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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南县丁献友被冤判四年半 已上诉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安徽阜南县法轮功学员丁献友,被浙江省湖州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已经上诉。

他的家人聘请河南律师作无罪辩护,判决书下达后,律师说:他们是一帮流氓,不讲法律。

丁献友,安徽阜南县段郢乡丁大庄人,在浙江省湖州市开设一家电动车行,起名字叫“新唐人电动车行”。当地派出所不允许起这个名字,强行给他拆除,并安装了一高清摄像头对准他家,实行每日二十四小时监控。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下午两点许,丁献友被湖州市南浔区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警察扬言要判刑。国保大队队长对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说:你们请律师也没有用。

丁献友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湖州市看守所,现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目前正在上诉。

丁献友暂住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九点,湖州市国保大队和织里镇织南派出所以询问“诉江案”(法轮功学员起诉元凶江泽民的案件)为名,带走丁献友并非法拘留十五天,还抢走他的个人物品电脑两台。

一个按照真、善、忍做人,安分守己,自食其力,服务于社会的守法公民,却因不放弃信仰而屡遭迫害。希望公、检、法人员善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辨别是非,纠正错案,解脱自己。

湖州市国保大队队长顾某15968206987办0572-225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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