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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炼中的片段体悟
文/山东大法弟子 李玉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有一次,我到集上买一个提篮,我问卖提篮的人多少钱一个?她说是三十元一个,我说:“能不能便宜一点?”她说:“那就二十八元一个吧。”我说:“二十五元一个行不?”她说:“不行,那样我就挣不到钱了。这样吧,你给我二十六元。”我说:“好吧。”她又说:“不过你可别跟别人说是我二十六元卖给你的。”我当时答应了。回家后过了几天,有个村民问我这个提篮是多少钱买的,当时把我给问住了。如果我说是二十六元钱的话,当时答应过不告诉别人是二十六元买的。那要说是三十元吧,这不是在说假话吗?这不符合大法修炼者的标准,没有做到“真、善、忍”。我想了一下,就直接告诉她是三十元钱买的,准备下集再送四元钱给卖主。

当我把钱送给卖主时,我告诉她说:“我是炼法轮功的,不能说假话, 还是再给你四元钱吧。”她很不好意思的接着了,说:“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别人都是少给一点是一点,哪有象你这样的人。”我说:“我不是也跟你讲价钱了吗?我做的不够,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我们师父教的好。”她说:“还真是‘法轮大法好’。”

二零一七年腊月,我在集上买肉,问卖肉的人多少钱一斤,他说是十一元五角一斤。我说我买一斤。他割下来一块一称说是十八元五角,就说:“你给十八元吧。”我给了他二十元,这样他应该找给我两元,但却找了一元五角给我。我心里当时就不高兴了,说了一句:“你这人怎么说话前后不符呢?”带着不平衡的心理走了。心里还想:你要是直接要十八元五角,我也不会不给你的。可说好了要十八元,结果却要十八元五角,这个人简直连个老娘们(方言,指结婚了的女人)都不如,以后再也不去买他的肉了。

回家学法后,对照大法衡量。师父说:“混世难悟之人,为钱而生,为势而毙,为蝇头小利而乐而忧,苦苦相斗,造业一生。”[1]“恶者妒嫉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2]我这不正是为蝇头小利而乐而忧吗?损失一点心里就不平衡。从这点小事来看,把我的利益之心、争斗心、妒嫉心、怨恨心、不平衡的心,得理不饶人的心,都暴露的淋漓尽致。师父说:“在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强制你失。”[3]如果卖肉的人不要那五角钱呢?那五角钱的肉我不得用德去交换吗?看来我不光不能怨恨卖肉的人,我心里还得好好谢谢他。就象师父说的:“对的是他 错的是我 争什么”[4]。

二零一六年春天,我上午赶集回家,刚走到村口,路边站着两个男人,一高一矮,一看可能就是镇政府的,但我不认识。当我走到他们跟前时,矮个子的人问:“你是小英吗?”(化名,指同修)我说不是。我就往家走,一边走一边想,这两个人是不是来干扰大法弟子的呢?我回家马上骑上自行车,去同修家让同修赶快离开,到同修家一看门锁着,我就往回走。刚走出弄口,那两个人也来到弄口,看见我就问:“你是某某吗?”我说:“是,你们有事吗?”他们说:“你放下自行车,我们跟你谈谈。”我说:“我很忙,要到地里干活没时间,有什么事就快点说。”一个说:“你控告江泽民了吗?”我说:“我控告了,因为我炼法轮功,做好人,强身健体。但江泽民迫害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过去我要控告,没人接案,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新法律规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所以我的控告书两高都收到了,而且我也收到了回执。”那个高个子在纸上写着什么。我说:“你放下!”矮个子的人问道:“你光控告了江泽民,没有控告其他人吗?”我说:“没有。因为下面的人是受蒙蔽的,再给他们一个得救的机会。如果你们不醒悟,继续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下一回控告的就是你们。你们今天什么也不写,我就不控告,如果你们今天写了什么,下一回我控告你们可就有把柄了。我能控告江泽民,我就能控告你们。”那个高个子的人不写了。我又说:“我炼法轮功做好人,身体健康,又没病,这世界上多一个好人,不比多一个坏人好吗?我今天要是不炼法轮功,你们今天就见不着我了。”接着我问矮个子的人姓什么,他告诉我说姓周。我说:“我帮你起个化名,把你入过的党、团、队在心里退去,将来不给邪党陪葬,保个平安。就叫周福平吧。”他说:“名不应该是两个字吗?”看来他不愿意透露他的姓。我就说:“那就叫福平吧,又有福,又平安。”他很得意。我又对高个子说:“你比他年轻,就叫新生吧。将来不淘汰。你能留下,前途无限。”他也很乐意。矮个子还顺口说:“听说你儿子挺有出息的。”我告诉他们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要再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他们说知道了,你上山吧。今天这两个人,不正是师父安排来得救的吗?我替这两个得救的生命谢谢师父。

以后我要继续努力实修,抓紧救众生,兑现史前的誓约,跟师父回家。

谢谢慈悲伟大的师尊!

谢谢所有帮助过我的同修!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 <悟>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 <境界>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4] 李洪志师父著作:《洪吟三》 <谁是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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