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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诬判 天津中级法院迫害航天专家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在不开庭审理、不通知律师家属的情况下,下达刑事裁定书,驳回法轮功学员熊辉丰先生的上诉,二审维持冤判。在二十天后才将二审裁定书邮寄给熊辉丰的家人,而此时熊辉丰先生的辩护律师仍不知情。同时熊辉丰的家人还收到了天津市南开法院三月二十八日的通知,称熊辉丰已被送往监狱迫害。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熊辉丰被公安南开分局、王顶堤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关押至今。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南开法院对他非法开庭。法庭上,熊辉丰为自己辩护:信仰自由,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

来自北京的律师为熊辉丰做了无罪辩护。该律师指出了“该案侦查取证违法,事实不清。同时认为法轮功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该案适用法律(刑法三百条)错误,故应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熊辉丰自我辩护和律师的无罪辩护,使得南开区检察院公诉人铁石和南开区法院法官戴舒燕无言以对,非法庭审不了了之。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南开法院对熊辉丰第二次庭审。但仅在开庭前一天才通知律师,致使律师联系不到家属,开庭时熊辉丰的家人都没有到场,庭审十几分钟就匆匆收场了。两周后熊辉丰收到送交他本人的判决书,冤判其七年半重刑。熊辉丰当即提交了上诉书。

熊辉丰家人立即为熊辉丰聘请了北京的律师做二审辩护。该律师多次到南开区看守所看望熊老,与熊老交谈后感叹:与这样德高望重的老人交流真是一种享受。随后就为熊老起草了二审辩护词。

律师在辩护词中讲:“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对邪教的规定与惩罚违背了宪法对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保障,多年来的过度适用已将之沦落为理当废止的恶法。”“熊辉丰与人为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他不但没有危害社会、破坏法律实施的主观意图,更没有实施过危害社会、破坏法律的行为。”

律师指出:“熊辉丰现已七十八岁,可能是中国大陆境内最大年龄的法轮功在押被告人,重判七年半,不知经办此案的检察官和法官会不会因此而青史留名。”

熊辉丰老人获得的嘉奖证书
熊辉丰老人获得的嘉奖证书

现年七十八岁的熊辉丰老人,退休前曾任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宇航学会的理事,是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曾因科研工作的杰出成就获得一九八五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一九九三年度《光华科技基金二等奖》等殊荣,在航天部及研究所享有极高的声誉。

一九九五年底,熊辉丰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身体康健,工作中才思敏捷,科研工作更加顺畅。他为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科研所可谓德高望重,受人尊敬。

熊辉丰老人还乐善好施,默默资助贫困学生。他被非法拘禁后,家人在收拾熊老书柜时发现了二十五封来自河南省、湖北省受助学生、家长、希望小学校方及上级机关的信件,还有二十多份《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颁发的捐赠卡。从上述资料中得知,自一九九五年开始,熊老开始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资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完成小学学业。受资助者不少于二十二个孩子。

熊辉丰先生因坚持信仰,曾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两年六个月。期间,研究所只发给少量的生活费,政府特殊津贴从此停发。他的老伴、儿子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南开分局王顶堤派出所又上门非法抄家,并将熊先生及老伴绑架至派出所,到夜间才把两个老人放出来。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熊先生再次被抄家、绑架,同年九月九日,被非法批捕。八三五八研究所就此停发了熊老的全部退休金。

熊辉丰的老伴刘元杰女士,原是八三五八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曾为中国的飞航导弹领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多次获得航天部的二等功、三等功,在航天部及研究所享有很高的声誉。她与丈夫共同修炼法轮功后,原来严重的心脏病、高度近视都痊愈了。但多年来反复的被迫害,严重的伤害了刘元杰女士的身心,特别是年近八旬的丈夫再次被绑架,使她的精神状态近乎崩溃,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含冤离世。

母亲过世后,熊辉丰的儿子曾辗转于南开分局、南开法院、南开检察院之间,要求让父亲回家一趟,见母亲最后一面,被拒绝。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中共几十年的残暴统治下,败坏了社会风气,沦丧了人的道德。熊辉丰夫妇作为航天专家、国家的功臣,却以他们年近八旬的高龄,遭受如此残酷的迫害,他们的遭遇是中共统治下的中国社会,人性泯灭的见证,而那些被中共裹挟、操控的执法人员终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罪责。

迫害责任单位
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邮编:300090
总机:022-27506000
诉讼服务热线:022-12368
党组书记、院长:蔡志萍

审判长:张颖
审判长:张颖

审判员:刘为 左树芳

天津市南开法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电话:022-83615668

党组书记、院长:张景良
党组书记、院长:张景良

审判长:戴舒燕 022-83615593

书记员:李晓光

天津市南开区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二纬路34号
电话:022-27252000 022-27347337 022-27347334
副检察长 王树国 手机:13512000048
公诉人: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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