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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李和平女士被非法判刑二年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新疆报道)新疆阜康市法轮功学员、六十三岁的李和平女士,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抓捕后,至今被非法关押快两年了。

据悉,警察构陷李和平的案卷曾被两次退卷、两次被中院发回重审。李和平女士最终被冤判两年,将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结束冤狱。

李和平女士遭非法抓捕

李和平女士,原阜康市电业局优秀职工,一九九七年十月,因患有多种疾病,特别是心脏病、肾盂肾炎、膀胱炎、占位性肝脏包块(被专家怀疑是恶性),一年要住三、四次医院。

李和平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的病都好了,十八年来,身体健康,没有吃过一粒药。是法轮大法给了她健康的身体、幸福的生活,让她体会到佛法的神奇,生命的珍贵。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李和平女士散发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受中共谎言蒙蔽的人恶意举报,在回家之时,被蹲坑的国保警察绑架。

警察对李和平女士逼供,不许她上洗手间。阜康市公安局姓赛的副局长威逼她说“你只要承认这包资料是你发的,你就可以回家洗澡、换衣服、随便炼功。”当时,李和平在被迫害中已便到裤子里了。

第一次退卷——阜康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卷

李和平被非法关押在阜康市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一月构陷她的所谓“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因证据不足退回阜康市公安局补充侦查,二零一六年二月下旬,阜康市公安局再次移交到检察院。

第二次退卷——在非法庭审中因证据被全部驳回、视频无效被法院退卷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李和平女士遭非法庭审,她家人为她请了北京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将阜康市检察院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全部驳回,公诉人要出示警察提供的视频录像,可是在法庭上,一张都放不出来,最后公诉人放弃了,该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阜康市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冤判李和平三年有期徒刑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上午,阜康市法院对李和平女士第二次非法开庭。检察院继续构陷李和平,法官不顾事实,枉法裁判,冤判李和平三年有期徒刑。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阜康市法院向李和平女士送达了判决书。

昌吉州中级法院第一次发回重审

阜康市法院一审非法判李和平三年,李和平不服,提出上诉。

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昌吉州中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阜康法院对李和平女士仍做有罪判决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阜康市法院二审开庭,李和平坚持修炼法轮功无罪,阜康法院仍做有罪判决,李和平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昌吉州中级法院第二次发回重审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面对李和平女士的上诉案,仍以证据不足再次发回重审。

阜康市法院对曾经判李和平女士三年徒刑改判为两年

阜康市法院面对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的两次发回重审断裁定仍不死心,非得把自己的错误要坚持到底,最终非法判法轮功学员李和平两年。

李和平女士将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结束冤狱。

李和平女士修炼前因患有多种疾病,修炼后神奇般的变成了一个身心完全健康的人,十八年来没有吃过一粒药。可是在被非法关押的近两年中,李和平女士的身心受到摧残,身体又出现诸多不适,心脏、肝区时有明显疼痛,体重由关押前的五十六公斤减少到四十六公斤。

法轮功把一个在痛苦中挣扎的病人变成了健康快乐的人,而中共强行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放弃信仰,将一个健康的好人变成了无端承受身体和精神痛苦的病人。

新疆阜康市公安局国保正邪不分,善恶不明,一味追随江泽民邪恶集团践踏法律、迫害好人,中级法院的两次重审裁定,都不能警醒其执迷不悟的心,那就等受着天理和法律的制裁吧,在邪恶的支撑下猖狂的不能自制,等恶报临头时就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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