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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看守所阻止律师会见陈清芳、涂晴光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梅州市梅江区法轮功学员陈清芳、涂晴光分别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四月被警察非法抓捕。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陈清芳、涂晴光的律师到梅江区检察院、法院,以证据不足等理由要求检察院撤诉退卷。

结果被这些“执法人员”耍花招推来推去。在梅江区看守所,律师更被武警强行驱离。

在梅江区检察院,检方说已于七月三日将案卷移交梅江区法院。律师旋即赶到区法院继续交涉,区法院工作人员开始不予理睬,其后谎称涂晴光、陈清芳已辞退了委托聘请的律师。

为证实当事人是否已辞退律师,律师急忙赶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要求会见陈清芳、涂晴光俩位当事人。

看守所警察极力阻挠,不准会见,而且整个过程态度恶劣、蛮不讲理。

律师耐心地与他们讲法律、讲道理。律师说:“按法律规定,解除委托律师要有书面文书。”

看守所警察说:“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但很难实施。”

律师坚持要求会见,就这样僵持了一个多小时,看守所还是不给律师会见俩位当事人。到最后,来了一群武警,要求律师出去,根本不给律师说话,并手持警棍强行驱逐律师离开。

据了解,陈清芳、涂晴光被中共警察非法关押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已有一段时间了。为了依法给自己的亲人做无罪辩护,他们的家属均已筹好律师费,律师也已远道而来,怎么会辞退律师呢?

陈清芳被迫害情况

陈清芳女士,年近五十岁,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早晨,家住梅州城区的陈清芳(原籍四川,嫁入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出去逛批发市场,在途经梅江区城北镇地段时,只因给卖猪肉的店老板送了一张小卡片,即遭到梅江区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警察绑架和非法审讯,后被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非法拘留了近半个月,三月三十一日下午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涂晴光被迫害情况

涂晴光,男,五十多岁,原籍广东梅州市大埔县,是梅城东郊法轮功学员。因坚持法轮功信仰,坚持向世人讲真相曾多次遭绑架关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回老家大埔县讲真相,被绑架后遭诬判三年半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结束冤狱,从梅州监狱出狱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大年二十八)下午四时,涂晴光向人讲真相时,遭恶意举报,被警察绑架到东郊派出所,后遭非法抄家。过年期间,涂晴光被非法关押在梅江区月梅拘留所,一月三十日(大年初三)上午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上午,涂晴光在梅江区东郊派出所附近的客家公园讲真相时,被东郊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抄家,被抢走部份法轮大法书籍。后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其家属接到梅江区检察院对涂晴光实施非法逮捕的通知书。

二零一七年六月中旬,陈清芳、涂晴光的所谓案卷材料转到了梅江区检察院,他们的家属均已联系并聘请了律师,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并商定在七月七日到梅江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等理由要求检察院撤诉退卷,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相关单位及人员信息:

1、梅江区政法委(610办)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邮编:514031)电话:0753-2243397、0753-2196788、0753-2196766 ;

2、梅江区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钟明;
3、梅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侯伟文、刘运芳、曹浩波(区综治办主任)、林作华;
4、梅江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兼610办主任:侯伟文13923043518;
5、梅江区610办副主任:邓成华0753-2214935, 2196766(办), 13823862108;
6、梅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运芳0753-2258563(宅电),13502520982 ;
7、梅江区公安分局(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定民路8号):指挥室0753-2168333、政工办0753-2168361、法制股0753-2168310、信访股0753-2168380;
8、梅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梅江区副区长、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谢益民0753-2168201(办公)、0753-3385398 (宅电)、13502375390;
9、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政委:肖健媚(女);
10、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副局长:何永东0753-2168266(办公)、0753-2249060(宅电)、13802364060;
11、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0753-2168210;
12、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邓立新;
13、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刘国导 0753-2244395、2250003(宅电,住江南三板桥),13823855876;
14、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海珠 0753-2168210;
15、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警察:陈冬梅、陈志东、丘德明(警号120300)黄军;
16、梅江区法院(地址:梅州市江北道前街14号,邮编:514011)电话:0753-2196811、2255346,传真:0753-2196900;
院 长:赖昌仁;
副院长:章文烈13823836111、0753-2196887(办公)、0753-2297938(宅电);
副院长:温永红13823828668、0753-2196786(办公)、0753-2246096(宅电);
院副院长:朱晟13823862593、0753-2196879(办公)、宅0753-2257023(宅电);
刑事审判庭:0753-2196987;
刑事审判庭庭长:陈冰萍13549183983 、0753-2196722(办公);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徐君庆
刑事审判庭:徐苑芬13823893066 、0753-2196722(办公);
17、梅江区检察院
梅州市梅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黄明仰,0753-2599288(宅电)、13823813938;
副检察长:李炼新0753-2196884(办公)、0753-2256745(宅电);手机13823821153;
副检察长:李名庆0753-2196726(办公)、0753-2257066(宅电)手机13502525889;
副检察长:胡瑞环(分管刑检)0753-2196763 、13824582355;
公诉科 :0753-2196769;
侦查科科长:袁靖文0753-2196721(办公)、0753-2267982(宅电)、13823823303;
副科长:黄敬0753-2196721(办公)、0753-2227568(宅电)、13502520214;
检察员:黄师、李丽玲、陈雯丽、施梅妹、李 峰13539188395、何勇兴 13549123318;
控告申诉科长:黄华强0753-2196723(办公)、0753-6139993(宅电)、13560965011;
赖小莹0753-2246007(宅电)、13502378961;
侦查监督科科长:廖新传0753-2196949(办公)、0753-2258289 (宅电)、13923031089;
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高燕玲0753-6139086(宅电)、13823826966;
陈 芳 0753-6139883(宅电)、13723626001;
徐苑芬 0753-2260008(宅电)、13823893066 ;
胡红玉 13560968849;
叶泉林 0753-2250651 (宅电)、13923010187 ;
公诉科科长:侯建筠0753-2196950(办公)、0753-2203128(宅电)、13322668869;
副科长:潘俊英0753-2272832(宅电)、13750555692;
副科长:曾炜剑0753-2592163(宅电)、13902789119;
张东娴 13750545758;温宇峰 13719993525;
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曾炜剑 0753-2196762(办公)、0753-6139935(宅电)、13549179396;
梁志权 0753-2253795(宅电)、13560992848;
监所检察科科长:梁申荣0753-2196765(办公)、0753-6138980 (宅电)、13824586523;
副科长:王建辉0753-2247565(宅电)、13509090451;
副科长:杨国强0753-2255858(宅电)、13502378040;
黄建忠 0753-2575101 (宅电)、13670782212;
罗文生 0753-2241461(宅电)、1350233661;
公诉科科长:侯建筠;
公诉人:郑怀金;
18、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东郊派出所电话:0753-2235363;
副所长:邱海江(警号121308);
19、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城北派出所电话:0753-2359443;
所长:许智辉;
副所长:李斌;
20、梅州市看守所(梅江区看守所)地址:梅江区东郊镇芹洋村 (邮政编码:514000 )电话:0753-2291303、0753-2290154;
所长:钟炎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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