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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宁市冯宝定被非法批捕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安宁市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冯宝定粘贴“法轮大法好”,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被绑架关押,十一月十三日被安宁市检察院批捕。

十月七日,冯宝定在昆钢(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粘贴法轮大法好不干胶时,被两名协警看到,打电话给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叶林,近十名国保警察和协警把冯宝定绑架并当场搜身,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又抄了家,抄走许多私有财物。

冯宝定现被非法关押在安宁看守所,并且不允许亲人接见。

冯宝定,男,原云南华云实业公司创辉分公司职工(已被非法开除工职)。二零零零年三月因在户外炼功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关押,随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冯宝定劳教期满回家后,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晚在家中时再次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恶警殴打、抄家,后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五监区。

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以冯宝定之前被判过刑和这次粘贴不干胶被抓到“现形”为所谓“依据”,把构陷冯宝定的案卷提交给了安宁市检察院,目前冯宝定已被批捕。

法轮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为准则,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属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当然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关押。

安宁市公安局国保相关办案警察的抓捕、抄家、构陷,涉嫌犯下非法搜查罪、徇私枉法罪及滥用职权罪。

《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九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简称:《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执法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最高检出台了“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再次重申公检法人员执行上级错误命令不再免责,案件的经手人只要活着,就得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

纵观人类历史,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希望那些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别再助纣为虐,不要象机器人一样任人摆布。中国一句话叫:兼听则明。多听听不同的声音,善念可以改变着自己和社会与未来。

安宁市政法委:

李荣敬
李荣敬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荣敬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龚诚伟、
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自权

安宁市公安局: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6号
邮编650300

马伟
马伟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伟

罗乔良
罗乔良

副局长:罗乔良(昆明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政委:崔加壁
副政委:樊佩立
副局长:张跃辉
副局长:章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彭瑜
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双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洪庆刚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李志强
国保大队大队长:叶林
国保大队:张春 王艳坤 赵雁 李云昌 段国俊 李航宇
经侦大队大队长:杨剑波
治安大队大队长:陈韦宇
连然派出所所长:王文
连然派出所副所长:丁金晖
金方派出所所长:王学全
郎家庄派出所所长:兰平伟
石江派出所副所长:周海波、唐强

叶建华、李云迪、李耀华、章金文、傅睿、谷薇、吴清毅、黄荻秋、保家寿、杨德林、朱恩格、敬茂、邱崇斌、稽伟、沈继鹏、杨承礼

安宁市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
邮编650300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志刚
副检察长:高翔鹏 杨宁华 余志明 邹光辉 黄兆岩
公诉科科长:蒋蕾
纪检组组长:汪正益
党总支书记、政治处主任:岑涔
未成年检察科室科长:孙晓宇
第三支部书记:高燕
政治处:秦应言
侦监科:沙琼
检察官:李永宏 刘春杰 陈伟祥
法警大队队长:陈林忠
安检:叶睿珩
宋林涛、陈正琼 蔡中毅

安宁市法院
法院地址: 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2号
邮编650300

值班电话: 0871-68699205
法院传真: 0871-68691648
法院邮箱: ynanfy@sina.com

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871-68699392
安宁市人民法院监察科:0871-68699208
安宁市人民法院政治处:0871-68695365
举报电话:0871-68699208
办公室电话:0871-68691648
立案庭电话:0871-68697804

党组书记、院长:付永江
副院长:赵柏林 马芸 江璐 周厚祥
纪检组长:韩莹
政治处主任:李智猛
政治处副主任:杨俐
办公室主任:王晓红
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杨维华
立案庭庭长:文勇
立案庭副庭长、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章亚洲
执行局局长:刘军
执行局副局长:周洪
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刘兴贵
执行局法官审判事务助理:杨亮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红伟
审管办主任、审判管理网络中心主任:李玉斌
司法行政处处长:薛驹
刑事审判单元负责人、刑庭庭长:李永兴
刑庭副庭长:彭惠
刑庭法官:陈虹 周大林 张瑞
综合审判单元负责人、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魏如云
速裁审判单元负责人:周玉洁
行政审判庭法官:刘正芸
涉诉信访专职人员:夏志宏
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王坚、陈宝明
法警大队队长:陈勇
法官助理:刘佳 杨志娟
刑事审判单元的法官事务助理:丁显峰 包玉杰 徐会芬
书记员:王玮畅
陪审办:王云琼
立案庭:林佩玥
综合审判单元:史莎莉
办公室干警:李玉洁
刑庭干警:李鑫鹏
政治处干警:李绍莲
机关审判单元干警:张红梅
法庭审判单元干警:冯琳琳
执行局干警:杨益康 刘旭云
司法行政处干警:宋文彪
综合审判单元干警:龙玉文

李梦蓉、黄倩、何军、李怡敏、曾炫文、彭肖、刘唐兵、马丽、史莎丽、谢明洋、徐会芬、王玮、张弟、周洪、雷珺、庄云超、李永琼、李丽红、范玉、保红敏、普凤玲、王声正、张小琼、文泽娥、刘军、郭文坤、杨益康、刘跃武

安宁市政府:
地址:云南省安宁市人民路1号
邮编:650300

市委领导
市委书记:王冰

市委副书记:王迅 王胜章
市委常委:焦振华 段国庆 陆毅敏 李荣敬 韩春华 戚本福 杨正山 武春禄

人大领导
市人大主任:尹贵生
市人大副主任:李国祥 曹忠昌 蔡志勇、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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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主席:耿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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