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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去利益之心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我是二零零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下面谈一下自己在去掉利益心上是怎样走过来的。

女儿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天有不测风云,三年前,姑爷猝死,给女儿带来了莫大的苦难。

女婿去世一年后的一天,亲家打来电话,说急用钱,向女儿要六万,还要房子。我一听,就知道他们的要求无理。姑爷走后,他们没给过孩子一分钱,孩子上初中补一节课就三百元钱,压力够大的。买房时,由公婆拿三十万元钱买的,事后,他儿子给了他们四十万,这就等于房子是自己买的了。可现在,他们却要房子,如不给房子,就要登报和这娘俩断绝关系。

我悟到这是冲着我的利益这颗心来的,矛盾来了不是偶然的,因为从买房子,我心里就犯合计,房票是亲家公的,早晚都是个事,现在事就出来了,在法中悟吧。

师父说:“作为一个真正能够下决心修炼的人,我说反倒是好事。没有矛盾的产生,没有给你制造提高心性的机会,你还上不去呢。你好我也好,怎么去修炼?”[1]

如是一个不修炼的常人一定要和他论一论是非了,可我是个修炼人,就得用法来要求自己。师父说:“如遇强辩勿争言 向内找因是修炼”[2]。事情的出现就是看我能否放下对利益执着的这颗心。

女儿没有修炼,对此有想不开的心结,很委屈,我就劝她说:“你公婆也不容易,老年丧子,有困难你不帮谁帮啊?要六万就给六万吧,我给你拿二万,房子给他们吧,这样,你也算对得起去世的丈夫。”女儿听了觉得有道理,情绪也稳定了,把钱凑齐,送去了,房子也给他们了。

这样一场要钱要房的风波就平静下来了,我的心也平静下来了。师父说:“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3]。

作为修炼人,就应该按大法的要求做,才能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才能从人中跳出来,一思一念都得在法上归正自己。在修炼的路上,紧跟师尊修成无私无我的合格的大法弟子,随师把家还。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三》〈少辩〉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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