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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电视插播后被折磨致命危 李智泳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李智泳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长春电视插播后遭绑架、被残忍折磨、非法判刑四年,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二零零四年十月保外就医,二零零七年十月去派出所办身份证时,再次被绑架入狱。出狱后,李智泳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没有身份证,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离世,年仅三十八岁。

李智泳一九七八年五月生,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抓捕前在长春市工商行食堂工作。他严格按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脏活累活他都抢着干,食堂职工都知道李智泳凡事为别人着想,就连行里领导也知道。他良好的言行和工作中的表现得到了全行职工的一致好评。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黄金时段,法轮功学员在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八个频道同步插播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播放时间长达四、五十分钟且中间没有间歇,不但把法轮功的美好传达给了世人,更把江泽民一伙制造天安门自焚栽赃法轮功的卑鄙用心全面揭露了出来。江泽民惊恐万状,密令“杀无赦”,随后非法抓捕了五千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在大抓捕中,至少七人被打死,知道姓名的有刘海波、侯明凯、刘义、李淑芹、李容等人;另有十五人被非法判刑四至二十年,其中法轮功学员梁振兴、刘成军被非法判刑十九年(已被迫害致死),周润君、刘伟明被非法判刑二十年,是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被非法判刑最重的。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早晨,二十四岁的李智泳刚上班,被绿园区分局及城西乡派出所恶警绑架至城西乡派出所,遭到几名恶警轮番毒打,逼问他在同修那里拿过多少传单,李智泳没告诉恶人们,恶警们就把他带到一个黑暗的小屋内,继续施以酷刑。恶警们用手铐,一只胳膊从上面背过来,另一只胳膊从下面背过去,将两只手强行铐在一起,让李智泳直立站在墙边,如身子不直便用脚踹他膝盖。这时绿园分局一名大队长指使一名恶警,按住李智泳的双肩来回揉动,此酷刑称为“揉面”,并扬言铁齿钢牙也想办法给撬开。此酷刑没达到预期效果时,由一名恶警拿来了三个啤酒瓶子,强行塞进李智泳背铐的两只胳膊底下,李智泳当时剧痛难忍,本能的弯下了腰。恶警们马上用脚踹他膝盖,他立刻条件反射的直起了腰,但是由于剧痛他马上摔倒在地上,啤酒瓶子摔碎了,把李智泳的头部划破了。恶警们见此情景暂时停止了施暴,但随即将他带到绿园分局二楼,逼迫李智泳坐在铁椅子上继续非法审讯他。

就这样在不允许喝水、睡觉的情况下,李智泳被非法审讯了两天两夜、遭受各种酷刑后,被送往长春市第一看守所。因绿园分局刑讯逼供,导致李智泳胳膊抬不起来,恶警们怕留下证据,把案件搁置三、四个月才递交检察院。在检察院提审李智泳时,他的胳膊已基本恢复正常,李智泳向检察院揭发绿园分局刑讯逼供,然而检察院却以证据不足为由而置之不理。

李智泳
在吉林监狱,李智泳被迫害得身体浮肿

非法关押在长春市铁北看守所长达二十一个月之多后,李智泳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四年,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送入吉林监狱继续遭受迫害。李智泳被逼迫参加超时(早上六点半~晚十点)、超体力奴工生产(做一些假冒名牌的服装),致使身体出现了极度浮肿,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八日住进监狱医院,由于病情严重而送往吉林市中心医院治疗。在治疗期间,家人去医院探望而遭到不法人员的阻拦拒绝。在身体极度浮肿情况下,不论睡觉、打针,李智泳还都被强制戴着手铐,一头铐在床边上,一头铐在手上,睡觉只能在一侧睡,不能翻身。

吉林监狱不但不及时治疗、放人,而且百般欺骗、搪塞李智泳及家人,致使他全身浮肿、呼吸费力、走路困难。为了推脱责任,监狱于二零零四年九月将李智泳拉到家吉林省伊通县。县公安局、县六一零办公室以各种理由不给担保接收,吉林监狱又将李智泳拉回监狱。在家属的强烈要求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监狱同意保外就医。刑罚科的狱警说:你们“太幸运”了,一分钱没花,还没转化,还没有当地公安担保,就能保外就医,要不是今年监狱死亡人数严重超标,我们又要成为部级监狱,否则不转化只能死在这里。

家属到医院接人时,李智泳一只手被手铐锁在床上,已经奄奄一息。大夫说为了保证人能活着,你们到药店买一种药才能维持到家。李智泳于十月十三日回到家中,这个当时二十六岁的小伙子全身浮肿、呼吸费力、走路困难,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吉林监狱刑罚科张衡、王连发等四人突然闯进李家(其中一人是伊通县正阳街派出所孟××),张、王二人就蛮横的说:李智泳呢?我们要带人回吉林检查,病好了,就入监。还有半年期,病没好也得带回检查,再继续办保外就医。其父说他不在家,纠缠了好一会,就是逼家属交人。已近中午,他们走了,让家属找人。下午一点多张衡、王连发等三人,酒气醺醺的又来到李家要人,并对李的父亲说:“明天九月二十三日是李智泳保外就医一年最后一天, 在明天半夜之前你把人送到吉林监狱,否则加期,按在逃犯论处。我们上网通缉。”

九月二十七日张衡、王连发又来到李家要人,并告知家属,让李的父亲马上去派出所,他们去公安局。张衡说:“如果人找不到,以前一年的保外就医作废,都按在逃犯论处。”李智泳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七年十月李智泳去长春市白菊路派出所办身份证时,被以“在逃犯”的罪名再次绑架,后又关押到吉林监狱。二零零八年四月被释放。从此在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打工,生活的艰难不在其中的人很难想象。就这样在长期精神的恐惧,肉体的辛劳中,李智泳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下班后,还没到家就倒在了路边,年仅三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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