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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李志勇遭绑架、刑铐、灌食等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德州市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原二国棉厂)职工李志勇,今年五十四岁,于一九九六年有幸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之前,在工作中不慎嵌入左眼中一个小钢片(5x7mm),二次手术后,不见好转,视力模糊。医生说:“得好好治疗保养,不然导致左眼失明,右眼视力下降。”他听后思想压力很大,感到非常痛苦,也只能用药来维持,当时的他仅十八岁。

九六年五月经人介绍,说法轮功是佛家的上乘大法,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功法,对祛病健身有奇效,不用花钱,只要达到书中的要求,炼五套功法就行,很简单。他抱着一线希望,炼起了法轮功,并按照真、善、忍为指导思想要求自己。在为人处世方面,善解他人,变得宽容、忍让,在工作中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好人。不但曾经患有的风湿病、神经痛等多种疾病都好了,眼睛保持了现状(因晶体摘除)。二十多年来,没吃过一粒药,没有打过一支针,没有向单位报销过一分钱,亲身见证了法轮功的神奇和超常,他从内心感谢大法,感谢没见过面的恩师,给他的家庭带来的幸福和安康。

可是这么一部利民利国的高德大法,在九九年七月却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疯狂打压和迫害,李志勇也没有逃脱邪恶的劫难,被迫向单位上交大法书籍,违心的写了所谓不修炼的保证书,两次被绑架、非法抄家,两次绝食反迫害,遭野蛮灌食,打嘴巴子,遭辱骂、骚扰、勒索,被戴手铐、脚镣、刑铐等迫害,除一颗牙外,全口牙被警察用胳膊勒的全松动,吃不了饭,只好镶满口牙。妻子也被绑架,遭到非法审讯、恐吓,警察拉扯等,导致身体血压上升,心脏加速,小便失禁,走不了路,住进医院,经治疗后有所好转,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同时给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造成经济损失。

以下是李志勇及家人遭迫害经历:

遭绑架、刑铐、勒索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下午四点钟,德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张希坤、刘大伟、及湖滨北路派出所的多名警察,共七、八人,在德州市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原二国棉厂)保卫科长王文革带领下,不出任何相关证件,非法闯入李志勇家。李志勇被张希坤看住,另几人到处乱翻,把大法书,十几张讲法光盘,师父的像片,几本周刊等资料抢走。张希坤说:“你跟我们去一趟,了解了解情况再回来。”并强行把李志勇带走。

他家住四楼,当走到三楼时,李志勇认为:自己又没有犯法,就从家中被绑架,这是什么和谐社会?就抓住楼栏杆不走,警察拉不动,就猛砸他的手,张希坤说:“抬他的腿。”穿便衣的俩警察立即上来,一人抱着一条腿使劲的往前拉拽,李志勇的身体悬空起来,手还是抓住栏杆不放。他们还拉不走,又有人不断地砸他的手,疼的他松开栏杆,又有两人抓住他的手脖子,从三楼一直拖到一楼,再拖到小马路上,整个后背是擦地拖着走的,穿的鞋都被拖掉了,强行拉拽拖入不是警车的一辆面包车上,把他拉到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登记,后送入德州市看守所。

酷刑演示:顺地拖着走
酷刑演示:顺地拖着走

在看守所,因李志勇不穿监狱衣,一个胖警察态度蛮横地说:“为什么不穿?”他说:“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犯法,不是犯人。”警察又说:“来到这里不管是谁都得穿,不穿就把你关小号。”李志勇说:“你这是执法犯法。”警察命令手下拿来手铐说:“把他铐紧点。”接着把李志勇的两只手胳膊拉直,分别铐两边铁链子上,成大字形,长达八个小时,手越动越紧。

警察刘大伟和一警察非法提审李志勇,逼迫放弃信仰。李志勇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并不吃不喝绝食抗议对他的非法关押。

家人得知后,担心李志勇的生命安危,多次到国保大队和单位,要求释放好人,七天时将他放回。在释放的头一天,警察刘大伟恐吓、勒索家人,必须交三千元钱,否则,送劳教。因家生活困难,拿不出钱,是李志勇的叔伯弟弟拿的钱给了刘大伟。期间单位扣工资,后来刘大伟及派出所警察多次到单位骚扰,逼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

夫妻诉江被绑架,遭野蛮灌食等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在德州市政法委的统一指挥下,各区国保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刑警队等部门出动警力,按名单抓人,至少对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同时实施绑架,其中包括李志勇夫妻。

这天下午五点半,李志勇的妻子李俊玲正在做饭,听见有人敲门,说是查水表的,便给开了门,原来是警察一男一女,没亮证件。妻子指责他们为什么说谎骗人,女警察态度蛮横地说就骗你了能怎样?妻子说你们这是违法!男警察上来帮腔,拉扯恐吓李俊玲,并发生了肢体冲突。

过程中李志勇下班上楼时,看见妻子被五、六个便衣公安围着,有的人还录像。他上到三楼时被两个刑警队的便衣围攻,用手阙他的大拇指,把书包抢去拍照,强行把他铐在三楼和四楼的扶梯下的钢筋上,妻子在四楼喊:“抓好人了!”李志勇在下面喊。他们怕别人听见,把李志勇的头使劲压按在台阶上,用手铐子想把他的右手从上面拉左手从下往上提铐上(也就是右手在肩膀的后面,左手在后腰部用手铐铐上),但没有成功,最后把双手从后面铐上。

这时楼下围满了人,目睹了警察抓好人的行径。李志勇边走边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便衣警察气急败坏的把他拖上警车,并把他的头压在俩座子中间的底部,不让抬头,导致他喘不上来气(约一米八的个子,身体魁梧),非常痛苦,把他拉到湖滨北路派出所,二手分开铐起来。

随后,警察把他妻子李俊玲也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恐吓,高压升高,心脏加速,小便失禁,走不了路,在警察的拉扯下被送到德州市立医院,由多名警察看守,医生看到李俊玲情况危急要求住院治疗,但警察不给出住院费,因没人付钱,次日凌晨把李俊玲送回家(这次迫害给李俊玲心灵造成极度恐惧,回家后身体越来越差,住进医院,经治疗后才有所好转)。

李俊玲的兄弟听说妹妹、妹夫的情况后去派出所要求释放好人,却遭到暴力对待,一群警察一拥而上,将李俊玲的二哥按倒在地并强行扣押,直到半夜才放人。

半夜十二点多,李志勇被劫持到德城区公安分局院内的拘留所,已有十四人被关在这里,被特警看守,坐在椅子上,不准说话。

二十三日上午大约十点多,警察来第二拘留所给李志勇和王玉芹采血、按手印、并照像。李志勇不配合,七八个年轻特警强行抽血按手印,有抓头发的、有抠手的、有用胳膊勒嘴的等等,把他的牙勒坏了,嘴里出血,牙齿多颗松动。多人强行给王玉芹采血、按手印,王大喊:“法轮大法好!”

下午二点多,警察用多辆警车鸣着警笛把十三名学员送到德州市看守所检查身体,其中有十一人血压都超过二百,李志勇的血压175,当时柳月萍的心脏病发作,吐血,把柳月萍和贾明禄放了。在入狱健康查体表拒签的情况下,将法轮功学员送入看守所内,李志勇和孙祥仁被关在2大队3监区,因李志勇不配合被犯人打了三个大嘴巴子。

第二天非法提审,李志勇给提审的人讲真相时,他们说有人(王玉芹)喊法轮大法好被关小号了,给提审的公安人员讲真相,并告诉公安人员办案终身制,他们说知道,便草草收场。提完审回来的时候,李志勇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狱警气急败坏,牵着带在李志勇手上的手铐猛跑,手铐把李志勇右手脖子的肉切下一块,还撒谎告诉看管李志勇号的狱警,诬陷说李志勇拿手铐砸他,来掩盖他的违法行为。李志勇被狱警臭骂一顿。

李志勇绝食绝水反迫害十三天,被强行灌食三次。绝食七天时,遭到狱警野蛮灌食迫害。一个明真相的医生不愿意插管灌食,一邪恶狱警叫号里四、五个犯人,强行给李志勇灌食,手和脚被铐在两边床的床腿上,灌食时把手铐拿开坐起来(沉重的大手铐和脚镣),俩人把李志勇来的双手拧到后背上去,有捏鼻子的、有抓头的。先灌水,呛到衣服上,上不来气,后把装有稀饭两斤的瓶子插到嘴里。灌完后,浑身没劲,象一滩泥。每次被灌的几乎窒息,喷出来的食物残渣到处都是。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野蛮灌食

被非法关押一个月,五月二十三日晚六点多,李志勇等(七人)被释放。李志勇被迫害的除一颗牙外,全口牙松动,吃不了东西,只好镶满口牙,花了三千元钱,给不富裕的家庭造成损失。

遭非法骚扰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德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张希坤给李志勇的姐姐打电话,叫李志勇到国保去一趟,如果不去就到李志勇的单位去找他。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点四十分,国保大队刘大伟等三人(其中一人穿便装的可能是派出所的)到李志勇单位。李单位主任让其去办公室,李忙于工作没去。刘大伟等三人带着单位保卫科长及两个主任等五人来到李工作地点,刘大伟说要履行法律手续让李志勇签个字(所谓的一年取保候审到期),李不签,认为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犯法,拒绝签字。刘大伟说:“你不签?”李说不签。刘大伟在四张纸上签上本人不签字,临走时说:“派出所到你家去。”

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只是坚持信仰真、善、忍,想做个道德品行高尚的好人,对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无怨无恨,只是希望还在参与迫害的各级人员,早日明白真相,停止迫害,不再充当江泽民的替罪羊,为自己和家人赢得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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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甘肃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