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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书乘车途中被河南西峡县警察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刘红书应聘从陕西杨凌去浙江某厂打工,他们一行一百多人同乘一辆大巴车。

车经过河南西峡县二郎坪检查站时,只因为刘红书修炼法轮功,他的身份证被没收,检查站警察不容分说,随便搜查他的身体、行李,还给他戴上手铐,不让上厕所,最后连夜送到西峡县公安局。

西峡县公安局再次搜身并打骂刘红书,并把他铐在坐箱子上整整一夜,由两个警察看守。

第二天(十月二十四日)他们严刑逼供,几个年轻力壮的警察一起上,强迫他按指纹、强迫采血、强迫体检。傍晚刘红书被送进拘留所非法拘禁。

刘红书,陕西岐山县祝家庄乡戢武村营四组人,今年五十岁,一九八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被祝家庄乡政府汽车撞成严重脑外伤,两次手术后身体一直欠佳,需要不定期服用脑心舒、脑复新等药物。一九九九年修炼法轮大法后,他脑外伤后遗症痊愈,身心健康。

多年来,刘红书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经常受到本地县、乡政府人员的骚扰、非法关押,曾被关押在陕西汉中皂树洗脑班遭受迫害。

刘红书上有八十多岁的老父母,还有一个长期身患疾病的弟弟需要抚养,生活压力很大,他想外出打工补贴家用,没想到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就被迫害。

十月二十三日当天他就绝食绝水抗议对他的非法迫害,十月二十六日河南西峡县公安局长亲自前往坐镇指挥给刘红书强制灌食,导致他口腔流血不止,才不得不停止灌食。使他身心受到很大伤害。

十月二十八日傍晚时分,他们叫来了刘红书所在地陕西岐山县祝家庄派出所所长等人来接他。

河南西峡县公安局扣押了刘红书三本法轮大法书及三张手机内存卡,还将他随身携带的一千元生活费作为罚款被没收。

相关责任人:河南西峡县公安局长,常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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