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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来秀春打热线投诉闯入家中的警察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北京密云法轮功学员来秀春拨打了12389警察投诉热线,电话是语音留言,要求说出自己的名字、地址、事情过程和派出所及相关人员名字。

来秀春对着电话说:“我是密云西田各庄镇西康庄村民,三月八号上午八点多,西田各庄派出所的李国华(误以为是郭荣)带头叫七、八个警察钻窗户抄家,拿走了我的一些私人物品,九号又一人跳墙过来打开门,来了七、八个人乱翻一顿。我告他们违反《宪法》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还告他们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这是要逼着我们上北京啊!告(投诉)他们是为了制止他们犯罪,最后请记住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

来秀春早晨八点多打的电话,十点左右李国华和七、八个人还有密云国保大队的又来了,这次没有跳墙,是敲开的门,把来秀春的丈夫李升禄带到了国保大队,在那里关了多半天,然后又把人送回家来。

修炼法轮大法完全是合法的,警察如此对待法轮功学员完全是迫害,我们修炼者的投诉,不是为了惩罚谁,不以惩罚为目的,是为制止这种迫害行为。因为办案质量终身追责制,不论办案警察是升迁了、调离了还是退休了,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新规第十九条规定:因蓄意报复、陷害而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从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一旦被认定执法过错,警察将可能面临取消评优、批评甚至构成犯罪。所以希望警察能善待自己,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否则将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们的合法权利,我们已对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所有参与迫害的行为者的行为,也是对其自身生命的犯罪,在我们修炼者看来他们更是受害者,对他们暂不起诉,所以请珍惜法轮大法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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