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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李秀琴被非法抓捕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上午约十点,河北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李秀琴在香河城内批发市场,被香河国保、610、特警大队等人员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家中私人物品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存折、现金等被抢劫。李秀琴现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

自六、七月份以来,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及所属各派出所,陆续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绑架,如强行入户,强行录像、拍照,家中没人的就打电话骚扰等。

李秀琴女士,五十多岁,淑阳镇政府退休干部。自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李秀琴经历多次被绑架、抄家、罚款(实际是敲诈勒索),两次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迫害。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号上午,香河公安国保、610和淑阳镇派出所等几十人,非法闯入李秀琴家里,抄家并将她绑架,家中电脑等私人财物被抢走。随后,李秀琴被他们劫持到廊坊市洗脑班加重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多,李秀琴、李连弟夫妇与香河县另外十名法轮功学员同时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先后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迫害。据查,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秘密跟踪、拍摄,发现法轮功学员在泰河家园小区的学法点,并秘密非法监控几十天。凡是来过这里的法轮功学员,都在上述同一时间被绑架。在看守所、洗脑班的二十余天,警察以劳教相威胁,逼迫家属缴纳巨额罚款。其中李秀琴与李连弟夫妇、王奎义、张凤远与孔德平夫妇、关玉丰被分别勒索三万元,警察仅这一次迫害就获取善良民众十二万元血汗钱。王丽玲因没交罚款被送劳教所迫害。

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和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法轮大法是佛法,在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人在修炼,让人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好人。共产党的本性是假、恶、斗,它害怕真、善、忍,自编自导了“天安门自焚”等假案煽动百姓仇恨法轮功。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迫害了好人,就是为自己种下了不幸的种子,甚至牵连到后代。这里善劝香河县政法委、610、公安国保以及相关公检法司人员,千万不要再为眼前利益,置良心和天理于不顾,迫害良善,天理不容啊。不管以往你们怎么执行的江泽民的命令,法轮功学员对你们没有任何怨恨,在他们眼里,你们只是被江泽民绑架了的可怜众生。只有弃恶从善,停止迫害,才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才能自救啊!


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及相关单位电话:
香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 杨永利 13503266006 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
副大队长:曹军英 13582785548 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
指导员:池海泉 13831655099 香河县淑阳镇后小屯村人
国保大队警察 刘建伟
香河县淑阳镇派出所,0316-8312832

香河县防范办:办公室电话:0316-8311180
香河县防范办头目 闻明霞18631611165 18631699339,闻明霞丈夫 李志良18531655528
香河县防范办副头目 张国13931652277;张国原名叫石海明,香河县五百户镇石辛庄村人。在上学时一位叫张国的学生考上了体校,但因故没去上学,石海明冒名顶替张国去上体校,毕业后,分在二中教体育。石海明从此就变成了张国。
香河县县委综治办主任 戴金奎13513163260宅0316-8581078

香河县公安局:
局长吴海斌13903163789宅电0316-2352988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华13903261219宅电0316-8320008(此人主管国保)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肖广平手机13703260538 宅电0316-8330300(此人主管法制科)
香河县公安局副书记 孟广武 13803166386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向东 13803161599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长海 13803168099
香河特警大队长李成国13932611918
县政法委办公室电话 0316-8311518
香河县政法委书记樊亚峰 手机:13393066028
香河县政法委副书记陈宝全13930619588 宅电 0316-8335518秘书 电话:13833625856
香河县委书记李桂强13803161529(现任)
香河县长王文强13832669680
香河县主管法制副县长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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