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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就这么一个好人……别送看守所”
文/大庆法轮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十日】我和妻子都修炼法轮大法,工作都接触钱、财、物。我的工作是审核建筑工程(预)结算,由于修炼,我对放下钱财有很深的理解,所以我也想谈一谈在这方面的修炼体会。

在没修炼的时候,来我们家送礼的人很多,你不往外推,顺水推舟就能发家。一到工程收尾的时候,经常去饭店吃饭。当我走入修炼以后,我看到,我所做的很多都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例如:工作中以权谋私、家里的亲人借光来我这里干活,象征的干点活,钱却不少给;结算时参加吃请等,许多都是应该放下的。当我悟到了的时候,我和妻子就严格的要求自己,修炼是严肃的,悟到就应该去做好。这也体现出对师父,对法信与不信的问题。

例如:在我修炼之前,施工单位领导送我一台美国摩托罗拉传呼机,当时是几千元钱,师父在讲法中说:“针织厂的毛巾头过去经常往家揣一块,职工都拿。学功以后他不但不拿了,已经拿家的又拿回来了。”[1]我悟到,修炼人就应该做好,毛巾头虽小,是师父告诉弟子的一个法理,从小事做起是我必须遵守要做到的,后来我把传呼机很快的还给了施工单位。

一段时间后,我们单位领导问我,怎么传不到你了?我说:我没什么大事,就把传呼机停了,领导说你去把费交了,把发票给我。领导的意思是要给我报销,我就把还给施工单位传呼机的事告诉了领导。领导手指着我说:“你呀!你呀,你傻了!”我看到领导很不理解我的做法,我没有解释,就离开了。

在那些年的修炼中,我虽然自己的工作就在钱物当中,我很快的就都放下了,不是慢慢的放下,而是身外的钱物,一概拒之门外。后来,当迫害发生的时候,我去北京回来,要送我進看守所,当时警察问我说:你是搞预算工作的?我说是。我问警察,你怎么知道:他说:你们领导来了,不让我们关押你,说:单位就这么一个好人:不贪污、不腐化、不收礼、不参加吃请,让我们别送看守所。警察又问我:你干多少年预算了?我说十多年了。警察问:还听说你从来不收礼,是真的吗?我说是真的。警察说那你这么多年得吃多大亏啊?我说,我修炼了,一身的病都好了,我什么都没有失去……

一次江苏一个回访团来我们单位,领导让我也参加,当时一共是二十二人,分两个圆桌就餐。开始喝酒时,江苏一个领导倡议:先喝为敬,他先喝两杯,喝完后,他说,都喝完了吧?我们这个桌就我没喝,一个同事说,这有个不喝酒的。江苏领导过来说,老弟你怎么不喝?我说我修炼法轮功不喝酒。他当时又倒满两杯酒喝了,他说:老弟,我说几句话,你看你该不该喝?他说:我是从江苏来的(相距几千里),我年龄比你大,我说是,老大哥。他告诉我一件事:“我是晚期癌症病人,没几天了,你看是否应该喝?……”

听了他的一席话,我清清楚楚的知道,如果我不喝这杯酒,在人中,我就是一个不懂人事的人,再说两桌还有二十一人都站着,等你喝酒哪。在这很犯难的时候,我很理智的想了想,师父说:“可是酒戒掉之后不能再喝。”[1]我就定下来不喝了。我想,今天把我弄到酒桌底下,我也不能喝。

刚想完,和领导相隔的我们单位的一个司机把我的两个高脚杯拿过去,一下全都喝了,他喝完后说:叔,你这真是酒啊!我以为是饮料哪。领导说,你的人缘还不错,司机都能为你喝酒,行了,算数。从那天起,遇到喝酒的场合,别人先给我倒上饮料,就很少有劝我喝酒的。

我最大的体会是:修炼中,能严格要求自己,只要你做到了,其实,以后这方面的磨难就会不大,考验的事就很少发生。如果你在哪方面执著,放的慢,甚至犹犹豫豫的麻烦就会反反复复的出现,考验的事就多。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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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见证法轮大法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