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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软件工程师刘肖雄被秘密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市软件工程师、法轮功学员刘肖雄,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秘密开庭,法官是金华。法庭既没有提前通知当事人、也不提前通知家属,更剥夺了当事人请律师辩护的权利。

家属和律师对法官金华偷偷非法对刘肖雄开庭且公然撒谎的做法感到非常震惊和气愤!此前一个工作日(上周五,五月十七日)家属约见法官金华,金华竟然不告诉家属下一个工作日对刘肖雄开庭?而且是第一天(上周五)换了法官,第二天(下周一)就开庭!这种做法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秘密开庭的背后,让人想到的只能是公检法人员合谋制造冤案心虚才不提前通知当事人和家属,怕自己的违法之处被当庭揭开,所以更不敢让律师出庭为刘肖雄做无罪辩护,也不敢让公民旁听!

真诚善良、乐于助人的好人

刘肖雄,三十二岁,是大连和众信拓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软件工程师,为人善良诚恳,颇受领导和同事的好评,是工作单位和亲朋好友眼中乐于助人的好人。他的朋友们这样评价他:肖雄我们都认识十多年了,我们最了解他,肖雄为人憨厚老实、对谁都特别真诚善良,不可能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刘肖雄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修炼心性,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每遇到问题时总是先查找自己哪里做的不够好,处处为他人着想,从不与别人发生矛盾。刘肖雄上中学的时候曾经写了一篇作文叫做《诚实》,这篇作文发表后在学校获了奖,并作为优秀范文来让全班同学学习,老师和同学们都对他的品德和为人连声称赞。在家庭中,他从小就特别懂事,从来没有让父母操过一点心,对父母和长辈们都特别孝顺。家人们都为有这么一个出息的孩子而感到荣耀。

在工作中,他任劳任怨,领导分配给什么工作从来不挑不拣,曾经在公司为赶一个紧急的项目连续加班三个月到晚上九点钟,甚至有两次一直加班到凌晨三、四点,但他从没有过任何怨言。有时候家里人都特别心疼他,可他总是对家人说:我既然干了这份工作不管多忙多累就一定要做好它,按照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这样才能对得起我拿的这份工资。他善良的为人和敬业的良好品质在工作单位颇受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刘肖雄从小家境贫寒,他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软件工程师,在大连扎根,贷款买了房。为了把工作做的更好,他还利用周末的时间去自学日语,是非常上进的一个善良青年。本应该到受到社会的表彰和支持,而不是以犯罪的名义将他非法关押,可是这么善良的一个好人却在近日被甘井子区法院非法秘密开庭!

派出所诱骗、劫持构陷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上午十点多,大连市七贤岭派出所给刘肖雄打电话,诱骗他到派出所去办理暂住证。刘肖雄跟单位请了假,就去了派出所。据悉,当日刘肖雄到达派出所一楼大厅后正询问办理暂住证的事情时,所长毛宏亮从楼上下来问刘肖雄:你炼不炼法轮功?刘回复说:炼啊。毛宏亮说:炼那你就别走了!就这样刘肖雄便被非法扣押了。

随后派出所警察劫持刘肖雄,并于当天下午对他进行非法抄家,抄走他家中的书籍、电脑等私人合法物品。第二天中午,派出所警察又对刘肖雄和家属进行诱骗,以天气太热领刘肖雄回家洗澡为由,第二次非法闯入刘肖雄家中,再一次在其家中将搜出的物品拍照,构陷所谓的“证据”来诬告陷害刘肖雄。

期间,家属多次找派出所和国保警察要人,遭互相推诿,家属又打电话投诉到纪检和督察,投诉办案警察的违法行为,投诉过后,纪检和督察也没有给家属任何回应。

二零一八年十月,构陷刘肖雄的案件被转到高新园区检察院后,检察院曾两次退回公安机关所谓“补充侦查”。家属曾多次邮寄给检察官和检察长不予起诉意见书,但是都石沉大海,没有得到回复,办案检察官没有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也没有对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侦查,而是将构陷案件起诉至甘井子区法院。

法院阻挠家属辩护、秘密开庭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构陷刘肖雄的案件被起诉至甘井子区法院,承办女法官是高扬,期间家属曾几次打电话告知高扬申请做家属辩护人,并说委托的律师过些天去递交辩护手续,高扬说等到开庭之前会通知家属开庭的。五月中旬左右家属再次给高扬打电话预约周五(就是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去递交辩护手续,法官告知家属说上面规定:家属辩护人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才能做家属辩护人。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周五)家属急忙去法院递交辩护手续,正赶往法院的途中,法官金华突然给家属打电话说:刘肖雄的案子现在转到我手里了,现在由我负责这个案子。家属莫名其妙,不知为什么会突然换法官!到达法院后家属找到法官金华,想向法官金华当面递交家属辩护的委托手续,不料金华告知家属说上面规定:亲属辩护人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所谓“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不炼功的证明”(而实际上法律并没有这几项规定),并当面向金华法官递交了一份“不予受理申请书”,家属告知法官金华,委托的北京律师于下周一(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来法院递交辩护手续。金华一听说请的北京律师,特别惊讶,然后告知家属说:律师也得到司法局去办理备案手续(而实际上法律也并没有这项规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上午,家属委托的北京律师到大连看守所会见刘肖雄,被告知:刘肖雄已经被甘井子区法院提走去开庭了。于是家属与律师急忙打车赶往甘井子区法院。家属给金华办公室打电话没人接听,于是又辗转打电话找到其他法官,其他法官说:金华上午开庭,下午出差。

家属和律师赶到法院已是十一点二十,到法院后马上找到刑庭庭长卢明利(男),律师和家属向卢庭长反映了金华法官的违法情况:一审秘密开庭并且不通知当事人家属。卢明利一听是法轮功的案子竟然也和律师说得去司法局备案! 律师和家属找庭长反应完情况后也没能阅卷和递交辩护手续。

下午家属和律师再去法院找刑庭庭长,但是未见到人。于是家属多次打电话给卢明利询问关于金华法官违法办案的情况,他说金华出差手机关机,出差一周,她回来之后才能和她核实情况。

法官上午开完庭,下午就出差?这么匆忙的开庭竟然不告诉主管庭长?还是庭长故意撒谎?情况还要等到金华出差回来才能核实?这只能让家属和律师想到是对他们的欺骗!无奈家属给法院的其他院领导打电话反映情况,结果不是没人接就是互相推诿。

家属和律师于当天下午到看守所会见刘肖雄得知:甘井子区法院于四月十一日向他送达了起诉书,但是并没有提前三天向他下达‘开庭通知书’。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周一)这场突如其来的庭审弄得他很蒙,自己毫无任何思想准备。庭上既没有家属、也没有律师。

在律师还没有阅卷,也没有律师和家属辩护人为刘肖雄辩护的情况下,甘井子区法院竟然非法秘密开庭!在既不提前通知当事人、也不提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法官公然剥夺律师和家属辩护权,严重违反了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在依法治国的宣传下,法庭竟然故意践踏法律!

法官金华对刘肖雄非法庭审过程中,匆忙的宣读了权利义务告知书。当法官宣读当事人有聘请律师的权利时,刘肖雄还没有反应过来也没来得及回复,就宣读了权利义务告知书的下一项。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官金华问公诉人:“你们的量刑建议有没有?还是三年?”于是检察官说:“随你们定呗!”

身为公检法的执法人员理应知道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讲事实真相,与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毫不相关,可是其仍然打着法律的幌子行迫害之实,执法犯法,严重违法办案。相关人员涉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诽谤罪”、“抢劫罪”等罪名。

法院是守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是法官却不及时制止这种蓄意陷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公然肆意践踏法律与良知。所有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与天理的追究和制裁。古今中外所有迫害佛法修炼者的人没有一个善终的,希望继续参与迫害的人好自为之,将功补过,给自己和家人留下一条后路。


以下为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相关信息:
(此次对刘肖雄非法秘密开庭的女法官是金华 0411-82793897)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邮编116039
或: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116039
院长、书记温连生0411-82793701,13889629636
副院长范芃0411-82793702
主管刑事庭副院长林迎春0411-82793719
其他院长电话:0411-82793703、0411-82793704,0411-82793705
刑事审判庭庭长卢名利(曾多次庭审法轮功学员) 0411-82793730
刑庭法官李增兰 0411-82793776
刑庭法官娄玉珍 0411-82793733
刑庭法官蒋春艳 0411-82793757
刑庭法官段丽 0411-82793834
刑庭法官金华 0411-82793897,助理0411-82793941(查案)
刑庭法官高扬:0411-82793849
刑庭法官郭丹华 0411-82793996
刑庭法官卢丹丹0411-82793826
刑事审判庭内勤:0411-82793941、0411-82793942。
立案一庭庭长:胡小平(女)0411-82793838。
立案庭其他座机:0411-82793843。
执行局局长黄健0411-82793708
执行局其他座机:0411-82793845。
信访部:0411-82793844.快执部:0411-82793948。
纪检组长:敖占勇(男)0411-82793708。
政治部主任:陈战斌(男)0411-82793705。
纪委书记:刘彩琴。
办公室主任:张利0411-82793877
其他座机:0411-82793834、0411-82793706、0411-82793868。
导诉台(查号台):0411-82793884
总机号:0411-86597999,
传真:0411-86583732
举报电话(监察部):韩女士0411-82793899。
值班室:0411-86571447(昼夜)
办公室:0411-82793821,0411-82793869。
注:为方便营救,海内外同修也可以拨打与以上座机电话相邻的尾号,经实际确认,分别为不同部门座机电话,因不知是何科室电话,故不一一列出。
经明慧查询,以下手机号人员可能是原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现在不知更换为哪个科室/岗位)
办公室主任:孙博吉 13700085246
院长:陈朝仁 13304262929
副院长:苗刚 13504245600
副院长:张彬 13942091111
副院长:于长浩 13942828828
纪检组:马玉柱 13130488811
于秀丽 13898635459
刘传霖 13704091267

以下为大连市中级法院部份电话:
0411-83775001,0411-83775660,语音留言举报电话:0411-83775689。
纪检监察投诉电话:0411-83723330。
其他纪检监察电话:0411-83775121,0411-83775137,0411-83775623。

辽宁省高级法院:024-22696000。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电话:
申控委:0411-83722280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大常委会相关电话:
申控委:0411-863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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