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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判刑七年 牡丹江市苗福在监狱遭殴打受重伤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苗福,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七年,至今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今年十一月十三日,苗福在牡丹江监狱生产车间炼功时,被殴打,身体淤青,左眼角皮肤裂伤等,同时他还被迫害致严重冠心病、高血压。

苗福,男,五十岁。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善良的苗福陪同当年一月九日被绑架的东宁市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前去公安局要人,被公安局原副局长赵占东当场绑架,随后遭刑讯逼供。

五个月后,在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苗福与其他七位法轮功学员被东宁市法院非法庭审。在法庭上,苗福神志不清,胳膊上、脸上都有伤,走路站立都很困难,说话声音低弱,很多事都已记不得了,只记得的是原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用拳头打的,打的头部。苗福还被用装了沙子的小白龙(白色硬塑料管)毒打臀部,小白龙都给打断了三根,苗福睡觉都不敢躺下,只能趴着,在监号里,犯人用毛巾沾盐,搓他的后背,并且用各种手段折磨他。使苗福从原本非常健康的人,变的几乎是呆傻的状态。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东宁市法院在家属不知情、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五位律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判决书直接给了这八位法轮功学员。苗福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迫害。

酷刑演示:野蛮殴打
酷刑演示:野蛮殴打

据悉,苗福在牡丹江监狱期间,因为坚持信仰,拒绝写放弃信仰的“四书”,争取炼功的权利,多次被牡丹江监狱狱警指示犯人殴打,并关押禁闭。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苗福在牡丹江监狱生产车间炼功时,再次被该监区服刑人员殴打,包夹不让其炼功,不让他喊“法轮大法好”。

苗福身体多处瘀青,额头擦伤,左眼角皮肤裂伤,右大腿下方被扎入多根针。同时,苗福被迫害的患有严重冠心病、高血压,现在苗福被关押于牡丹江监狱十七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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