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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法轮功学员刘旭耀遭绑架拘留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长沙市法轮功女学员刘旭耀,现年五十三岁,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多钟,在自己经营的门店,被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三个警察强行带走。

当时刘旭耀问他们为什么带她走,警察说:“你做了什么不知道吗?”刘旭耀说:“我没杀人,也没放火,没做任何坏事。”警察就从手机里翻出一张摄像头下的一个背影,说那个人就是刘旭耀,说有人告她发了东西。警察抢走刘旭耀的背包和手机,还多次威胁刘旭耀:“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的店子砸掉!”

在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警察又叫来马王堆派出所的三个警察把刘旭耀带到了马王堆派出所强行逼供,刘旭耀不配合,一个叫杨浩裴(音)的警察,当着刘旭耀亲人的面说,“我就是流氓!”而且另一帮警察又强迫刘旭耀的家人带着警察到她家里抄家,抄走了刘旭耀的一些私人物品;晚上十点多钟马王堆派出所刘渊、杨浩裴(音)等三个警察又将刘旭耀带到长沙市拘留二所强行关押十天,因为没有任何手续,到了拘留所,刘旭耀对拘留所的警察说:“今天没有任何手续,你们接收我是违法的,派出所没有任何手续,今天送我也是违法的,迫害法轮功就是犯罪!”然后,拘留所的一个女所长问了一句:“那出了事谁负责?”派出所警察刘渊回答说他负责。刘旭耀说:“你能负的起这个责?”刘渊又说:“他们的毅力都很强。”刘旭耀说:“你既然知道法轮功这么好,为什么还要迫害?”

刘旭耀在拘留所绝食十天,不配合拘留所的任何无理要求,跟拘留所遇到的所有的人讲大法真相,而且每天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同监室的一个小妹由衷的说:“这是一个特大新闻,我见到活神仙了!”

刘旭耀绝食第七天的时候,有警察到拘留所,想骗刘旭耀吃点东西,当他见到刘旭耀无任何不适,而且精神很好,他被震撼了,情不自禁的竖着大拇指连续说了几篇:“这是医学上的奇迹!有信仰真好!”刘旭耀说到:“大法的奇迹太多了,请你们善待法轮功弟子,会天佑平安!”

刘旭耀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凌晨两点钟被家人接回家中,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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