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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失就有得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我在镇上开了个自行车店,虽说买卖不太好,也算可以。我卖的全是品牌车子,质量是最好的。一次,邻居想买一辆,到我家左挑右骑四、五天,我也没好意思说他,心想:卖车这么多年了,都知道这些车子好骑,你还挑什么?心里有点不平,但没说。

可没过几天,邻居又来了:“嫂子,我真想要。”我说:“你随便骑一个,哪个都好骑。”他说:“多少钱?”我说:“卖给别人四百五十元,咱们是邻居收你四百三十元。”他说:“不行,贵了,我就给你三百元。”我说:“我不挣你钱,你也不能让我赔钱吧。”就这样,勉强卖了一辆。

邻居骑回家半个月后,又送回来了,说,我卖的车子车圈不在一条线上。我说不可能,这些车子都是品牌的,我卖了这么多年,从来没出现过这种现象。再说,这些车子都是你大哥组装的,他懂技术,让你大哥看看。我丈夫一看没毛病。

他说:“没毛病我也不要了。”丈夫说:“骑了半个月,不要不行。”俩人你一言我一语吵起来了,邻居说我卖些假车子,还要告我们。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我一看闹得挺凶,怕出事。我对他说:“车子我留下,钱如数给你,赶快走。”

当时心里那个委屈没法说。要不学法轮大法,我今天不会这样对待他的。因当时学法少,没证实法,就觉得学大法要做个好人。反过来不学大法,后果不堪设想。

事情发生后,心情平稳了,师父的法打到我脑子里:“我们说在矛盾面前,退一步海阔天空,保证是另一种景象。”[1]“你要返本归真,你要想修炼上来,你就得按照这个标准去做。”[1]

神奇的是,第二天卖了四辆车子,卖出的第一辆就是邻居送回来的。丈夫也见证了大法关于“得与失”一层法理的展现,修大法的能够忍,能够舍,而舍去的却是不好的东西。

后来邻居在市里买了一辆假车子,他不知道是假的,多花了五十元,骑了五天,断了链条,很后悔。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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