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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七旬赵秀芝被公检法构陷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八年七月六日下午,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对绑架、构陷将近十个月的法轮功学员赵秀芝進行非法庭审,庭审地点设置在市第二看守所的临时法庭。法庭只允许两名家属参加庭审,其他人不得旁听,而整个庭审过程其实就是公、检、法不法人员早已提前安排的一场构陷。

◎国保警察蓄意罗织罪名 企图加重迫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晚,哈尔滨南岗区芦家街派出所警察到赵秀芝租住的房子找原房主,他们看见家中墙上贴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年画,就非法抄家,并非法拘留70岁的赵秀芝十五天。十五天后,赵秀芝被南岗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转为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至今。

据悉,在公安非法审讯期间,南岗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张绪民曾对赵秀芝叫嚣:你不够判刑(真相材料数量不够),我把你的真相材料撕成两半,也给你凑够数!在庭审罗列公安的所谓“举证”时,张绪民将一本本新年台历拆开、按单张计算来凑数,充当迫害证据。

此外,赵秀芝家中被非法查抄的书籍、资料都被公安认定为“证据”。尽管这些书多为一九九九年前大陆出版社合法发行,且现当局已将大法书籍的禁令废除,所有书籍和资料均为合法。

张绪民的恶意构陷不限于此。二零零零年,赵秀芝曾被绑架并超期羁押五个多月后回家。为掩盖非法超期关押公民的犯罪行为,期间公安机关曾拟造了劳动教养审批意见书,但未曾出示给赵秀芝,而且也没有对赵秀芝本人進行劳教。此意见书并非哈尔滨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但公安却在此次庭审中,举证说明赵秀芝被劳动教养过,妄图借此对她加重刑罚。

◎检察院公诉人制造人伦悲剧 家属无端成证人

开庭前,赵秀芝的女儿已在看守所门前等了很久,和母亲分别多日不见,她十分牵挂年逾七十的母亲。本以为自己作为家属参加庭审时,她能见一见母亲。可她却被挡在了法庭外,不允许進庭,所谓“理由”是她是此案的“证人”,在检察院公诉人制作的起诉书上,清清楚楚印着她的名字。

赵秀芝女儿此前未被任何司法机关询问、做笔录和要求签字,更没有被明确通知做此案证人,她对此一无所知。

令她悲愤的是,她要证明什么?证明母亲有罪吗?其实她早已向相关的几个办案人写信劝善,将母亲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经历与他们分享,呼吁无罪释放自己的母亲。

而公诉人却罔顾事实和家属的真实感受,堂而皇之的让亲人反目。如此违背人性的做法,正与中共历次运动的手段相吻合。即当一个人被冠以“反革命”、“阶级敌人”等罪名时,当局或强迫或威胁他们的家人及亲友必须与之划清界限,甚至主动搜寻证据强证其罪。

◎法官动辄以休庭威胁 屡屡打断律师辩护

按相关法律,庭审中公诉人只能由一人发言。但本案公诉人坐席中却坐着两人,且两人都发言,律师要求一人禁言或者回避。法官苗世云不仅对检察机关的违规放任不管,相反还要挟律师不行就休庭,他日再审理。律师质疑当庭证物的书籍不是原物,而是照片代替提出抗议时,法官再次要求不行就休庭。甚至连律师说赵秀芝70岁了,以真、善、忍做好人,所作所为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等辩护词,法官也不准提及。

在赵秀芝简短的自我辩护中,法官经常打断发言,只想听赵秀芝对证据的确认性,而不听取赵秀芝对信仰坚定的由来。赵秀芝坚持辩护道:“我只想以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以法律方式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迫害,颠倒了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


相关办案人信息:
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800号 邮编150070
公诉人:赵亚姣0451- 84353057

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118号  邮编:150076
法官:苗世云 18503601102

哈尔滨南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哈市南岗区先锋路567号 邮编:150008
国保办案人:张绪民 133046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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