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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诉及会见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一、建议被刑罚迫害的同修去申诉

申诉就是对中共邪党强加的刑罚迫害不认同。在以前看过同修的一篇交流文章,他把申诉走到最后一步——向最高检提出抗诉申请,说最高检已经受理,半年后直接出结果,中间不接受电话咨询。其实这给我们指明了一条路。

我在二零一四年被迫害回来之后,申请了低保,这样通过免费申请法律援助向市中院及市高院進行了申诉,都被驳回了。后来由于忙于生计,一直没有继续申诉。同修的这篇文章激励了我继续申诉的决心。

年前向市检分院递交申诉材料的时候,受理员明显表露出不想接我的申请,但是他又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我,只好受理了。约谈的進展还挺快,年后很快就找我约谈了。

年前我也代理我妻子同修的申诉了,分配法官的过程比较长,直到上周才收到中院的受理函。

申诉时我可以名正言顺的递交证明法轮功是清白的材料,而且都是当面递交,对方正常都应该受理,还必须认真去看的。而且在流程中,法官及书记员都需要去看。

一般遭非法刑罚迫害的同修,非法宣判下来之后,大部份都会上诉。但是后来的法律流程:中院申诉-->高院申诉-->市(直辖市)检分院/市检察院申请抗诉-->市(直辖市)/省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检申请抗诉,越往后走申诉程序的同修就越少。其实申诉这条路一直是通的,只是我们很多同修认识不够,没有去走申诉这条路,建议被刑罚迫害并有条件的同修去走走这条路。

二、必须争取会见权

在监狱中,邪恶迫害往往首先就是剥夺亲属会见权,切断与外界的联系。一般不让会见的背后都有不可告人的目地。

我妻子(同修)于二零一八年十月被转入湖南省女子监狱,她姐第一次去监狱会见的时候,从会见窗口得到的答复是不让会见。

在妻子的姐姐第一次会见碰壁之后,师父让我看到了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九日明慧网上一篇同修的交流文章《建议被关押学员的亲属通过信访营救亲人》,提醒找相关部门的地址及交通线路。我的妻子正好就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女子监狱。

后来去了几次,当然其中穿插找监狱狱政科、监狱法制科、驻所监察室、监狱所在的区检察院、市政法委信访窗口、监狱管理局信访窗口、监狱管理局纪检监察、省司法厅、省监察委等联合信访接待、司法部、司法部信访办(信访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大杨家胡同二十号),除了会见窗口,其它没有一个部门(包括监狱管理局所谓直接管法轮功的)直接说不让会见的。

我妻子虽然还没有会见成功,但目前从监狱管理局得到消息是允许会见。

当日前一篇文章: 和资料点同修交流几点意见
当日后一篇文章: 整体配合运用法律营救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