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与景点讲真相的同修交流
文/台湾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师父在《转法轮》中说:“眼睛就象照像机镜头一样,只起到一种工具的作用。”“这就是说真正的反映图象看东西,是我们大脑松果体这一部份”。[1]

个人体会,人的眼睛看东西,就像照像机或摄像机一样,也会在头脑中留下像片或影片。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救人是否应该让人脑海中留下好的照片或影片才对呢?

可能是景点讲真相久了,大家习以为常吧!我发现部份同修逐渐不注重仪表或言行举止了。最近帮一位同修照相,同修马上把露在外面的衣服扎進去,表情也面露微笑。试想一下,如果讲真相的景点上有人照相或录像,我们是否也会注意自己的仪表或言行举止呢?

从常理上讲,我们会注意自己的言行,展现大法弟子的风范;我们会注意自己脸上的表情,面露微笑或祥和之意;我们身体会保持正直,不会弯腰驼背或东张西望;我们会穿着正式一些,不会随便穿;衣服露出来不好看,我们会扎進去;如果不是下大雨,我们不会穿雨鞋到景点;如果是女生,头发凌乱会绑起来,甚至化点淡妆。

我们不会大声喊叫或跟着人不放,引人侧目或反感;我们不会讲的很高,使人接受不了;我们不会东拉西扯,聊个没完没了;我们不会大剌剌握着展板,让展板的画面出现两只手,显的很突兀;我们不会拿着展板到处走,让人有不庄重或强迫人家看真相的感觉;看到哪里有问题,我们会善意提醒,不会放任不管。

试想,有多少人,因为我们不拘小节,不能得救;有多少人,因为我们没做好,对法轮功留下不好的印象;有多少人,因为我们放任自己、我行我素,被打入地狱了;有多少人,因为我们看到问题不说,致讲真相过程有漏,失去被救度的机缘。

恭录师父在《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中的一段法,与同修共勉:“你觉的简简单单的事,你觉的你的一举一动、想法都很自然,都很简单,这没什么呀?这有什么呀?什么叫没什么?!你的责任重大!怎么是没什么?!”[2]

个人前一段时间安逸心很重,几乎混同常人,所以不是我做的好,想批评同修,而是希望我们共同精進、做的更好,不要留下太多的遗憾!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

当日前一篇文章: 《转法轮》描述的情景很多我都经历过
当日后一篇文章: 六次登门 劝退派出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