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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继续迫害仲伟玲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仲伟玲三次违法庭审,三次违法冤判。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到十二点,赣榆区法院在第三法庭重新开庭时,不思改过,继续违法,迫害无辜的仲伟玲。

仲伟玲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被赣榆区历庄镇派出所设局构陷,非法关押一年零七个月。法院暗箱操作,三次非法开庭,对仲伟玲非法判刑三年。

仲伟玲不服赣榆区法院的非法判决,上诉到连云港市中院并申请公开审理。

连云港市中院审理后,认定赣榆区法院的判决是违法判决,撤销了赣榆区法院的三年判决,发回重审。

六月十六日赣榆区法院重新开庭,继续违法,违法事实如下:

一、大批旁听者被拒法院门外不许进,连仲伟玲的儿媳妇(含着眼泪)及孙子都没能见上一面,法院在只能容纳二十人的小法庭里还塞进了十几个便衣特务。旁听者被非法安检后又逐个搜身,严重的侵犯了旁听亲友的人身权利,旁听亲友被激怒。

辩护律师张赞宁质问审判长韦庆涛(主审法官):“这是你安排的吗?”“不是我安排的。”张赞宁律师提高了嗓音说:“这是严重的犯法!是犯罪!”

一个两眼透出凶光的公安头头辩解说:“我们在安检。”张赞宁律师说:“这与安检是两码事,不是安检过了吗?这是搜身!这就是犯罪!”

赣榆区公、检、法在公开场合犯罪己形成习惯,公安头头没有收敛反而转到阴暗处,继续指使警特说:“四周都是自己人,要盯紧中间的人。”

二、庭审时公诉人面对凛然正气的当事人仲伟玲,已经语无伦次,不时地侧头请示旁边坐着的黑脸男人,公诉人成了傀儡。法庭上搞小动作,何来公正?

三、当张赞宁律师讲到江泽民以权压法,公然侵犯宪法时,公诉人与审判长韦庆涛(主审法官)都说这是领导人的事,他(她)们管不了。众所周知,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管不了罪人管好人,于理欠通。张赞宁律师说:“给法轮功定罪是蠢人做蠢事,是对国家对法律最大的犯罪。”

四、罗列假证,连入室抢劫到的空白信封、空白邮单、空白光盘、手机等生活用品都作为证据;无中生有、编造证人谎言,却又无证人出面,陷害无辜。

五、当公诉人说仲伟玲二零零一年曾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仲伟玲自辩说:“劳教因为违法而取缔不能作为依据。”律师张赞宁马上也指出:劳教教养作为反法治、践踏人权的措施已被废止,是体制所造成的,不应作为本案的前科材料提及,劳教是违法的也不是法院批的。劳教超过两年不能当前科材料提及。公诉人提及是知法犯法。

六、当仲伟玲讲述修炼法轮功获益时,公诉人及法庭压制当事人的自辩权力。

赣榆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公、检、法、司人员在迫害中获利升迁最多。十几年来,赣榆区检察院在迫害法轮功时是赣榆的急先锋,公诉人从贾凡德、谢恭祥到今天的女公诉人都助纣为虐,公然诽谤法轮功。

时至十二时法庭休庭,被迫害得皮包骨头的仲伟玲晕倒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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