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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安州区法院非法庭审孙仁智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2018年3月27日上午10:00-12:00,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法院非法庭审孙仁智的案件,审判长:陈超,陪审员:唐成辉和姜永洪,安州检察院违法换公诉人为沈强(公诉书上是张良花),天津律师和孙仁智的侄子孙厚泽当庭辩护。

参与旁听的有原涪城区610人员俩人,绵阳国保大队邓祥国和赵一江,涪城区新皂镇司法所长侯继昌和其他政府人员、新皂派出所所长隆正伟,新皂镇皂角铺社区书记杨开武,以及其他社区人员约40多人。而普通旁听者被法院以无旁听证为由非法剥夺公民的旁听权和知情权。

庭审开始法官询问当事人姓名时,当事人说:“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犯罪,不涉嫌任何罪名,今天你们非法开庭庭审好人,我要求知道你们参与庭审的司法人员的姓名,要求你们信息公开……”

期间陈超以各种理由想打断当事人的话,法警野蛮强制地不准当事人说无关的问题。在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当事人要求:“参与庭审的司法人员是共产党员的请回避,共产党是无神论,我是法轮功学员,是相信神佛的,无神论对我的庭审是不公正的。”陈超驳回了当事人的要求,律师也要求回避,同样被驳回,律师要求复议,陈超只得休庭。过了一会,陈超再次驳回,继续非法庭审。

律师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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