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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郭雅芬、曾华英、曾海平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郭雅芬被非法判六年半,曾华英、曾海平被非法判刑五年后上诉,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梅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秘密开庭,作出维持冤判的裁定。三位法轮功学员有可能近期会被劫持入狱。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多,梅州城区法轮功学员郭雅芬和住在梅县程江镇长滩村的曾海平被梅州市公安局和梅江区、梅县区分局纠集当地派出所、村(居)委人员等绑架、非法抄家。梅县华侨城法轮功学员曾华英六月二十日外出后遭绑架。

之后,郭雅芬、曾华英被非法关在梅州市看守所,曾海平被非法关在梅县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郭雅芬、曾华英、曾海平三位法轮功学员,直至中午十二点休庭;下午两点半继续非法庭审,至四点半休庭。

据悉,非法庭审前,梅县区检察院主审检察官张禄明威胁律师不要给三人做无罪辩护,可能还曾致电广州市律师协会给律师施压。律师们顶着压力坚持为他们的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

十二月二十八日,梅县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郭雅芬、曾华英、曾海平三位法轮功学员一天。三位法轮功学员均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接到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通知,郭雅芬被非法判六年六个月,曾海平、曾华英被非法判五年。

三位法轮功学员都曾遭受迫害

郭雅芬,女,五十多岁,梅城江北法轮功学员,原梅县医药公司职工。一九九九年以来因坚持法轮功信仰多次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左右,郭雅芬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妇教所,不久转移到广州槎头妇教所到期后被延期,从槎头妇教所又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二零零二年九月转移到梅县城东镇梅州市警察学校里办的梅州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这期梅州洗脑班解体后,又被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二零零三年一月底才回到家。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郭雅芬被梅州市、梅江区“六一零”组织恶人绑架,遭冤判十一年重刑,劫入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于二零一一年回到家。更多有关她遭受迫害的情况,请参考明慧网报道《嘉应赤祸(2)——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综述》等。

曾华英,女,年约四十八岁,梅县区大坪镇人,在梅县华侨城开理发店。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晚上十一点后,曾华英外出后失联。后得知她被梅江区公安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于四月二日回到家中。

曾海平,男,六十多岁,原梅江区金山街道办芹黄村人,因芹洋半岛拆迁买房举家迁居至梅县区程江镇长滩村。在修炼大法前,爱赌博、酗酒,经常打架、惹事,还会打老婆;修炼大法之后,他的恶习一扫而光,变得勤劳、节俭、爱护妻子儿女。

曾海平因坚持修炼、做好人,遭多次迫害。二零零一年过年前后,他遭绑架,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刚回来不久,二零零二年过完年后又被绑架到梅州市月梅收教所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二年八至十月间又被绑架、刑讯逼供,其手骨、脚骨都被恶人恶警打断,并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关押在广东省第三监狱(梅州监狱)迫害。更多有关他遭受迫害的情况,请参考明慧网报道《嘉应赤祸(5)——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综述》等。


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信息: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委政法委(610办)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大道宪梓南路13号 区委区府大院 邮编:514700,电话:(区委、区府)0753-2589921,传真0753-2589926转区政法委、610办;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启忠(2018年2月起任);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邹彤祥(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人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610办(防范科)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邮编:514700,电话:0753-2266158、(区政法委610办)0753-2589828、2589659;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610办副头目、主任科员:刘奇谦(曾误作“刘其谦”),办公0753-2589659,宅电 0753-2518887,手机13825983188;妻子刘燕莉,梅县高级中学教师,住在梅县华侨城油坊垅赖伯公下李屋村道入口右边怡景苑c 栋401房;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邮编:514700
值班室0753-6111200、6111000,办公室0753-6111251,传真0753-6111121;
梅州市梅县区副区长、区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公安局长:梁惠文(2016年9月起任);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党委委员:刘文浩(分管国保大队,原刑侦大队大队长,1998.01--2001.04任梅州市梅县公安局宝华派出所指导员;2001.04--2002.04任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2002.04--2008.10任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2008.10--2016.05任梅县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2016.05--至今任梅县区分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宅电0753-2526502,手机13902789641;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梅县公安局大楼,邮编:514000
电话:0753-2581281、2581283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廖永浩(2018年左右起任,2014年前为梅县区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2014年1月-2017年底或2018年初为梅县区雁洋镇派出所所长);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徐小玲,电话0753-2513183,手机13823812881;
杨庆东,电话0753-2599388,手机13823813388;
李建禄,宅电0753-2229379,手机13509091369;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国保大队一直比较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林立,电话0753-2161590,手机13823843128.是梅县区城东镇石下村林屋人,父母为退休教师,住在老家;妻子杨依文,以前在梅江区交通局(位于梅城江北东山大道陂塘,现在的情况和详细地址待查),有消息说他在城东镇月梅拘留所附近的梅江碧桂园有房子(待查实),儿子林真(音)言,在广州工作;
林立要求叶广辉的父亲提供村委出具的证明,并欺骗叶广辉的父亲说仅拘留一个月就放人,后来叶广辉被判刑;李美萍、邓芳英、傅雪冰等梅城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都有林立,也参与绑架梅县区的朱贤生。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国保大队警察:
钟勇明:电话0753-2512898,手机13502339118;
熊勇:电话0753-2519298,手机13902781668;
邹明富:电话0753-2514555,手机13924472883;
刘宁芬:电话0753-2203123,手机13923041302;
李春燕:电话0753-2298269,手机13823851830;
陈向生:手机13826191198;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邮编:514700
电话0753-2589729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代院长、院长:魏伟辉(2016年11月10日起任);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办公电话:0753-2589713;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主审法官:审判长潘伟熙(多年来一直经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手机 13560968198,宅电0753-2240760;审判员:张巧玲(女),0753-2589713;审判员:魏东华,书记员:凌悦(女)

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6号,邮编:514700
检察长:梁振悦(2017年起任,原大埔县检察院检察长),办公电话0753-2589688
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禄明,0753-2589691。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市委610办)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机关路9号 邮编:514021
中共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610领导小组组长:陈俊钦,男,1965年4月出生,广东潮汕地区人,2016年9月-2018年12月任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2002年2月-2003年9月,任广东省公安厅610办公室主任科员)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610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庆明(2017年2月起任);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兼610办主任:胡文悦(原综治办主任,2009年8月前任梅县公安局长,2009年8月后任市综治办主任,2011年2月-2016年5月任市政法委副书记),男,1963年3月出生,广东大埔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电话0753-2229436、2277268,手机13502339836,妻子刘美燕在梅州卷烟厂工作。住在梅州城区江南路原市地税局侧金港花园小区;

中共梅州市委610办公室(防范科)电话0753-2273823, 传真 0753-2278822;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南64号,邮编:514021
电话:0753-2186026、2325125、0753-2186019,传真:0753-2325205;
梅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刘思彬,电话:0753-2325128、2325698,手机13560993883;
梅州市中级法院刑庭主办法官:巫光清,办公电话0753-2325356;

梅州市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南159号,邮编:514021
办公室:0753-2186313,传真:0753-2143606,监管科:0753-2169240;
梅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少荣(2017年3月起任),办公0753-2186388,218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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