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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咸宁市610迫害法轮功学员概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七年,湖北省咸宁市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非法组织继续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造成当地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后劫持入监狱,二人被非法判刑,另有六人仍在监狱里被非法关押着;一人被迫害离世;四人遭非法起诉;七人被绑架到洗脑班;三十六人被非法关押;被骚扰的有八十二人,被迫流离失所的有三人。同时,六一零还利用展板、宣传册、宣传栏诬蔑诽谤法轮功,欺骗民众,尤其是无辜学生。

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七年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一百二十人,其中赤壁市三人,嘉鱼县十一人,温泉区四十二人,咸安区三十八人,通城县二十二人(还不包括在湖南省被诬判的至今还未回家的三名法轮功学员),通山县四人。年龄最大的八十六岁,最小的二十三岁。

图1:2017年湖北咸宁各地120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图1:2017年湖北咸宁各地120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据查,咸宁市副书记吴晖是咸宁市迫害法轮功的幕后指挥者。延续二零一六年四月份在吴晖的组织下,咸宁市为了迫害法轮功,秘密开了几天会,研究如何迫害法轮功的方案,并成立一套班子。他们是:吴晖(市委副书记)、胡甲文(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聂胜(市公安局副局长)、邹誉(市国保支队长)、姚雄(市六一零头目)、刘宁(原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颖(原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樊忠(咸安区国保大队长)、左水生(原市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程胜利(咸安区六一零头目)。二零一七年,在此基础上做了调整,由李宏俊接替刘宁,刘颖退休。尤其是李宏俊、程胜利在这一年的“敲门行动”中最为卖力。二零一七年迫害恶事就是在吴晖这些人的指使下干的。

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实例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黎凤保在多个警察围攻下突发脑溢血后离世

黎风保,女,六十五岁,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法轮功学员,她的女儿在广东省珠海市做生意。二零一七年,她去帮助女儿带外孙子。九月五日晚十点多,在自己的女儿家中,突然闯入的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未出示任何证件,直冲到每间房拍照搜查,翻箱倒柜,抢走二本大法书和相关资料。见黎凤保在床上睡觉,两个警察进去,把她叫起来,要她拿衣服跟她们到派出所去,她不配合。

在十多个警察的围攻下,老人突然满身大汗淋漓,呕吐,头痛等不适症状。很快衣服湿透了,警察叫她换衣,想绑架走。在换衣服时,发现她的左边肢体不听使唤,她的女儿急忙打电话叫120急救。经检查发现,脑血管破裂,突发脑溢血,需要观察,必要时住院治疗。警察轮流看守着观察了一个晚上,转入住院部住院治疗。十六日复检结果是同样的,出血没停止,医院决定做开颅手术。手术八个小时后才出来。黎凤保一直昏迷不醒,医院告病危。即使成这样,警察仍然轮流看管,不准家属靠近重症病房。家属索要治疗费,涉事派出所拒赔。

当时陪送医院的两个警察,一个姓夏,一个姓陈,他们交待医院叫他们救人,药费派出所出。十七日,警察又去了,说话一样,后来说话一天比一天不一样,意思这是上级安排干的,他们派出所不能出药费。二零一七年十一月,黎风保不幸离世。

二、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实例

二零一六年,咸宁市六一零假借法律之名以《刑法》第三百条对五名法轮功学员第一次非法庭审后,他们都依法上诉了。但是,六一零指使法院仍然冤判,他们是:陈金秀(嘉鱼县,被冤判三年,被投入武汉女子监狱)、郑自祥(通城县,被非法开庭冤判三年,被非法投入范家台监狱)、王邦基(通山县,被冤判三年,范家台监狱)、陶席珍(温泉区,被冤判四年,武汉女子监狱)、徐长虹(温泉区,被冤判三年,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

二零一六年还有在湖南省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通城县的胡关霞,四年,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通城县的胡宝日,四年,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通城县的李艳和,四年,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

二零一七年,温泉法轮功学员郭建英在浙江省绪暨市法院被诬判三年,监外执行;张为卿在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被冤判一年六个月,他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二年多,被释放回家。迄今为止,咸宁市还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里受折磨。

◇咸安区的张为卿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年多,被冤判一年六个月,被释放回家

张为卿,男,三十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张为卿在温泉谷酒店上班时,七个穿便衣的警察突然闯入他的办公室,在里面强行翻拿私人物品,下午五点左右,这几个人强行将张为卿绑架,并将张为卿的私人物品非法扣押,其中还有一台他办公用的电脑。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七个人有咸宁市的警察,也有咸安的警察。张为卿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咸安区检察院以“利用网络向海外宣传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下非法逮捕证。二零一七年十月,张为卿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十九大后才被释放回家。

◇药剂师徐长虹控告江泽民,被冤判三年,入范家台监狱

徐长虹,男,五十一岁,是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中药房药剂师,是单位公认的忠厚善良、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医务工作者。徐长虹信仰法轮功,按真、善、忍理念修炼做好人,却遭受了江泽民集团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持续至今的十八年来从精神上到身体上的残酷迫害,家中老人、妻子、小孩、众亲戚身心备受煎熬。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徐长虹写了控告江泽民的诉江状后一个多月,当地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姚雄、国保刘宁等七、八个人再次将上班的徐长虹从医院直接绑架到武汉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徐长虹在洗脑班被迫害五十二天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徐长虹从洗脑班被直接转至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九月九日,徐长虹被咸宁市中级检察院非法批捕。家人帮助给他聘请了唐天昊律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至二日,徐长虹的家人依法聘请的律师唐天去咸安看守所会见了徐长虹。徐长虹同意唐律师做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并签了字按了手印。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唐律师再次去案管中心依法查阅卷宗时,被告知说被解聘了。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法院法官林少坤电话告知徐长虹的妻子,说明天上午八点半开庭。因徐长虹的母亲年纪大(约八十多岁),不能去旁听,但未说其他人不能去旁听。之前亲属已经将五位亲人的身份证号告知了林少坤法官。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上午八点半,咸安区法院二号法庭对法轮功学员徐长虹非法开庭。法院只允许徐长虹的姐姐去旁听。不到四十分钟,非法庭审就结束了。所谓“公诉人”是:咸安区检察院张吉生;非法审理人员是:审判长林少坤、审判员刘英、陪审员杨剑、书记员李俊。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被咸安区法院到看守所对徐长虹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邪教)被秘密宣判三年,没通知家属。禁止家人请的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徐长虹及家人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宣判三年,没通知家属。十一月十五日,徐长虹的家人主动打电话给负责该案子的法官林少坤,才知道此消息;十一月十八日,他的家人才拿到了刑事判决书副本,徐长虹已经上诉。

徐长虹的家人拿到《刑事判决书》后,律师帮助他的家人写了份“上诉状”,交给了咸宁市中级法院诉讼窗口小陈(电话:715-8158959)。小陈已经把上诉状寄往咸安区法院。咸宁市中级法院违法违宪,维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徐长虹被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徐长虹从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被劫持到湖北省荆门市沙洋范家台监狱入监队三监区被非法关押。他的家人想去看望,被告知说,只允许徐长虹的弟弟、妻子、儿子三人去探视,但是必须到当地“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邪教)去开“不炼法轮功的证明”,才能会见。三月七日,徐长虹的弟弟去看望,被监狱拒绝。据好心人透露,徐长虹眼睛看不见东西,是白内障,在监狱医院住院。徐长虹的眼睛一向都是好好的,从来没有什么白内障之说。

在之前,徐长虹辞退律师,在法庭上不吱声,是受到了来自咸宁市六一零的要挟,是有交换条件的。当时,徐长虹的儿子要参加高考,国保大队长刘宁曾以他的儿子相威胁,还许诺庭审完,就回家的。但是,徐长虹并没有如愿回家,而是被劫持到监狱,他再次被骗了。他到了监狱后,才如梦初醒,发现自己被骗,就什么都不顾了的进行反迫害,监狱方面说,他非常“顽固”,遭到了监狱方面的残酷迫害,导致眼睛看不见东西。

据查,徐长虹的这次被绑架迫害,是咸宁市副市长王汉桥直接指使造成的,王汉桥是迫害徐长虹的幕后真凶。

◇温泉区陶席珍被超期羁押二十八个月后,被诬判四年,入武汉女子监狱

陶席珍,女,六十一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曾经全身是病:胃病、心脏病、低血糖、失眠、头晕等。由于身体不好,心情也不好。一九九五年,陶席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短时间,她的各种疾病就不翼而飞了。她心中对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无比感激。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陶席珍在自己的家中被绑架,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两个月后,转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非法对陶席珍下“逮捕令”,咸安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到温泉分局,温泉分局警察还不死心,多次找法轮功学员,企图捏造假证据,继续迫害陶席珍。国保大队长刘宁及六一零的姚雄,要挟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要挟法轮功学员配合做证人,都被严词拒绝。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咸安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审理,非法公诉人是:咸安区检察院胡爱玲、李文广;非法审理人员是:审判长刘英、审判员林少坤、陪审员朱其秋、书记员李俊。在法庭上,非法公诉人以九名法轮功学员和三个世人为证人,指控陶席珍,陶席珍当庭全部否定。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陶席珍聘请律师张科科去法院查阅卷宗,但是,被法官刘英拒绝,理由是已经开完了庭。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咸安区法院到看守所对陶席珍非法宣判四年,没通知家属。十一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陶席珍的家人才听说此消息,就请律师张科科去看守所会见陶席珍;十一月十四日,张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陶席珍,拿到了刑事判决书,陶席珍把自己的上诉状委托给张律师,请律师转交咸安区法院刑一庭。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陶席珍的上诉状已到咸宁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陶席珍被秘密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才知道中院维持原判四年。二零一七年三月,陶席珍的亲人到武汉女子监狱去看望陶席珍,监狱不准接见,陶席珍的情况非常令人担忧。

◇温泉法轮功学员郭建英在浙江省绪暨市法院被诬判三年,监外执行

郭建英,女,六十多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浙江省绪暨市法院非法开庭,被诬判三年,监外执行,回到咸宁市温泉的家中,每天被非法要求去温泉镇街道办事处报到、签字。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在浙江省绪暨市儿子家的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郭建英因为写法轮功真相标语时被浙江省绪暨市城东派出所绑架,因血压很高,看守所不收,只好将她放了,她就回到咸宁市温泉的家中。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郭建英接到浙江省绪暨市法院的通知,定于九月二十八日非法开庭。她就于九月二十六日动身去浙江省绪暨市法院,自己辩护,不请律师。

由于郭建英身体健康状况非常糟糕,法院非法对郭建英判刑三年,监外执行。郭建英回到湖北咸宁温泉的家中。回家后,温泉办事处要求郭建英每天去办事处报到、签字。在中共的淫威高压下,她的丈夫也由原来的支持脱变为反对郭建英修炼法轮功。

◇通城县的郑自祥仍在范家台监狱受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被绑架,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嘉鱼县的陈金秀仍在武汉女子监狱受迫害

陈金秀,女,五十九岁,嘉鱼县居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被绑架,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仍在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通山县的王邦基仍在范家台监狱受迫害

王邦基,男,年岁不详,通山县物资局职工,二零一五年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仍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非法关押。

◇通城县的胡关霞仍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胡关霞,女,三十八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绑架,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

◇通城县的胡宝日仍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非法关押

胡宝日,男,五十多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

◇通城县的李艳和仍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李艳和,女,四十多岁,通城县居民,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到邻近的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

三、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实质是一个洗脑班,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六一零的黑监狱。咸宁市也办有非法的洗脑班,二零一五年设在咸宁市戒毒劳教所内,挂牌为“咸宁市教育转化基地”。

二零一七年咸宁市洗脑班没有被启用。但是,嘉鱼县洗脑班却仍然启用了以前的鱼岳镇“三湖大酒店”洗脑班。洗脑班做不了的,就劫持到板桥洗脑班。湖北省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很多被绑架到这里,这里是省六一零与各地六一零互相勾结的地方,互相利用,狼狈为奸。

二零一七年,以下就是被绑架到邪恶的洗脑班的咸宁市县的法轮功学员:

◇咸安区的向德斌:男,五十岁,咸安区方向机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咸安区大法弟子向德斌在去上班的路上,被绑架后直接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说这是区六一零事先安排的。其妻子冯小英、妻妹冯小米(都是大法弟子)是从家中被绑架到官埠镇派出所非法受审,冯小英以丈夫被绑架,小孩无人照顾,要求自己回家照顾小孩才被释放,冯小米正念脱身,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向德斌在洗脑班拒绝“转化”,坚持法轮功信仰不动摇,六一零已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直接把向德斌转入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他即将面临被非法起诉。

◇嘉鱼县的陈海水:男,四十岁,嘉鱼县高铁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嘉鱼县高铁镇派出所所长刘某和副所长张洪斌、指导员姜学军等十三人,在下午三点直接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陈海水的家,并对其拳打脚踢,非法抄家后,强行将其绑架到县六一零主任王芙蓉那儿,后又被绑架到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八月二十三日,陈海水才从洗脑班被释放回家。

◇赤壁市的邓丽鸣: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晚上九点左右,邓丽鸣在赤壁市车埠镇发真相资料救人时,被警察绑架,并非法抄走其出租屋内的三十多本大法书籍。被直接劫持到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

◇嘉鱼县的王金燕:女,五十岁,嘉鱼县公路段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嘉鱼县公安局国保黄滨鸿、“六一零”王芙蓉和嘉鱼县公路段领导,把公路段法轮功学员王金燕绑架到鱼岳镇“三湖大酒店”洗脑班,非法关押洗脑三天。洗脑班设在三湖大酒店的一个地下室,屋外有不少警察守着,每天车送车接,这次办洗脑班主要由王芙蓉和黄宾宏负责,还说不转化就送武汉板桥洗脑班。

◇嘉鱼县的刘安珍:女,五十二岁,嘉鱼县公路段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嘉鱼县公安局国保黄滨鸿、“六一零”王芙蓉和嘉鱼县公路段领导,把公路段法轮功学员刘安珍绑架到鱼岳镇“三湖大酒店”洗脑班,非法关押洗脑三天。洗脑班设在三湖大酒店的一个地下室,屋外有不少警察守着,每天车送车接,这次办洗脑班主要由王芙蓉和黄宾宏负责,还说不转化就送武汉板桥洗脑班。

◇咸安区的周靓婧:女,二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上午,周靓婧从家中外出吃早餐时被绑架。参与绑架的人员有:咸宁市国保大队长邹誉和咸宁市咸安区永安派出所一伙警察。

这次绑架是精心安排的。早在今年四月下旬。当地社区人员到周靓婧居住小区了解其家庭情况,并从其奶奶那要去了周靓婧的电话号码。

四月三十日,周靓婧在给其私家车做保养时,发现车后桥铁梁上被绑上了定位器。这说明周靓婧早就被非法跟踪、监控了。周靓婧被绑架当天就被邹誉等人劫持到武汉板桥镇“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对其非法关押迫害。

◇通城县的吴志敏:男,四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是通城县大法弟子王细美从湖南省女子监狱二年期满出监的日子。她儿子开车前往湖南女子监狱去接,大法弟子吴志敏就顺便坐车想去看望被诬判四年的妻子胡关霞,没见着,就回了家,也没有见到王细美,后来知道是通城县六一零将王细美接走了,后来王细美回家了。

湖南女子监狱负责人马上打电话给湖北省六一零,说,为什么来了个法轮功接人,要作处理。于是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上午,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胡龙兵,李英灿等一行三人,先是找到吴志敏村组组长,将吴志敏的父亲骗到村委会;又以同意出证明去湖南看其儿媳为借口,又欺骗说:要去看儿媳,带我们到你儿子租住的地方去看看,找他谈谈话。他信以为真,马上带他们去了,结果去了之后,二话没说,也没持任何法律手续,就翻箱倒柜,非法抄家,立即又闯进二个便衣,抢走了部份私有合法财产,并强行将吴志敏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温泉区的夏紫云:女,四十多岁,沃尔玛商场“植物医生”,专卖护肤品。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夏紫云在自己营业的门店里被绑架,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她是和向德斌差不多同时被绑架的,也是被周靓婧出卖被绑架的,由于夏紫云不是经常出来和同修在一起,所以很少同修知道她的情况,她被绑架后相当长时间才被知道她被绑架了。

四、遭非法起诉的实例

◇通城县的王会元:女,五十多岁,通城县法院退休职工。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王会元被单位人员以“开会”的名义骗出门后,被绑架到崇阳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王会元绝食抗议。面临被检察院非法起诉。

◇通城县的王国清:男,五十多岁。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点钟,通城县六一零,国保大队,治安大队,沙堆镇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沙堆镇四庄大法弟子王国清的家,抢走真相语音手机等物,当时王国清不在家里,在田里干活。

九月一日,王国清在田里干活,被通城县国保大队胡龙兵等人绑架,被非法关押县看守所迫害。面临被非法起诉。

◇通城县的汪云霞: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点钟,塘湖大法弟子汪云霞被通城县六一零、国保大队、治安大队警察绑架,抢走语音手机,被非法关押到县看守所迫害。面临被非法起诉。

◇通城县的吴志敏:男,四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是通城县大法弟子王细美从湖南省女子监狱二年期满出监的日子。她儿子开车前往湖南女子监狱去接,大法弟子吴志敏就顺便坐车想去看望被诬判四年的妻子胡关霞,没见着,就回了家,也没有见到王细美,后来知道是通城县六一零将王细美接走了,后来王细美回家了。

湖南女子监狱负责人马上打电话给湖北省六一零,说,为什么来了个法轮功接人,要作处理。于是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上午,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胡龙兵,李英灿等一行三人,先是找到吴志敏村组组长,将吴志敏的父亲骗到村委会;又以同意出证明去湖南看其儿媳为借口,又欺骗说:要去看儿媳,带我们到你儿子租住的地方去看看,找他谈谈话。他信以为真,马上带他们去了,结果去了之后,二话没说,也没持任何法律手续,就翻箱倒柜,非法抄家,立即又闯进二个便衣,抢走了部份私有合法财产,并强行将吴志敏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吴志敏和妻子胡关霞都被非法关押着,他家的孩子一人在家,没人照顾,也没生活来源,直接伤害了幼小的儿童心灵,破坏了家庭的稳定。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通城县公安局送给吴志敏的家属一张由通城县检察院的逮捕通知书。吴志敏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通城县看守所。面临被非法起诉。

◇咸安区的王良浩、张红夫妇: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王良浩、张红夫妇带着三岁多的儿子开车到江西省瑞昌市邮寄真相信,被抓走,瑞昌市的警察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王良浩的家中非法抄家,他们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瑞昌市看守所。面临被非法起诉。

五、遭绑架、非法关押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温泉的陈爽:男,二十多岁。在广东省深圳特区龙岗区坂田镇打工,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在工作车间被龙岗区六一零、国安、国保、以及坂田当地派出所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通城县的金豪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点钟,通城县六一零,国保大队,治安大队,沙堆镇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沙堆镇四庄大法弟子金豪华的家,抢走真相语音手机等物,被非法关押县看守所迫害。

◇通山县的郭庆校: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通山县法轮功学员郭庆校到通山县洪港镇派出所取先前被非法扣押的摩托车(摩托车是上半年在外讲真相时被洪港恶警扣押的,多次讨要,都推托说是县里立案的,要县国保发话才能放,后郭庆校打电话给国保队长华红卫,华红卫说叫去派出所拿车)。郭庆校去了派出所,结果被事先埋伏好的警察绑架。目前不知关押在何处。

◇咸安区的冯小英和冯小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向德斌早上出门上班后与家人失联。上午十点多钟,两台特警车开到向德斌家,特警不知从哪拿到的钥匙打开他家的门,将向德斌的妻子冯小英和冯小米(周靓婧的妈妈)绑架,非法关押到咸安区官埠派出所,两姐妹在官埠派出所遭非法提审。冯小米走脱不知去向。迫于淫威,冯小英遭逼迫交出东西后才放回家。

◇咸安区的汪信全:男,六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国保大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人员他们一群人来到汪信全家,看见汪家的门锁着,就找开锁的人来开锁,结果开锁的人开不了锁,他们就爬到汪家的院墙上,再爬上二楼的楼梯窗口,非法侵入居民住宅,首先到他儿子(未修炼法轮功)房间的抢走笔记本电脑。然后下楼。当时法轮功学员汪信全独自一人在家,忽然闯入一伙不速之客,逼汪信全写“不炼功保证书”,因汪信全不肯写,这伙人非法抄家,并绑架了汪信全非法关押在咸安区拘留所。咸安区公安分局拘留证上竟然说是“我所警察治安巡逻发现汪姓全家中有法轮功书籍,并予以扣押。”

汪信全家人下午旅游回来,发现家里一片狼藉,到处是烟头,并且发现汪信全儿子、儿媳的房间也是乱七八糟,儿子房间的两台电脑也被抢劫。儿子儿媳和汪信全各住一楼。家中私人电脑和大法书籍被抢走。

◇赤壁市的李冬梅:女,六十多岁。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日上午九时左右,李冬梅在赤壁市中伙镇向世人发放真相台历救人时,被一个不明真相的世人一手抓着李冬梅,一手打电话到公安局诬告,导致李冬梅当时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崇阳镇公安局迫害。

◇咸安区的程卫平:女,五十多岁。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八日早上八点多钟,程卫平在双溪镇的路旁讲真相救人,遭不明真相的人恶告,咸安区双溪派出所开着一辆黑色警车,将程卫平绑架到咸安区浮山派出所,开了一张非法拘留十五天的单子,程卫平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咸安区的佘庆华、丁晓兰:女,四十多岁。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佘庆华、丁晓兰在温泉岔路口向世人讲真相救人时,被人诬告后,被岔路口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咸安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十月十六日,佘庆华、丁晓兰从拘留所回家。

◇赤壁市的钟小明:男,四十一岁。十月十二日晚深夜十一点半后,钟小明及五岁的小女儿被赤壁市公安局蒲纺派出所警察强行闯入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赤壁市拘留所。原因是他在明慧网上发表了一篇自己与妻子十七年被迫害的经过。家中没人照顾小女儿,小女儿被亲戚接走。

钟小明从小体弱多病,多愁善感,总觉的人活在世上就是太苦,活着就是一场梦,人死了梦也就醒了。时常对人生充满了困惑。自一九九六年元月份喜得法轮大法,开始修炼大法以后,他一下子就象明白了人生的真谛,解开了自己苦苦思索而不得的谜团。自此,他严格按照大法书中的要求,按照师父的话要求自己,做一个真正的修炼人。在这期间,他的身心得到了极大的升华,以前身体的那些毛病也全都不治而愈。一九九六年正在读大二的钟小明,在校期间,一直严守心性,并努力学习,年年都是“三好学生”,每年都能获得学校的高额奖学金。

大学毕业后,他认真做好三件事,处处为他人着想,是单位公认的好人,就是这样的善良人,却遭到残酷迫害。十八年来,他遭到四次非法关押,一次被非法劳教,被歧视,受尽凌辱。

二零一七年九月,钟小明带着孩子进京看望那里上班的妻子,被咸宁市驻京办,赤壁市公安局数人在北京西站高铁站门口拦截,之后被强行遣送回赤壁。他们的借口是北京要开“十九大”,外地人口不能到北京。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他把自己遭受迫害的亲身经历写出来,在明慧网上曝光,却遭到绑架迫害。

◇通山县的程德永: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程德永到一户人家去,结果三个跟踪的警察跟进去,把他绑架了。

◇通山县的魏姓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通山县魏姓法轮功学员在街上讲真相救人时,正好是县六一零头目华卫红,她不认识华红卫,被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华卫红专门干此坏事,通山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因他恶告遭迫害。

◇通城县的何国熬:从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起到三月底,通城县政府防范办(六一零)熊林清、国保大队胡龙兵、张定二等、法院毕勇、街道居委会,还有上级派来的人,一共十多人非法闯入通城县城法轮功学员何国熬的家中进行骚扰,非法抄家,并绑架了老年法轮功学员何国熬,强行收监。

在检查身体时,医师说,血压太高,不宜关押,毕勇又把何国熬劫持到法院,宣布诬判何国熬二年有期徒刑。随后,又进行共四次反复检查身体,欲行非法关押,结果血压还是一样高。医师说,不能关,随时会出现生命危险。这样,毕勇又威胁其儿子签字担保,才将何国熬放回家。

◇通城县的李艳红、吴美娥、黎雄武兄弟俩四人: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五、六点钟,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李艳红、吴美娥、黎雄武兄弟俩被六一零人员绑架。第二天,李艳红、吴明娥和黎雄武的哥哥被放回,黎正武被以“袭警、妨碍公务”的罪名非法关押十五天。

李艳红与吴美娥是姑嫂关系,开了个副食店,李艳红请黎正武兄弟俩帮忙。警察到李艳红的副食店绑架李艳红时,把她的店里帮忙的吴美娥和黎雄武兄弟俩一起绑架,并非法抄家,非法录像,抢走了大法书、语音手机等私人合法物品,把他们四人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

◇咸安区的罗桃英、程细庆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女,都是六七十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上午,罗桃英、程细庆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到甘棠讲真相救人,被人诬告,被绑架到向阳湖派出所,讲真相后被放回。三十日下午,永安派出所二人到罗桃英家中骚扰,讲真相后,他们就走了。

◇通城县的雷佛来: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点钟,通城县六一零,国保大队,治安大队,沙堆镇派出所非法闯入沙堆镇四庄大法弟子雷佛来的家,绑架了他,他当日回家。

◇咸安区的张为卿: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张为卿在温泉谷酒店上班时,七个穿便衣的警察突然闯入他的办公室,在里面强行翻拿私人物品,下午五点左右,这几个人强行将张为卿绑架,并将张为卿的私人物品非法扣押,其中还有一台他办公用的电脑。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七个人有咸宁市的警察,也有咸安的警察。张为卿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咸安区检察院以“利用网络向海外宣传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下非法逮捕证。张为卿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里。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张为卿回到家中。

六、被迫流离失所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通城县的杨平:女,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杨平住在李艳红店铺的街对面,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亲眼看到十多个警察去把李艳红等四人绑架,她看到后,怕来绑架自己,就被迫流离失所。很快,六一零等人非法闯入杨平的家,看到杨平不在,就非法抄家,非法录像,抢走一万多元现金(不是真相币,属于私人合法财产),没有收据清单。

◇通城县的姜四华:男,通城县高锋乡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姜四华的家中,姜四华急忙翻墙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嘉鱼县的向兰姣:女,五十多岁,嘉鱼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嘉鱼县公安局国保黄滨鸿、“六一零”王芙蓉和向兰姣的单位段领导,把向兰姣绑架到鱼岳镇“三湖大酒店”洗脑班非法关押。洗脑班设在三湖大酒店的一个地下室,屋外有不少警察守着,每天车送车接,这次办洗脑班主要由王芙蓉和黄宾宏负责,还说不转化就送武汉板桥洗脑班。当晚向兰姣旧病复发,黄滨鸿、王芙蓉把她送到医院去打针、抽血,打电话叫她丈夫到医院结账。她丈夫说:原来在家都很好,你们把她抓走,病就发了,这次在家好好的,你们把她綁架来,病又发了,你还想我来付医药费?折腾了半天让她丈夫领回家了。回来后,为了不再被迫害,向兰姣不得不离家出走了。

◇嘉鱼县的汤金秀:女,四十多岁,嘉鱼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嘉鱼县公安局国保黄滨鸿、“六一零”王芙蓉和汤金秀的单位段领导,准备把汤金秀绑架到鱼岳镇“三湖大酒店”洗脑班非法关押。洗脑班设在三湖大酒店的一个地下室,屋外有不少警察守着,每天车送车接,这次办洗脑班主要由王芙蓉和黄宾宏负责,还说不转化就送武汉板桥洗脑班。汤金秀不得不离家出走了。六一零来到她的家中找,汤金秀的弟弟对六一零和国保的人说,他姐有病,到广州治疗去了。

七、在“敲门行动”中被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通城县的魏月秀:女,六十九岁,通城县邮电局职工家属。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上午,今年六十九岁的魏月秀带着《关于不予办理身份证的不公正对待的一封公开信》到县政府大楼,被五个门卫拦着不让进,魏月秀只好站在门口,见上班人就发,有的人接,有的人不接。其中有一个人走进后又回来,把信还给魏月秀,嘴里还说一些胡话。魏月秀就当面给他讲自己的情况,他就叫去信访办。

魏月秀只好到信访办。这次,信访办的人接待了魏月秀,并叫魏月秀坐,等会公安局来人见你。魏月秀前几天把一份《关于不予办理身份证的不公正对待的一封公开信》给了信访办的人。

一会儿,公安局来了三个人,都穿着便装,一个叫张定二,一个叫胡龙兵,另一个不认识,圆脸,中等个子,他们是县国保大队的。魏月秀就给他们讲真相,张定二装着在听,偷着给魏月秀照相,照相机很小,象手表,魏月秀知道后就制止。张定二就把照相机放在桌上,圆脸中等个子看了看照相机,说是坏的,意思说像没照好。胡龙兵就继续暗中照相,用手机照。魏月秀发现后就急忙制止。张定二就叫胡龙兵出去了。

张定二和胡龙兵问这信是谁帮助写的,魏月秀不予回答,继续讲真相,他们问魏月秀还炼不炼法轮功,魏月秀说,这么好的法,怎么不学呢?他们见问不出什么,胡龙兵拿着一份《关于不予办理身份证的不公正对待的一封公开信》走了。一会儿,圆脸中等个子转回来,走到魏月秀面前问话,魏月秀就问他姓什么,他不回答,赶忙走了。魏月秀发现,这个圆脸警察前胸挂着一个象手表样的东西,是微型录像机,也是照相的。魏月秀就回家了。

几天前,魏月秀把一份《关于不予办理身份证的不公正对待的一封公开信》给了县检察院和县民政局,他们收了。魏月秀曾经把这封信用邮局寄信的方式邮寄给县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及副局长等,但都没有音信。

今年六十九岁的魏月秀,二个儿子意外离世,没有退休金,没有养老金,没有低保,无依无靠。连补办个身份证都这么难,国家有法,执法人员却故意有法不依,故意执法犯法,这是“依法治国”吗?这是依宪执政“吗?这是人权最好时期吗?完全不是!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多,通城县邮政局法轮功学员魏月秀听到有人敲门,一开门,就看到通城县邮政局女职工吴艳明带着一男子(穿便衣),进屋,男子向魏月秀要“粮食本”,魏月秀不配合;男子把手机交给吴艳明,要她给魏月秀照像,魏月秀及时制止,立即上厕所避开。等魏月秀出来,这二人走了。

第二天,在麻将室看到吴艳明,魏月秀就问她,“昨天你带来的那个人是哪里的?”她说不知道。“不知道你怎么把人带到我家里来?”她说,“是局长谢先立叫带去的。”过几天,魏月秀遇到局长谢先立,就问他前几天来的那个人是哪里的?他说是县公安局的。

◇温泉的苏晓莲:女,五十岁,咸宁市农科院职工。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咸宁温泉一号桥派出所一人(穿便装)来到咸宁市农科院余书记办公室,随后叫来法轮功学员苏晓莲,苏问他姓什么?他说姓陈(音),一号桥派出所的,说是上面要求,还要求苏学员将户口转到岔路口分区。该警官问苏晓莲每天干什么?苏说下班后回家休息。陈说了几句,就让苏晓莲离开了。(这里提醒学员,不管谁找你,首先必须出示工作证、报姓名、警号等,否则是非法的。)

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咸宁温泉岔路口派出所胡警官、毕明云、石姣姣三人来到咸宁市农科院(穿便装),首先找到该院瞿和平副院长,随后将苏晓莲叫到单位开会的办公室,说来看看苏晓莲父母家被强拆(单位说该拆)的房子情况解决没有,再顺便问问目前每天干什么?石姣姣作笔录。苏晓莲向来人讲述这么多年被迫害的情况,特别是其丈夫多年来受迫害情况,现在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要去探视还要开什么证明等等。来人说有什么困难都提出来,他们记下等,说炼功就在家里炼,不要出去等等,作完笔录要苏晓莲签字被拒绝。

◇温泉的杨小华:女,五十多岁,个人商业户。三月三十日上午,咸宁温泉岔路口派出所两人(便装),其中有一个叫鸿波的警官,还拿着相机来到法轮功学员杨小华店中,因来人要拍照被发现,该学员向他们讲述大法修心向善,弘传一百多个国家等真相,来人也问了她每天干什么?晚上干什么?

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十七分钟,温泉副食店老板杨小华正在自己店里做生意时,突然来了三个男人,一个穿警服,二个便衣,见面就问:你是杨小华吗?杨小华说干什么?他拿出证件说是一号桥派出所的,他问:你还炼法轮功吗?顺手拿出一叠纸准备记录,杨小华说:“做什么记录,我也不是坏人,我做生意违犯了什么法律?看到他们在录像,就急忙制止,说,你们不要录像,没经同意就是违法的,我做生意不欺骗,不卖假烟假酒,而且我还告诉儿子失与得的道理,不做伤害他人的事,公平交易。我儿子都牢记了我说的话,多次别人多给他几百、几十元等他都主动退还给别人。顾客很多次把钱包、手机、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和贵重物品掉在我店里,我都一一归还给人家。我们真的是在按真、善、忍做好人,承传中国传统文化,用心法自觉约束自己,这违反了那条法律?希望你们要明辨是非。”杨小华不停的讲,他们一句话都不说,走了。

这伙人在听杨小华讲真相的时候,穿警服的那人肩上有个微型录音设备在录音,一个给杨小华录像,拍店里的营业执照,拍店面。

◇温泉的任惠芳:女,六十岁,原烟厂退休职工。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咸宁温泉岔路口派出所一行人找在公安分局打工打扫卫生的法轮功学员任惠芳,未见到。

四月一日,咸宁市温泉区六一零指使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小镇骚扰原烟厂法轮功学员任惠芳,还非法照像,她就劝小镇不要侵犯人身肖像权,小镇就走了。

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多,任会芳在温泉公安分局打扫卫生时,被三个年轻的便衣骚扰,他们是岔路口派出所警察。他们问任会芳还炼法轮功吗?家里有几个孩子?丈夫怎么样?等等,说什么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们帮助,完全一副伪善的样子,并做了笔录,要任会芳签字。任会芳拒绝签字,他们就走了。

◇温泉的李敏才:男,四十岁,湖北科技学院病理学博士。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在学院保卫处带领下,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一行人来到湖北科技学院找法轮功学员李敏才,因李敏才不在教研室,其中一人就将该学员上班的办公室门拍了照。这些人未穿制服。

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温泉分局李宏俊、温泉一号桥派出所王副所长、一个小警察和湖北科技学院保卫处何朝宏,到湖北科技学院病理学博士李敏才的办公室骚扰,小警察胸前戴的微型录像机开始非法录像,谈话,逼迫签字。

◇温泉的方锦莲:女,五十岁,原制药厂职工。九月二十七日上午八点多,温泉三号桥原电力设备小区法轮功学员方锦莲刚开门,就遇到迎面来的三个男子,问是不是方锦莲?方锦莲没吱声。

此三人就分三个方位,一个站在台阶上,一个站到门口,一个上到门口的楼梯台阶上,拿手机给方锦莲照像,方锦莲急忙制止,说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他们要求进屋问几个问题,方锦莲不让进门,说可以到楼下的石墩处谈。他们不愿意。

方锦莲刚要关门,那个给方锦莲照相的便衣就用脚把门抵住,进屋。他们拿出问讯记录纸,问方锦莲,一问一答,最后要方锦莲签字,遭到拒绝。方锦莲就给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不要继续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

◇温泉的汪礼迪:男,五十岁,原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院优秀教师。三月份,湖北科技学院附属二院黎群武院长以汪礼迪在医院上班接触的人太多为由,将他贬到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实训实验中心当实验员,再度歧视他。他工作兢兢业业,竞岗爱业,受到同事的好评。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湖北科技学院教师汪礼迪被非法闯入办公室的四人骚扰,一进办公室,汪礼迪就问什么事?他们说是派出所的,汪礼迪就要他们出示警察证,一个便衣拿出警察证,是温泉分局李宏俊。其他三人是温泉一号桥派出所王副所长、一个小警察和湖北科技学院保卫处何朝宏。小警察胸前戴的微型录像机开始录像,汪礼迪发现后立即制止,说这种行为违背《民法通则》第一百条,侵犯肖像权。王副所长问还炼法轮功吗?还出去发传单吗?还出去张贴真相不干胶吗?家住在哪儿?汪礼迪只是给他们讲真相,主要是法律真相,告诉他们要善待法轮功。他们急忙要走,说还有事。

◇温泉的章琪:男,五十多岁,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院中医科医师。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温泉分局李宏俊、温泉一号桥派出所王副所长、一个小警察和湖北科技学院保卫处何朝宏,到章琪的办公室骚扰,章琪当时不在办公室。

◇温泉的郑双华:男,三十多岁,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院优秀教师。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温泉分局李宏俊、温泉一号桥派出所王副所长、一个小警察和湖北科技学院保卫处何朝宏,到郑双华办公室骚扰,郑双华当时不在办公室。

◇温泉的李素琴:女,四十多岁,湖北科技学院基础医学院病理学职工。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温泉分局李宏俊、温泉一号桥派出所王副所长、一个小警察和湖北科技学院保卫处何朝宏,到李素琴办公室骚扰,李素琴当时不在办公室。

◇温泉的李云:女,五十二岁,湖北科技学院基础医学院病理学退休职工。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温泉分局李宏俊、温泉一号桥派出所王副所长、一个小警察和湖北科技学院保卫处何朝宏,到李云的科室找她,骚扰,李云当时不在办公室。

◇温泉的黄芬芳: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九月二十五日上午,温泉建筑公司退休职工黄芬芳被岔路口派出所、岔路口社区和原建筑公司保卫科人员骚扰,被照像,被逼迫签字。黄芬芳拒绝签字。

◇温泉的张惠兰: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张惠兰被温泉岔路口派出所、岔路口社区和原建筑公司保卫科人员骚扰,这伙人私自闯入张惠兰家,用手机给她照相,她严厉的叫他们立即删除。他们问她哪一年学法轮功的?张惠兰只是给他们讲真相。张惠兰告诉他们:法轮功教我做好人,祛病健身,提升我的道德水平。做好人有错吗?派出所警察叫她签字,她不签,说:不能签,否则害你们,也害我。张惠兰正念抵制了这伙人。

◇温泉的杨玉娥: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岔路口社区还骚扰了单位的职工杨玉娥。

◇温泉的邱晓春:女,六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岔路口社区还骚扰了单位的职工邱晓春。

◇温泉的刘云霞:女,五十多岁,原铁路疗养院退休职工。九月十九日,铁路疗养院退休职工刘云霞被温泉一号桥派出所一伙人到家里骚扰,被照像,被逼迫签字,刘云霞拒绝签字,但是被照像。她的儿子因害怕母亲遭到迫害就替母亲签字。刘云霞就给他们讲真相,劝善。这伙人中的一人说,将她的像立即上网。

◇温泉的余劲光和陈芳夫妇:四十多岁,温泉镇龙潭个体生意人。九月二十七日上午,不知是派出所还是社区的几个男性到余劲光,陈芳龙潭家中骚扰,当是他们夫妇不在家,余劲光的母亲吓的不知又发生什么事,来人告知没事,要开十九大了,叫你儿子媳妇不要出去。然后给余母照了像,说证明他们来过。

◇嘉鱼县的吴姓老婆婆:七十多岁。九月份,嘉鱼鱼岳镇派出所的人闯进姓吴的一位婆婆家,拿着一个东西(估计是摄像机)在家里到处扫,还拍照,还要进房间搜查,婆婆说,进房间搜不到东西要怎样,后来派出所的人就走了。

◇嘉鱼县的杨振莉:女,四十岁。九月份,六一零的孙宗文带人到杨振莉的家,说只是过来看一下,然后就走了。

◇嘉鱼县的王小梅:女,四十多岁。九月份,六一零孙宗文给王小梅的丈夫的单位领导施压,让单位领导警告她丈夫说,现在形势很紧张,不要让她出门,如果有什么事,你就得被单位开除,停职停薪。

◇嘉鱼县的刘安珍:女,五十多岁,嘉鱼县公路段退休职工。九月份,刘安珍因为要去北京儿子的家,要买一张去北京的火车票,这件事被六一零知道了,六一零的王芙蓉和黄宾鸿就给了她一张假火车票,故意为难她,让她去不成北京。因为这张假火车票引起了县委书记的重视,把摄像头安在了她家里,一天二十四小时派人跟踪,并且还要她说出假火车票是哪来的,刘安珍说是六一零的王芙蓉和黄宾宏给她的,但是王芙蓉和黄宾鸿不承认,说没有给她假火车票。

◇温泉的龙忠良:男,五十多岁,原烟厂质检科科长。九月二十五日,龙忠良被岔路口派出所警察骚扰,他的妻子坚决抵制,不让他们进屋内,他们就走了。

◇温泉的陈腊荣:女,五十岁,原咸宁市烟厂退休职工。九月二十五日,陈腊荣被岔路口派出所警察骚扰,从家中抢走了师父的照片一张,她的丈夫坚决抵制,说法轮大法就是好,我坚决支持妻子修炼法轮功,他们就给陈腊荣的丈夫也照了像。这次是金叶社区李晚霞配合带警察去的。

◇温泉的余昌川:男,五十多岁,原化纤厂退休职工。九月二十五日,余昌川被岔路口派出所警察骚扰。

◇温泉的张军:男,六十多岁,原化纤厂退休职工。九月二十五日,张军被岔路口派出所警察骚扰。张军拒绝签字。

◇温泉的吴娴意:女,六十多岁,原温泉商场退休职工。九月十八日,吴娴意听到敲门声,开门一看,是一号桥派出所的,有人把一只脚伸进门,吴娴意大声说,你干什么?吓着那人赶快收回了脚,吴娴意就立即关门,这伙人就走了。

◇温泉的陈姓婆婆:九月十九日,温泉防疫站附近的法轮功学员陈婆婆被一号桥派出所警察骚扰,要求被照相,被迫签字。陈婆婆一概拒绝,还给他们讲真相。

◇温泉的章红萍:女,四十多岁。九月十九二十五日上午,温泉茶花社区法轮功学员章红萍被三号桥派出所三个人私自闯入家中的人骚扰,当时章红萍正在拖地,一问一答,逼着签字,她就配合签字了。这伙人还到处照相,照她本人,还照她的私人楼房。

◇温泉的梁滢:女,五十多岁。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社区、派出所三人以“回访”名义,到温泉建材家属院法轮功学员梁滢的家里骚扰。他们口口声声说没有什么,是上级安排走过场。这伙人给梁滢非法照相,逼迫签字。她配合签了字。

◇温泉的刘明娟:女,五十多岁。九月二十七日,温泉水厂职工刘明娟被岔路口派出所警察骚扰,被照相,拒绝签字。

◇温泉的高志及妻子小董夫妇:都是四十多岁。九月二十七日,温泉粮食学校职工高志及妻子小董被岔路口派出所警察骚扰,要求签字,高志给他们讲真相,拒绝签字。

◇咸安区的魏秀兰:女,五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到魏秀兰的家里去,当时魏秀兰不在家;有的还被非法拍照,甚至被逼迫签字,把王立新的大法书抢走了一本;准备到倪丽华家里去,在路上被她的丈夫挡住了,就没去。

◇咸安区的杨彩云:女,五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到杨彩云的家里去,骚扰,非法拍照。

◇咸安区的王能英:女,五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到王能英的家里去,骚扰,非法拍照。

◇咸安区的王立新:女,六十多岁。二零一七年四月二日,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到王立新的家里去,骚扰。把王立新的大法书抢走了一本。

◇咸安区的倪丽华:女,六十多岁。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准备到倪丽华的家里去骚扰。在路上被她的丈夫挡住了,就没去。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咸宁市公安局胡某带着一群协警来到法轮功学员倪丽华家,当时倪立华不在家,倪丽华的丈夫劝走他们,下午倪丽华的丈夫正好锁门出门。一群协警又来到倪丽华家,让倪丽华的丈夫开门,倪丽华的丈夫训斥了他们一顿离开了。

◇咸安区的程卫平:女,五十多岁。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准备到程卫平的家里去骚扰,非法拍照。

◇咸安区的倪细心:女,七十多岁。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到倪细心的家里去骚扰,非法拍照。

◇咸安区的罗桃英:女,七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下午,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到罗桃英的家里去骚扰,要进屋,被罗桃英制止,给他们讲真相,劝善,他们就走了。

◇嘉鱼县的陈凤玉:女,五十多岁。八月四日,嘉鱼县公安局国保和新街镇派出所三个警察到陈风玉的家中骚扰,也未做什么,说来看看就走了。

◇嘉鱼县的罗雪英:女,五十多岁。八月四日,嘉鱼县公安局国保和新街镇派出所三个警察到罗雪英的家中骚扰,也未做什么,说来看看就走了。

◇嘉鱼县的刘玉娥:女,六十多岁。八月四日,嘉鱼县公安局国保和新街镇派出所三个警察到刘玉娥的家中骚扰,刘玉娥已未修炼了。他们也未做什么,说来看看就走了。

◇通城县的戴玉凤:女,六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上旬,通城县六一零到县邮电局家属戴玉凤家骚扰,约几十人。戴玉凤退休后,在县石泉村买了房子,住在那儿。石泉村村长黎佳带着一伙人去敲门,戴玉凤就不开门。他们怀疑一个杀人犯藏在她家,要搜查。儿子媳妇知道后,也赶去了,戴玉凤就给他们讲真相,提出不能动她师父的照片和大法书,不能迫害她。他们同意后,戴玉凤才开门。这一伙人进去后,到处搜查,只看了看师父的照片,没有发现杀人犯,就走了。

◇通城县的周爹:男,八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上旬,通城县六一零到县电大,找周爹,想上门骚扰,门卫把他们挡住,说,周爹八十多岁了,你们找他干什么。门卫不告诉他们。他们找不到周老师的家,就怏怏的走了。

◇通城县的夏世龙:男,六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通城县六一零到县供销社法轮功学员夏世龙家骚扰,约十人,到处翻箱倒柜,夏世龙拄着拐杖,对这伙人说,“谁动我家的东西!”看到夏世龙这阵势,怕出人命,就灰溜溜的走了。

夏世龙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监狱里遭受过残酷的迫害,妻子在他在监狱期间在巨大压力中离世,他的身心受到过严重的摧残,至今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双腿至今还是肿大的。

◇通城县的汪信清和华桃凤夫妇:都是六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三月下旬,通城县六一零看到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法轮功学员汪信清华桃凤夫妇家门口贴有大法真相对联,就上门骚扰,约七八人,要求撕掉,汪信清华桃凤就给他们讲真相,制止他们,他们就没有撕。好几次,都是如此。邪恶的六一零就威胁汪信清华桃凤的儿子媳妇撕,大儿子及媳妇不撕,小儿子也不撕,小儿子媳妇却经不起他们的威胁,害怕的撕了,让小媳妇对大法犯罪。

◇通城县的何国熬:男,七十多岁,县石油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七年三月底,通城县六一零到何国熬家骚扰,看到门是开的,就进去把何国熬绑架到县公安局和法院,说什么何国熬的案子没有了结。何国熬就给他们讲真相,法院给何国熬一张《刑事判决书》,非法判何国熬二年有期徒刑。由于时间满了,法院游院长就打电话给何国熬的儿子,儿子就把何国熬接回家了。

◇咸安区的杨强先:女,六十多岁。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永安派出所、十好桥派出所伙同各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杨强先就是如此被骚扰。

◇咸安区的皮和先:女,七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咸宁市公安局胡某(此人矮个子)和咸安区国保徐从忠带着十几个人协警来到法轮功学员皮和先家中骚扰,抢走三百五十元钱。当时皮和先不在家,家里的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籍遭抢劫一空,连皮和先年轻时照的像也被抢走。

此次对大法弟子的骚扰,是咸宁市六一零国保支队和咸安区六一零、国保大队的统一行动,骚扰者上门并未提及诉江之事,只是说来看看,有的被照相,签字。

◇咸安区的资四兰:女,五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永安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资四兰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余贵英:女,五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永安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余贵英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罗瑛:女,五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永安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罗瑛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孔盛林:女,六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永安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罗瑛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商秀英:女,六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永安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商秀英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金兰英:女,六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永安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金兰英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施红英:女,五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施红英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章建:男,五十多岁,咸安区永安中学一级教师。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

◇咸安区的冯小米:女,五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冯小米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冯小英:女,五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冯小英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徐生: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徐生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艾启元:女,六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艾启元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刘冬芝:女,六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刘冬芝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娄振林: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娄振林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王桃荣:女,六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王桃荣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张妈:女,六十多岁。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大法弟子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张妈就是被这样骚扰的。

◇咸安区的商云先:女,六十多岁,汀泗镇法轮功学员。八月份,在咸宁市六一零主任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大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区国保大队徐承忠、汀泗镇派出所到大法弟子商云先家上门骚扰,非法拍照。

◇温泉的陈建平: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煤化局职工。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一个不明真相的警员,到陈建平家敲门。门敲击的很重、很响,周围邻居都听得见。大约敲了十几分钟,门没敲开就把门上的大法真相对联和一个贴在门上的真相撕掉劫走。

◇通城县的吴美娥:女,七十多岁。八月三十日早晨五、六点钟,通城县六一零,国保大队,治安大队,隽水派出所非法闯入吴美娥家,抢走师父法像,手机等物。并反手铐着吴美娥,头上套个黑色袋子,她的孙女(未修炼,未婚)反手铐着带到公安局一个多小时候回家。

◇温泉的郑荣珍:女,六十多岁。二零一七年五月初某天上午,湖北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陈迪坚(指导员)和另一穿便服之人伙同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希望桥社区两位女士到咸运集团小区法轮功学员郑荣珍家去骚扰。他们先在门外拍照,撕毁了第一个大门上的对联。郑荣珍买菜回家碰到这伙人。陈迪坚当天穿了警服,拿出证件在郑荣珍面前晃了晃,逼迫她打开大门,陈迪坚威胁要抄家,还打电话叫人和车快来。社区一女人也打电话说问题大,要派车来。他们抢走了几本大法书。郑荣珍是位快七十岁的老太太,告诉这伙人不要跟随江魔头走,不要步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后尘。她家人也叫这伙人快走,不要骚扰别人的正常生活。这伙人灰溜溜地走了。

◇温泉的邵春荣:女,六十多岁,马桥法轮功学员。八月中旬,邵春荣被三个马桥镇派出所警察骚扰,其中一个姓陈。他们问邵春荣还炼法轮功吗?邵春荣就给他们讲真相,慈悲的对待这些可怜人。他们索要邵春荣的电话号码、身份证,逼迫邵春荣签字,邵春荣都不配合,只是讲真相,劝善。他们就走了。过了几天,又来了三个警察,其中一个叫雷刚,是马桥镇派出所的。他们还是问邵春荣还炼法轮功吗?索要邵春荣的电话号码、身份证,逼迫邵春荣签字。邵春荣一概拒绝,只是劝他们善待法轮功。他们只好走了。

◇温泉的徐全坤:男,六十多岁。十月十六日,温泉贺胜桥镇法轮功学员徐全坤被突然闯入家中的贺胜桥镇派出所三人骚扰,当时没看见徐全坤,警察就问徐全坤的老伴,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他的老伴说没炼了。还问徐全坤的老伴跟哪些人来往?还索要徐全坤的儿子徐晓涛的电话及打工地址,逼迫签字。徐全坤的老伴没签字,他的小儿子无奈的签字。

◇温泉的黄秋珍:女,五十多岁,原烟厂退休职工。八月份,温泉六一零扬言要对原烟厂退休职工黄秋珍如何如何,威胁恐吓黄秋珍。

◇温泉的张婆婆:女,七十岁。九月十八日上午,六一零、国保、温泉岔路口派出所到地质队保卫科张婆婆的家里,问张婆婆学法轮功的情况,张婆婆就给他们讲真相,说自己的手摔断后,就是炼法轮功好的。警察问龚金枝的情况,还有多少人学法轮功?张婆婆说不知道,自己是在家里炼法轮功。

◇温泉的龚金枝:女,七十三岁。九月二十日上午,警察就到地质队龚金枝的家,正好在路上遇到七十多岁的龚金枝婆婆正在扫地,说要到龚婆婆家去。当时龚婆婆就阻止他们去,她的女儿也抵制,这帮人只好走了。

◇温泉的庞新明:女,六十多岁。九月十八日上午,警察还到建筑公司庞新明的家里照相、签字,遭到庞新明拒绝。

◇温泉的李金桥黄婆婆夫妇:都八十多岁。警察到建筑公司李金桥家敲门,家人没开门,就走了。

◇温泉的易丹、朱望生、王昌菊、曾爱云:女,五十多岁。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温泉岔路口派出所胡所长、警察毕明云及六一零镇姓三人到咸宁市农科院找单位的法轮功学员易丹、朱望生、王昌菊、曾爱云(由丈夫陈大炎带去的,陈大炎没学法轮功),谈话,照相,问家庭住址。胡所长说,现在国保换了人,很多人不认识,来认识一下。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前,温泉大约二千人学法轮功,现在统计一下,看还有多少人炼法轮功?单位的黄海红补充说,你要想除名,就到社区开证明,写“保证书”、“悔过书”。刘安民副院长说,现在要开十九大了,要维稳。“维稳办”主任卢小燕积极配合六一零多次参与迫害单位的法轮功学员。咸宁市农科院现在没有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属于综合治理达标单位。为此,当局给单位挂牌,给职工多发二个月的工资,企图用金钱收买人心,挑起职工对法轮功的仇恨。

八、利用展板、宣传册、宣传栏污蔑法轮功欺骗民众的实例

◇二零一七年三月份,咸宁市温泉区郭林路小学、实验小学及咸安区咸宁高中举办诽谤法轮功的活动,毒害学生。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咸安区六一零程胜利等一伙人在咸安区中百超市门口,摆桌子,摆放展板,公开派发诽谤法轮功的传单、小册子,在世人中造成严重的负面作用。

◇二零一七年,咸安区多个社区的宣传栏里有直接污蔑法轮功的内容。

九、曝光咸宁市六一零、国保人员和警察的恶行、恶报实例

●吴晖:男,一九七一年二月出生,湖北黄冈人,武汉大学马哲硕士。二零一三年,他到咸宁市任副市长。二零一六年三月任市委副书记,负责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六年四五月份,咸宁市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秘密开了几天会,研究如何迫害法轮功的方案,并成立一套班子。他们是:吴晖(市委副书记)、胡甲文(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聂胜(市公安局副局长)、邹誉(市国保支队长)、姚雄(市六一零头目)、刘宁(原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颖(原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樊忠(咸安区国保大队长)、左水生(原市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程胜利(咸安区六一零头目)。这些人商量如何迫害法轮功。于是骗人害人的宣传出场了:社区宣传栏、《宣传手册》、咸宁市有线电视台、《咸宁日报》、展板、在村子和社区安装无数的有线高音喇叭,诬陷诋毁法轮大法,绑架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诬判,等等,都是在他直接指挥和部署下干的。

●田红强:男,新任通城县公安局长。今年,通城县王会元、王国清、汪云霞等一批法轮功学员的被非法关押,非法逮捕,都跟田红强密切相关。

●聂胜:男,湖南常德人,一九六九年四月出生。大学学历。一九八七年四月参加工作,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任正科职级,二零零九年任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队支队长,现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国安这块。

其妻周红波,在咸宁师专(现为湖北科技学院)中文系任教。其父聂德林,原咸宁市交通局副局长。

据悉,咸宁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徐长虹、张为卿、何桂红被绑架都是聂胜经办。陶席珍被非法羁押二十八个月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至今在武汉女子监狱受迫害;徐长虹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迫害得几乎双目失明,看不清东西;张为卿于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被绑架,有咸宁市的警察,也有咸安的警察。其背后有聂胜的幕后指使。何桂红被绑架到洗脑班,受尽凌辱和酷刑折磨,九死一生,聂胜不能没有责任。

●程胜利:男,五十多岁,在迫害法轮功最早期就在咸安区六一零办公室里干事,一直干到现在。本地很多法轮功学员被他迫害。他在六一零里任职,时间最长,危害最大,害人最多。绑架法轮功学员,有他参与;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洗脑班,有他参与;街头出现诬蔑法轮功的展板,有他指挥;多次在咸安区城内及中百超市前摆放展板、宣传册子、传单,公开散发给世人,诬陷诋毁法轮大法,毒害世人,他很是卖力。

●李宏俊,男,四十多岁,温泉公安分局新上任的国保队长,接任前任刘宁,他原来在刑侦队任职。在今年出现的“敲门行动”中,温泉出现大面积的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李宏俊亲自出马,骚扰法轮功学员。这次骚扰,是预谋已久的,派出所所长拿着一个记事板,上面有好几张打印好的表格,都是法轮功学员的姓名和单位或住址,按名单骚扰。

●黄宾鸿:男,四十多岁,嘉鱼县国保人员,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陈金秀被绑架、非法关押、诬判,都有黄宾鸿的参与。黄宾鸿迫害过很多法轮功学员,嘉鱼办洗脑班,他是负责人,他长期不思悔改。

●熊林清:男,通城县六一零头目。从迫害法轮功成立六一零开始到今,他一直呆在六一零位置,死心塌地的追随江泽民大魔头迫害法轮功,今年通城县出现的大面积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如戴玉凤、吴志敏、王会元、王国清、王云霞等等,都是他与田红强互相勾结干的。他听真相的机会很多,但是长期不思悔改。

●华红卫:男,通山县六一零头目。他长期在死亡六一零岗位,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阻碍世人听真相得救,罪大恶极,不思悔改,想陪江泽民大魔头走到底。通山县明白真相得救的人少,他负有很大的责任。

●吴华金:男,中共湖北咸宁赤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华金在其主编的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二年《赤壁年鉴》中诋毁、污蔑法轮功。文中提到,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赤壁团市委召集全市青年代表举行批法轮功座谈会。二月十一日,赤壁团市委与市教育局在影剧院广场举行污蔑法轮功的万人签名活动,用谎言蒙骗上万名青少年及市民。据消息,赤壁市副市长吴华金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郑玉玲、廖保清等。五十七岁的赤壁市商业局法轮功学员郑玉玲被迫害致死。二零一六年二月被调查,随后被免去中共赤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职务,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被提起公诉。

●张会龙:男,四十五岁,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长。二零一四年,参与迫害法轮功,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五年,张会龙出现脑梗塞,住院治疗。如今,他腿一拐一拐的,行走不太方便,长期在家休息,不能上班,这是遭了报应。

附录.二零一七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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