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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袁振兴被非法判刑七年入狱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袁振兴自二零一七年五月在家中被绑架,十月三日被非法开庭,现在获悉被双塔检察院,法院合谋构陷枉判七年,现已被送锦州监狱。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朝阳市燕都新区分局警察王江,罗洪江,由他拉皋村治保主任李国柱带领下,以查户口为名到本村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当到袁振兴家时发现有法轮功真相资料,就打电话给燕都新区,不一会来了很多人,开始非法抄家,从家中抄走电脑等很多私人物品,并绑架了袁振兴。

五个多月后,袁振兴被构陷到双塔法院。同年十月三日,袁振兴被非法开庭,家属聘请本地律师为袁振兴作了无罪辩护,法庭上律师合理合法阐述修炼法轮功合法。在庭审过程中法官白兰公然违反法律当庭恐吓律师:我提醒你,把你的辩护意见要交到政法委。

所谓“庭审”进行仅一个小时左右匆匆结束。几天后,当地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人员找到律师威胁道:撤掉你的辩护意见,不然就吊销你的执照。“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专门建立的类似“盖世太保”的非法机构,是超越一切权限范围的从中央到地方独立存在的非法机构,统管“公检法司”,黑箱作业多年来制造出大量冤案。

朝阳市政法委、“六一零”给本地律师下令,不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多年来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判刑时,都由朝阳市“六一零办公室”直接量刑、内部判决,最后法院照本宣科执行早已下达的判决。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桂兰(60多岁),曾被双塔法院枉判四年、刚刚结束冤狱回家不久,二零一六年再次被绑架,又被双塔法院无罪冤判两年,二零一七年送往沈阳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朝阳市双塔法院(区号:0421)

赵广彬 庭长 刑庭 7279333 18004210584
张晓华 副庭长 刑庭 7279334 18004210583
白兰 副庭长 刑庭 7279388 18004210582
陈海云 书记员 刑庭 7279060 18004210613
李盛楠 书记员 刑庭 7279333 18004210965
刘奕含 书记员 刑庭 7279060 18004215652

当日前一篇文章: 内蒙古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忍迫害(图)
当日后一篇文章: 山东平度市救火勇士被非法判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