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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肥乡区法院对栗从春等六人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邯郸市肥乡区法院非法开庭,对栗从春、李明涛、申有亮、万梅花、罗金玉、王英茹六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宣判。

栗从春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五千;李明涛被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四千;申有亮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千;万梅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千;罗金玉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千;王英茹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千。

这次开庭,律师张赞宁、董前勇和申有亮家人请的律师都到了,但谁都没能说上一句话。董前勇律师在栗从春等六人被第一次非法开庭时遭到肥乡区法院和邯郸市中级法院法警两次殴打后逐出了法院,未能做庭辩。这次董律师本想再给栗从春补作辩护,但审判长柳延峰根本就不给他机会,不让任何人说话。

宣判结束,整个开庭不到半个小时,审判长柳延峰就说:带下去!法轮功学员栗从春问:我能说句话吗?执勤法警说:走!走!走!很急促的就把人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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