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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控告江泽民 云南石建伟夫妇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石建伟、肖竹夫妻二人因依法控告江泽民,被宾川县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分别非法关押在宾川县看守所和大理州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律师收到了祥云法院对石建伟、肖竹夫妻二人的非法判决书,非法判决石建伟有期徒刑六年半,肖竹五年。目前夫妻二人坚持自己无罪,要求上诉。

亲属为二人聘请了律师。在亲属陪同下,先后四次到看守所要求见人,国保大队长杨瑜以“案件涉嫌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律师指出其违法行为,并向检察院和人大提起控诉。

杨瑜和副队长刘靖宇、教导员夏建国以及宾川县公安局的刘姓副政委的指使下,国保大队到宾川县十几户法轮功学员的家中进行非法搜查,抢劫了法轮大法书籍、光盘若干,并且对多名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亲属非法“传唤”,威胁、刑讯逼供,要求他们提供所谓的“证据、证言”,以此作为迫害石建伟、肖竹夫妻二人的“证据”。

石建伟、肖竹案件到宾川检察院后,律师再次要求会见被拒绝并被剥夺了阅卷的权利,遭到了副检察长的粗暴对待。律师坚持控告后,才安排了会见。律师控告副检察长违法,并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要求,请宾川检察院依法回避。随后,案件被大理州检察院指派给祥云县(宾川县的邻县),随即祥云县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在祥云县法院非法开庭,夫妻二人的亲属以及众多法轮功学员前来旁听,但法轮功学员不让进入旁听。法院对进入人员进行安检。法庭很小,被不明人员和警察占了大半。

石建伟高呼着 “法轮大法好!”走入法庭。庭审开始后,因案件涉及信仰,石建伟要求中共党员、无神论者回避。法官宣布休庭,走出法庭时,石建伟大声提醒大家 “常念法轮大法好,大难来时命能保。”

再次开庭,石建伟仍喊着“法轮大法好”入庭。法官非法驳回了石建伟提出回避的要求,继续进行非法庭审。

律师提出,“起诉书”上只写了一名代理检察员李斌,为何现在变成了三名,要求明示各自身份,法官不理会律师的要求,律师强烈抗议,法官不得不宣布再次休庭,石建伟被带出法庭,高呼“信仰法轮功无罪,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无罪。”

第三次开庭,检查人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即大理市检察院 “特派检查人员”。法庭辩论激烈,律师作无罪辩护,声音洪亮、正气凛然,吸引了祥云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员在法庭门口旁听。

石建伟讲述了自己在公安局的地下室被国保大队长杨瑜指使的十几名警察三次殴打,反扭他的手臂,用膝盖猛顶腰部,用脚猛踢腹部,并且用脚猛踩头部。肖竹也揭露了国保警察用其女儿的人身安全威胁她,诱供、刑讯逼供。夫妻二人都坚持信仰法轮功,坚持修炼无罪。

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肖竹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获得的福报,也说明了法轮大法对整个社会的好处,如果人人修炼大法,社会道德将会回升。

石建伟讲述了自己的十七年的修炼经历,讲述了自己身体得到净化,心灵得到升华;讲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师父的慈悲,以及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都有人在修炼大法。

石建伟说:“我们一家修炼法轮功,夫妻和睦,身心受益。我们在宾川县的社会评价很高。女儿中考时全县第四名进入云南省重点高,高考考入四川大学,之后又进入华南理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我做英语培训,多年来培训过数以千计的学生,其中有很多人都在中考高考中取得优秀的成绩。法庭本来是神圣的地方,法官和检察官本应该是高尚的职业,但此时此刻却在审判一名清白无罪的法轮功学员,正义何在?”

最后,石建伟又说:“感谢家人的支持和理解,特别要感谢律师的无罪辩护,你们的义举今后将会被载史册。”

庭审结束后,律师提出让女儿与父母见一面,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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