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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李玉兰讲真相遭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李玉兰,女,今年五十六岁,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去济南市长清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未出示任何证件的一些便衣绑架到济南市长清分局刑警大队,后被关押在位于仲宫的济南市看守所迫害,导致健康状况急剧下滑,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办理取保候审回家。

一、预谋抓人---“离奇的刮擦”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八点多,李玉兰与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开一辆四轮老年电动代步车一起去长清讲真相。途中,车曾停靠在一宣传栏下,三位法轮功学员一起下车查看了宣传栏的内容,此时法轮功学员Q发现有人在拍照。然后开车继续前行,后Q到朋友处拿了点东西,一位热心常人帮Q女士提了一段路,后由Q女士自己提到车上,然后一行四人继续前行。

当车行至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去往位里的一块较宽的空地时,突然一辆轿车从老年代步车的后方疾驶超车并紧急制动停在老年代步车的前面,法轮功学员D本能的想从另一侧开走,没想到后面还停了一辆轿车,突如其来的被两辆轿车前后夹击逼停。然后迅速从两辆轿车上下来六、七个便衣,都是男警察,并把三个法轮功学员撵下车。便衣说:“你看你怎么开的车,你给我撞车了。”法轮功学员说:“撞车了不要紧,修去。”“你修的起码?”“花多少钱你说就是了。”这时便衣话锋一转:“车里放的什么?”此时法轮功学员L发现这辆黑色轿车在刚才停下来取东西时出现过,当时正在擦车。学员们明白了,他们那时就被跟踪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做贼心虚的警察们,面对四个手无寸铁的老人,竟然还打电话求援:“赶紧来,来来来。”一会儿工夫,又来了一辆车“增援”。他们强行将三位法轮功学员撵到其中一辆黑色轿车上,又有一个便衣坐到老年代步车上,法轮功学员L没下车,就这样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长清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原来九月二十八日之前,男法轮功学员D和其中一位女学员去过长清,被摄像头拍下了老年代步车的牌子,长清警察根据车牌到济南市的北外环去调查。由于此种车只卖了几辆,所以对买车人的印象比较深,这样法轮功学员就暴露身份。这就是为什么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去长清的前一天就发现已经有人盯上她了的原因。其实长清法轮功学员D早晨五点多开车从长清来济南时就已被跟踪盯上了。

长清警察不但绑架法轮功学员,还株连热心人。就在Q女士拿完东西开车继续前行时,便衣警察径直找到热心帮忙的常人家,问“袋子里装的什么”等,晚上再次去这位常人家骚扰,被他及妻子斥责出去。

二、非法抄家

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进刑警大队后,被警察们分开审问,学员们都给他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由于李玉兰身上携带着钱包(内有真相币和现金约一千元左右)、身份证等,警察按身份证地址去抄家,结果扑了个空。

此时家人发现李玉兰没回家,焦急万分,于九月二十九日报警。由于联网,警察直扑李玉兰现住址非法抄家,抄走三个打印机、一台电脑、一台刻录塔和部分现金(加上身上带着的约四千元左右真相币和现金)。

九月二十八日晚,警察妄图给李女士拍照、量身高等,遭到了李女士的拒绝。九月二十九日中午,又强行给李玉兰验血,取滚动指纹。在让李女签字遭拒绝后,一个很壮的警察,一只手强行摁住李女士的肩膀,另一只手抓住李女士的手迫使李女士摁上手印,后又强行给李女士戴手铐。

三、未经合法程序关进黑窝

九月二十九日中午,长清警察在遭李玉兰等三名女法轮功学员拒绝后强制戴上手铐和脚镣,送往位于仲宫的济南市看守所。

到看守所后,经检查身体后,李玉兰和L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收押标准,遭看守所拒收。不达迫害目的誓不罢休,长清警察将李玉兰和L戴上手铐后非法押送去医院检查。到了第一家医院没有达到目的,就又带到长清人民医院。期间这些长清的警察们不停的打电话找“关系”走后门,到长清人民医院后径直来到一个老太太那,也没做任何检查,只开了点药,在病历上“大笔”一挥,就开始按“警察的意图”造假病历,私下交易。过程中只见一个警察不停的拨打电话:“赵局长,你说怎么着,去还是不去?”好像赵局长正在与看守所联系,因为此时已是看守所下班时间了。终于通过“关系”将身体不符合收押标准的李玉兰和法轮功学员L非法关押进看守所,进行迫害。

四、奴工迫害

中共在外界强大的谴责声中,废除了实施了半个世纪之久的劳教制度,但被外界普遍关注的奴工产品,却还深藏于看守所的电网下、高墙里,不为善良民众所知,压榨着看守所内失去人身自由的人员,为中共这部镇压机器牟取暴利。

在济南市看守所的黑窝里,在狭窄的监室内,这些失去人身自由的人无偿为看守所手工制作一种小花。这种小花直径约两公分左右,中间是花蕊,下面有三层花瓣。有白色的、黄色的、绿色的等。每朵小花完成后,八个一朵或十二个一朵捆绑起来,然后整齐的排放在一个像A4纸大小的塑料袋内。制作人员为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方便制作,需把一种有刺激味的胶抹在拇指和食指之间的手背上,致使眼睛干涩、难受,同时也非常刺激嗓子。不管年龄大小,规定每人每天需制作五百多朵。

李玉兰的劳役量是一百二十朵,不是因为看守所警察心慈面软,而是由于李玉兰刚被非法投进看守所,由于流血过多导致极度贫血,身体不好又不熟练。即使这样,身体堪忧的李玉兰也完不成任务。按看守所规定必遭惩罚——每天晚上在监室内值一个班(看守所规定,从晚上九点到第二天六点,共四个班。九点至零点、零点至两点、两点至四点、四点至六点)。为完成超限劳役量,李玉兰需每天长时间同一姿势坐着,直接导致李玉兰的身体更加雪上加霜,浑身一点劲都没有,心脏难受,不能大声说话,即使是别人大声说话,心脏都象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一样,后不得不转入病区。

由于今年的二月份济南市法轮功学员陈秀梅女士就是死在此看守所内,看守所怕承担责任,给李玉兰女士戴上手铐和脚镣,分别去了武警医院、济南市中医院和省立医院。在武警医院,经检查后本想给李女士做手术,但由于贫血严重,怕走不下手术台,所以没有手术。在济南市中医院,医生只是问了问;在省立医院,李女士连车都没下,这样未给李女士进行任何治疗。

在济南市看守所内的后面有一栋楼,里面有一个中医,是一个有背景的人承包下来的。看守所的人员身体不好都到此处去看病拿药。由于李玉兰严重贫血,就给开了点药。过几天再去复查,血色素还是很低、超限的低,上不来。鉴于李女士的身体每况愈下,看守所怕出现意外,两次催促迫害单位长清警察到看守所(还有一次是长清迫害单位主动来非法提审李女士的)。恰逢家人又聘请了律师,最后办了保候审,交律师费一万五千元,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回家。

长清的警察们,这里法轮功学员们善意的提醒您: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完全违法的,那么各级执行者,特别是直接执行者,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难逃法网的。中国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我们看到:所有跟随江泽民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从一开始就被中共和江泽民集团出卖了,麻木的跟随他们迫害法轮功,就是在自掘坟墓!每份“逮捕证”“起诉书”和“判决书”上都有你们的大名,等到江泽民被“公审”的那一天,这些就是你站在审判台上的有力证据。

联想到现政权接二连三的一系列新规的出台和接下来的一批将被法办的替罪羊的出现,从法轮大法中修出的慈悲使我发自内心的不愿看到这种天惩落到您身上。法轮功学员冒着被抓、被判刑的危险走出来讲真相,就是不愿看到你们这些无辜的人被“秋后算账”。面对李玉兰的案子,我相信您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看似救人,实质上是在救自己呀!

希望您能明白法轮功学员们的良苦用心,这是一件性命攸关的大事!更希望当法轮大法的真相大白于天下时,您能面对苍天,大声的说:在法轮功学员们被迫害期间,我的所作所为对得起我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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