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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港王春华自述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我家住丹东东港市内,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大法教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心向善,时时处处做好人。得法修炼后,不仅我本人身心受益,大法还福报于我们全家。

一、大法福报于我们全家

修大法之前,我脾气暴躁,就爱生气,经常跟丈夫吵架,家里没有安宁平和的时候,把我自己的身体搞得一身糟。肩周炎、腰腿疼、颈椎疼,鼻炎、妇科病等都上来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耳朵不敢碰枕头,一碰就疼得受不了。那时的我感觉自己活的很艰难,一筹莫展。

得法修炼后我严格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修炼自己,修炼不多久,我身体所有的病都消失了。脾气也改好了,家庭变得和睦了,大法修炼给我带来的幸福和喜悦无法形容,我心里无限感恩慈悲伟大的师父!大法修炼给我身体带来的变化使我好几位亲人也相继走入大法修炼当中。

修大法以后不仅我自己身心受益无病一身轻,我的亲人都跟着受益。我丈夫和我大姑姐夫两人相继遭车祸和侄媳妇生孩子难产,在大法师父的慈悲呵护下都安然无恙。大法的神奇令我所有亲朋折服。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我和本地三个同修一起去北京证实法,在北京遭绑架被当地公安部门非法拘留半个月,尽管当时全国上下形势很邪恶,但是我没有放弃修炼,释放回家后我还讲真相救人。

二、我在沈阳女子监狱被迫害的经历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在丹东“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丹东国保支队的指挥下,东港市公安局绑架十三名本地法轮功学员,我再次被捕,随后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我被送进沈阳女子监狱,关押在监狱第一监区一小队。我从小到大就是怕心重。入狱的第二天,刚进入这个恐怖邪恶的环境中,怕心使我没有了正念,恶警问我认不认罪时,我就承认了,配合了邪恶。过后我心里非常的难过,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教人向善做好人,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信仰自由,我修大法做好人,我没有错,更没有罪!我怎么就这样稀里糊涂的顺从了邪恶!

在以后的二十多天里,监狱安排两名犯人(包夹)把我关在犯人更衣室(也叫餐厅)里。天天看着我,用中共邪党污蔑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邪恶谎言给我洗脑强迫我放弃修炼,我反复拒绝后,恶警拿来他们伪造的“假五书”,内容都是栽赃污蔑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再就是逼迫我放弃修炼的谎言。我拒绝签字。监区科长郭某指使包夹犯人高美华等人以辱骂我、侮辱我的手段强迫我签字,在邪恶的高压下,我正念不足违心的顺从了邪恶,被迫在“假五书”上签了字。我心里万分内疚,我对不起我们伟大慈悲的师父!

不久后,我写了一份严正声明交给监区科长郭某,我正告她;我不转化,我不放弃修炼,那个污蔑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邪恶的“假五书”不是我写的,是你们伪造的,你们强迫我在那个“假五书”上的签字彻底作废,我不承认!所有你们指使包夹犯人强迫我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包括我刚入监那天违心承认的“有罪”,我都不承认,我都宣布统统全部彻底作废!我一概都不承认!决不承认!法轮大法我要坚修到底!

同时我正告郭某:善恶有报是天理,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法轮功被迫害是最大的冤案,迫害法轮功学员一定会遭恶报的,我劝你不要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我被分配到车间干活后,每天吃饭、睡觉、上厕所两个包夹犯人跟着我。从早晨七点到晚上七点每天要干十二个小时的劳役。

二零一一年初,该小队队长换成任静,此人三十多岁,不明白真相,我又把我写的那份“严正声明”交给了她,同时又给她写了一封劝善信,同年春天,我因为没有完成劳役定额,包夹犯人辱骂我。从此以后我拒绝干劳役。狱警任静不重样的辱骂我有半个小时。之后又把我关到犯人更衣室(也叫餐厅)里对我洗脑迫害半个月。我正念不足,又干活了。

二零一三年春天,包夹犯人不让我上厕所,因为监狱规定“三人行动组”,上厕所必须三个人一起去,包夹犯人刁难我不陪我去厕所,我不承认我就自己去。包夹犯人气急败坏的将我放在包里的大法师父讲法给翻出来交给了王艺筒队长,我去找队长向她要大法师父的讲法,她不给我,她说她不敢,她要给我了,她这身警服就得脱了,意思是就得被开除工作了。我知道她不明白真相。我又把我写的那份“严正声明”交给了她,同时又给她写了一封劝善信,我又以写申诉的形式给她讲法轮大法救人的真相和大法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一五年元月开始我就彻底拒绝干劳役了。当时队长又换成刘宇,我又把我写的那份“严正声明”交给了她,同时又给她写了一封劝善信,后来科长郭某又换成师静,我又找师静讲真相,我告诉她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为了你自己与家人的幸福平安,我希望你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六月我被释放回家。

当日前一篇文章: 河北邢台市任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当日后一篇文章: 单位领导雇了一名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