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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冤狱 河北沧州赵翔控告运河分局警察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赵翔在结束一年五个月的冤狱后,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向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等机构控告运河分局警察私自修改体检结果以达到关押、构陷她的目的,并对她进行肉体折磨。


控告书邮件

赵翔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五个月。赵翔在《要求对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警察唐国利、李毅滥用职权等行为予以刑事追究的控告书》中列举了唐国利、李毅二人的犯罪行径。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绑架了在皇家壹里小区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的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发生后赵翔曾被释放回家。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赵翔和同案受害法轮功学员刘立新到运河分局找人,被唐国利、李毅等人非法控制并在当天对赵翔办理刑拘。在医院体检的时候,三次测量赵翔的血压均达到190、190、195mmHg,远远超过正常血压85mmHg——130mmHg的范围,已经不适合关押,但是李毅等人为达到关押目的,竟然不顾赵翔死活、当着赵翔、刘立新的面将血压改为160mmHg,看守所的人才同意接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唐国利、李毅在拘留赵翔时曾经反复强调和保证要放赵翔回家,他们拘留赵翔只是暂时的,因为需要赵翔居住地国保来人接赵翔以及赵翔要找的人孙满园回去,八月二十二日是周五,要等到下周一上班时间才能办理,他们要赵翔安心在看守所等着。

善良的赵翔信以为真,直到下周一一整天也没有等到唐国利、李毅等人所说的结果,赵翔非常气愤,并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绝食抗议。赵翔绝食第五天,看守所通知唐国利、李毅,并把赵翔带到沧县医院,当着看守所所长的面,赵翔质问唐国利、李毅为什么说话不算数,并说家里的老母亲已经九十岁高龄需要人照顾。唐国利、李毅等人不说话,指使手下人按住赵翔的手铐,唐国利按住赵翔的双脚,按倒赵翔以后强行给赵翔下胃管灌食,野蛮的暴行差一点让赵翔窒息而死。灌食结束后,他们把前铐改成背铐,在赵翔的头上套了一个类似套水果的网状的东西用来固定胃管,致使赵翔在两天一夜、四十多个小时无法躺下休息。手铐非常紧,把赵翔的手腕勒成紫黑色,由于长时间背铐致使赵翔左肩膀受伤,很长时间才得以恢复。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运河区法院对李丽、常寿轩、唐建英、徐凯、刘立新、赵翔、康兰英、赵俊如、侯东亮、曹延香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赵翔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五个月,李丽被重判六年。

二零一六年四月,赵翔依法控告唐国利、李毅滥用职权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徇私枉法罪等罪行,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唐国利、李毅等人的刑事责任。《控告书》已寄往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沧州市公安局、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等部门。

事件回顾: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沧州交流修炼法轮大法的心得体会时被警察绑架。九月二十二日,河北沧州政法委、“六一零”及市局公安操控沧州运河公安分局的唐国利、李毅等人与运河检察院的人员,非法批捕李丽、曹延香、赵翔、刘立新、康兰英、赵俊如等六名女法轮功学员及徐凯、常寿轩、侯东亮三名男法轮功学员。

为了制造冤案,运河分局以及各县国保等部门多次对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以及亲属抄家。侯东亮仅仅因为参加交流会就被批捕,因证据不足,唐国利、李毅又去他的住宅抄查,又去盐山找他的哥哥搜集材料。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零一五年一月、二零一五年十月。唐国利、李毅等人分别绑架“8·17”事件遭绑架被放回家的唐建英、王金婵(两人至今被非法关押)、以及侯东亮的老板杜金勇(已回家),将迫害进一步扩大。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至十二日,运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在去年八月十七日被绑架的康兰英、赵俊如、常寿轩、赵翔、刘立新、李丽、唐建英、侯东亮、曹延香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中,九名法轮功学员全部推翻供词。

侯东亮当堂陈述到,沧州市运河区国保大队警察李毅,为了得到所谓的供词,曾经以侯东亮爷爷病重、要去世为理由,暗示侯东亮,如果不妥协就再也见不到爷爷了。在这种情况下,侯东亮被迫说了一些与事实不符的话。据侯东亮回忆,李毅把笔录骗到手之后说:“侯东亮,你爷爷死活与我无关。”律师说这是诱供骗供。

曹延香被非法拘禁过程中,曾遭受沧州市看守所警察指使的牢头狱霸的残酷殴打,从监舍打到厕所,并扒光衣服,往身上泼凉水。法轮功学员侯东亮出庭时被殴打的头部伤口仍未痊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得知运河区法院非法判刑结果:常寿轩、唐建英分别一年零八个月,徐凯一年零六个月,刘立新、赵翔、康兰英、赵俊如、侯东亮、曹延香分别一年零五个月,李丽被重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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