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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鲁山县68岁善良老人司太安被枉判四年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六十八岁法轮功学员司太安老先生,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鲁山县法院非法庭审;二十八日被枉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二千元。

司太安妻子郝芝因多次遭到骚扰惊吓出现严重病业,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三日离世。

司太安老先生,家住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马楼乡虎营村,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多种疾病缠身,不能干重体力活;修炼后多种疾病不药而愈,无病一身轻,成了一个壮劳力。

一九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前几年司太安四次被非法抄家,因实名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以及被人构陷,又两次被中共邪党非法拘留。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鲁山县公安局马楼派出所陈柳汎等五个警察闯入司太安家,实施抄家、骚扰。陈柳汎一边对司太安夫妇问话一边记录;另几个警察在屋里一阵乱翻,还用手机照像。司太安家中的《洪吟(四)》等私人物品被抢走;警察逼迫司太安签字,被他拒绝。十月三十日下午、三十一日下午,陈柳汎和另一个警察又两次到司太安家中骚扰,逼签字,并说要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五月,多次受到骚扰、惊吓的司太安老伴郝芝离世。六月二十六日,马楼派出所警察闯到司太安家实施绑架,将独自一人在家的司太安绑架到鲁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司太安在鲁山县看守所内被鲁山县法院非法庭审,法官不让家人参加,不许律师做无罪辩护,只允许做有罪和减轻惩罚辩护。在法庭上,公诉人以从家中搜出大法书籍和法轮功资料为依据,起诉司太安触犯刑法300条,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司太安不承认自己有什么错,做了无罪辩护。最后法官让他签字,保证以后不参加法轮功活动不再炼法轮功,司太安坚决不配合,不签字。最后庭审草草结束,称一周后宣判。

十月二十八日,司太安被枉判四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附:部份相关信息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法院
邮编:467300
审判长:杜鹏飞17637586690
陪审员:陈宝华、陈弢敬
法官助理:李浩源
书记员:尹鈺英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政法委
邮编:467300
610主任:张坤英13937525552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分局
邮编:467300
局长:赵明13603750999
国保大队长:李海涛15637599335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马楼派出所
邮编:467300
所长:王耀振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看守所
邮编:467300
所长: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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