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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检察院退检 刘永芬获释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湖南省株洲市检察院退检,取消了对刘永芬的非法起诉。同时株洲市国保大队解除了对刘永芬的取保候审。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日中午,株洲市法轮功学员刘永芬在河西向善良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嵩山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之后,刘永芬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非法关押在株洲拘留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株洲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与株洲市天元分局相关人员联合将刘永芬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刘永芬由株洲拘留所被转移到株洲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之后株洲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刘永芬。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刘永芬以取保候审的名义从株洲市第一看守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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