。潘水财的女儿和女婿找国保大队长曾书传希望能让父亲见爷爷最后一面,并承诺以自己的身份担保,曾书传说:杀人放火的犯人都可以放,法轮功的人不可放。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潘水财的父亲抱憾去世。

原空军院校训练部教官刘家泽控告江泽民被非法庭审

原空军院校训练部教官、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家泽,因控告江泽民,遭中共报复,被绑架,被迫害十个月后,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庭审。

刘家泽
刘家泽

律师们就本案全方位的引用相关法律及实例论述:公民坚信某种信仰不违法,不构成犯罪,更不该受到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把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事实当作犯罪来侦察起诉,无论事实有无都不构成犯罪。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处罚依据是违宪违法的,是蓄意错用法律迫害信仰自由权。刘家泽以邮寄方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江泽民,这本是《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公诉人给他的罪名不成立。

律师还指出,国内众多律师为法轮功修炼者作无罪辩护,越来越多的检察机关不起诉法轮功修炼者,越来越多的法院免除或者从轻处理法轮功修炼者,说明公检法人员的逐渐觉醒,不愿意加害法轮功修炼者的事实,启悟法庭内司法人员遵从良知。

五、中共恶首江泽民最惧怕的事情正在发生

法官说:“中国的法制进步就要靠像你们这样的律师了!”

云南省昆明法轮功学员肖建蓉老师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被非法开庭,熊冬梅律师和郭连辉律师律师为她在法律方面严密论证作了无罪辩护。

律师们强调她与法轮功相关的一切行为合法,公诉人给她的罪名不成立。法律也没有规定谁、哪个国家机构有权规定哪一个组织为邪教组织或不是邪教组织,只有看其行为是否危害他人、危害社会,是否触犯法律的角度来判定而加以处罚。

两位律师指出: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只要你还有良知,自然就能称出是非轻重。自古以来,总是有像屈原一样忧国忧民的人存在,当这样的人接触到希望的时候,内心的正气会油然而生。希望执法人员、政府人员,都能真正去爱自己的国家和人民,真正的为人民有身心健康、自由幸福的权利服务!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律师握手,并情不自禁地对律师说:“中国的法制进步就要靠像你们这样的律师了!”律师也很激动,回答说:“如果法轮功学员听到这句话会原谅您的。”

法庭上,肖建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了法轮功好,能拯救人的身体和灵魂;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错,自己的一切行为合法。

江苏杨亚平被开庭 援助律师改称无罪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对江苏盐城阜宁县法轮功学员杨亚平女士非法开庭。

到庭的律师有两位,一位是杨亚平聘请的北京律师,北京律师慷慨陈词,就真、善、忍是普世价值;现行国家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说法轮功是×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个人的言论、报纸的宣传不是法律;当事人违犯了哪一条法律,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实施;两高司法解释没有司法解释权,是非法的;传《九评共产党》是合法的等各方面做了无罪辩护。

另一位由法庭指派的援助律师本准备是做有罪辩护,但开庭后一直都没有说话,随着当事人和北京律师的深入讲真相,信仰合法、迫害有罪的陈述,这位援助律师发生了彻底的转变,在最后辩护词中,表明杨亚平没有罪,她炼法轮功是为了做好人,她是个很善良的人。

整个庭审过程显然正义压倒了邪恶,律师和当事人语气虽然平缓,但有理、有据,有力的点明了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非法。让在座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杨亚平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日在温州打工被非法抓捕,现被关押在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因不穿囚服,被上“约束带”,全身不能动,被关禁闭,戴脚镣长达半月之久。

北京延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秦守荣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秦守荣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对她的取保候审的决定。秦守荣从检察院取回两个法律文件“京延检公诉邢不诉【2016】16号”与“京延检公诉解保【2016】16号”。

京延检公诉邢不诉【2016】16号的部分内容
京延检公诉邢不诉【2016】16号的部分内容
京延检公诉解保【2016】16号
京延检公诉解保【2016】16号

《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说:“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认为:在秦守荣家扣押的法轮功宣传品中,同一版式且内容重复的宣传品数量未明显超过炼功自用的范畴,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秦守荣不起诉。”

需要指出的是,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对人们身心健康、对家庭社会都有益,宣传品多多益善,不存在超过一定数量就成为可以拿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证据”。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等一批高级离休退休老干部在一九九八年递交中央的一份关于法轮功的报告中得出的结论一样“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齐齐哈尔公诉人承认证据非法 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上午九时,齐齐哈尔龙沙区法院非法庭审屈树荣女士,律师辩护有理有据,公诉人承认证据来源的非法,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屈树荣在龙沙区新化小区向世人赠送法轮功真相台历,被五龙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尹起才等人殴打屈树荣并非法扣押其银行卡和手机等个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开庭前,法官杨文静只给屈树荣的丈夫和女儿发放了旁听证,只允许其二人入庭参加旁听。庭内,除预留的两个空位外,其余三十四个座位早已坐满了政法委工作人员。

旁听席34名政法委人员
旁听席34名政法委人员

屈树荣的家属为其聘请了两位律师做无罪辩护。他们分别是来自北京的余文生律师和湖南的胡林政律师。

1、当庭陈述被行刑逼供

法庭上,公诉人杜艳红指控屈树荣,抛出一些莫须有的“证据”。

辩护律师首先要求,让屈树荣讲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发生绑架的经过:

屈树荣讲述她的遭遇:在警车上被警察拳打脚踢,在派出所地下室,坐铁椅子(实际就是老虎凳)两腿绑上,在两腿下面往起垫方砖,把胳膊背到后边戴上手铐,手铐已卡入肉里,扇耳光,头套铁盔,警察猛敲铁盔。警察夏英杰说:“再垫高点,说!再不说牙给你打掉。”所长鞠兴明说:“厕所没监控,拖到厕所去打”。两个“610”的人在派出所对她暴力殴打……

2、预审警察出庭接受质询

随后,律师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律师在开庭前要求法院证人出庭)审判长问证人,你叫什么名字?证人回答:“尹起才。”工作单位?“五龙派出所警察。”今天叫你出庭,知不知道什么事?尹起才答“知道”。

审判长问证人,你们十一月八号抓的人,为什么十一月十一号才送走?十一号什么时间送的?证人答,后半夜两点多。审判长问:你们这几天都干什么了?证人尹起才说:“提问了”。审判长问:“提问超没超时间”?证人沉默不语。

审判长又问当事人,警察为什么打你?屈树荣回答:“警察问我家住在哪,台历哪来的?我都回答了,他们不相信,还打我,给我上刑。”

审判长又问证人:“当事人都告诉你了,你为什么还要用刑?”证人不出声,低着头。

胡律师问证人,你们搜查时当事人在不在场?有没有搜查证?证人答:“没在场,没有搜查证,过后补的。”

律师又问,你超期羁押三个月才下批捕。律师气愤地说你知不知道你犯罪?尹起才低头不语。

3、启动排除非法取证据程序

面对莫须有的多项捏造屈树荣的“证据”,两位律师据理力争,要求法庭启动排除非法取证据程序(即排非程序)。

最后法庭启动了排非程序。两位律师把这些捏造的所谓事实一一排除,检察官也承认证据来源非法。

最后,法官让屈树荣做个人陈述。屈树荣说:“我就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我就是祛病健身,我没有对个人、家庭、社会构成任何威胁。我没有罪,应该无罪释放我。”

4、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

公诉人杜艳红说:你们聘请的两位外地律师太正义、太有力了,这件事影响面太大了,以后在给法轮功学员判刑得考虑了,不能再重判了(经她手判刑七年的就有好几个)。她还说:“这次放人都是下面旁听席上的国保人员定的,说人家没罪给放了吧!”于是就退回办案单位。

庭审后,家属找龙沙区检察院公诉人杜艳红交涉,知道法院已撤诉,卷宗退到派出所,屈树荣无罪!

但五龙派出所、检察院、法院互相推诿,不放人。

聊城中级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倪汝菊案件被退回冠县法院重新审理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山东省冠县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倪汝菊二年有期徒刑,罚款五千元人民币的非法判决。

倪汝菊依法上诉至聊城市中级法院,阅卷时张赞宁律师和法官王亚利见面沟通,讲明自己的观点,得到法官的认同。

九月二十二日,聊城中级法院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原审法院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条款,撤销一审判决,退回冠县法院重新审理的终审判决。张赞宁律师说: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对此类案件发回重审。

结语:

以上案件的进展表明了,经过法轮功学员不懈地讲真相、反迫害,加上律师界等正义之士的积极维权,公安局等一些不法分子,对法轮功不讲法律,想抓谁就抓谁,想整谁就整谁的江泽民、周永康式的流氓行径将画上一个句号,让我们为真理而坚持、为真理而付出、除尽邪恶还人间正义,让真、善、忍的光辉永留人间。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是穷途末路,对中共恶人的大审判的序幕已经拉开,中共体制内人员的觉醒是中共恶首江泽民之流最恐惧的。提醒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人赶快觉醒、停止迫害,千万不要做中共恶党、江泽民的陪葬品!

下载附录:2016年9~10月明慧网报道的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名单(30KB)

当日后一篇文章: 欧洲学员在慕尼黑讲真相 感动华人游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