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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2019年中共打着“维稳”的幌子,对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实施骚扰、绑架、庭审以及判刑迫害。据明慧网公布的数据统计,2019年昆明地区遭到迫害的人数已达到99人,发生迫害最严重的地域依次是:西山区、五华区、官渡区和嵩明县。

目录
一、2019年昆明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统计
二、绑架、抄家案例
三、骚扰案例
四、典型迫害案例
五、昆明各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六、相关责任人的个人信息
七、公检法司系统遭恶报实例
结语

一、2019年昆明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统计

1、昆明各区市县迫害人数概况统计:

2019年,昆明地区遭迫害人数有99人,据明慧网信息显示,被绑架的61人中,43人被抄家、12人被非法庭审、2人已被非法判刑,1人绑架后被劫持入狱,17人已回家。2018年被绑架的7人也遭到昆明法院的庭审及判刑迫害(其中1人是北京密云区法轮功学员);另有3名迫害信息不详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另外22人被骚扰,其中2人被抄家;失联5人;迫害导致1人死亡。

(信息采集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0日)

'图1:2019年昆明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数统计'
图1:2019年昆明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数统计

迫害分布在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安宁市、嵩明县、晋宁县和宜良县。

西山区(21人):

李培高、朱亚明、史美玲、俞凤仙、孙显馨、赵海鹰、张钟一、郭玲娜、王汇真和张良等6名法轮功学员、邝德英、韩俊毅、王任权、朱翠芬、周惠芬、阳功秀、夏梅仙

参与迫害单位: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永昌派出所、梁源派出所、东陆派出所、金牛派出所、前卫派出所、杨家地派出所

五华区(14人):

王德平、余琼华、聂碧华、贺桂珍、陈桂英、钟贤、普宝玉、王素群(琼)、袁轶群、杨兰英、马玲、张稷、侯万丽、童先珍

参与迫害单位:五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莲华派出所、金碧派出所、月牙塘派出所、红云派出所、大观派出所、小南门派出所、黑林铺派出所、翠湖派出所、护国派出所、茭菱派出所、马村派出所、王家桥派出所

官渡区(9人):

柴茂荣、王琼华、玲玲和母亲2人、肖玉霞、汤文祥、魏家碧、张警心、耿淑华前夫

参与迫害单位: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日新派出所、金马派出所、曙光派出所、五里多派出所、菊花派出所

盘龙区(1人):

白海英

参与迫害单位:国保大队、小坝派出所

呈贡区(1人):

李竹秀

参与迫害单位:呈贡派出所

东川区(13人):

王贵荣、吴朝千、吴金奎、陈金书、吴金安、杨安治、陈桂珍、李发珍、许少清、顾忠兰、夏开英、刘道英、郭友芝

参与迫害单位:东川区国保大队、东川区司法所、达贝派出所、拖布卡镇派出所

安宁市(2人):

吴世春、高惠仙

参与迫害单位: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嵩明县(7人):

董明仙、裴滟钫、吴桂仙、苏丽芳(小丽)、黄艳红、许凤仙、张菊香

参与迫害单位:嵩明县政法委、嵩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嵩阳派出所

晋宁县(2人):

李萍(音)、李文波

参与迫害单位:晋宁县综治办、晋宁县国保大队、昆阳派出所

宜良县(1人):

吕慧芝

参与迫害单位:宜良县610、国保、派出所

在昆明被迫害的外地学员(7人):

陈坤元(玉溪)、李海艳(通海)、王美玲(楚雄)、金志梅(楚雄)、何莲春(红河)、王淑玲(四川)、焦淑贤(北京)

参与迫害单位:盘龙区小坝派出所、西山区大观派出所、官渡区牛街庄派出所、官渡区国保、五华区翠湖派出所

信息不明确的其他学员(16人):

林海英、李瑞华、王进仙、李培祥、陈新文、丁桂英、彭桂兰、李谦、韩震昆、邓林、吕姓法轮功学员、孟姓法轮功学员、昆明灯泡厂宿舍租住的两名法轮功学员、昆明海源寺集市一女性法轮功学员、一名女高中生

失联(5人):

◇昆明法轮功学员吴志英(女,大约45岁左右)已失联;

◇昆明安宁市法轮功学员杨靖波(男,50岁左右)已经失联三个月;

◇云南宣威法轮功学员李佳州(男,35岁左右)在昆明市官渡区打工,已经失联三个月;

◇昆明市海口白鱼口粘土矿法轮功学员杨德英已失联两个多月;

◇昆明市海埂体育训练基地职工陈敬武,自9月份下旬失联。此前一个月陈敬武被两次骚扰。

2、非法庭审、判刑概况

2019年,昆明地区有22名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开庭,已知有9人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7年,最短的1年零2个月,中共法院勒索罚金共计26000元。

昆明西山区法院参与迫害7人(庭审7人,冤判6人),五华区法院参与迫害5人(庭审5人,冤判1人),寻甸县法院参与迫害7人(庭审7人),宜良县法院参与迫害2人(庭审2人,冤判1人),另有1名北京法轮功学员被昆明警察绑架后被判刑(法院不详)。

'图2:2019年昆明各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分布图'
图2:2019年昆明各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分布图

表1:2019年昆明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一览表

姓名被绑架时间性别非法庭审时间非法庭审法院
高惠仙2018年12月7日2019年10月22日西山区法院
李文波(2次)2019年8月23日2018年5月17日2019年5月23日2019年12月18日西山区法院
王任权2018年3月3日2019年5月21日西山区法院
阳功秀2018年6月6日2019年西山区法院
朱翠芬2018年6月6日2019年西山区法院
周惠芬2018年6月6日2019年西山区法院
朱亚明2019年1月24日2019年9月西山区法院
柴茂荣2019年4月12日2019年10月18日五华区法院
贺桂珍2019年8月11日2019年11月27日五华区法院
林海英(2次)信息不详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28日五华区法院
李瑞华(2次)信息不详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28日五华区法院
童先珍2017年6月22日被抄家,2018年7月下旬,在索要电脑、书等私人物品后,公安把材料移交检察院后被起诉。2019年4月19日五华区法院
裴滟钫2019年5月31日2019年10月30日寻甸县法院
董明仙2019年5月30日2019年10月30日寻甸县法院
吴桂仙2019年6月16日2019年10月30日寻甸县法院
苏丽芳2019年6月16日2019年10月30日寻甸县法院
黄艳红2019年7月1日2019年10月30日寻甸县法院
许凤仙2019年8月6日2019年12月23日寻甸县法院
张菊香2019年8月7日2019年12月23日寻甸县法院
李竹秀2019年2月27日2019年7月30日宜良县法院
王进仙信息不详2019年6月18日宜良县法院
焦淑贤(北京)2018年不知不知昆明(法院不详)

被非法庭审的22位法轮功学员:

高惠仙(56岁),李文波(54岁),王任权(64岁),阳功秀(74岁),朱翠芬(68岁),周惠芬(61岁),朱亚明(75岁),柴茂荣,贺桂珍(77岁),林海英,李瑞华,童先珍(73岁),裴滟钫,董明仙,吴桂仙,苏丽芳,黄艳红,许凤仙,张菊香,李竹秀(69岁),王进仙,焦淑贤(北京市密云区法轮功学员)

表2:2019年昆明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览表

姓名枉判时间刑期年限非法判刑法院
高惠仙2019年11月19日7年西山区法院
李文波(2次)2019年7月~2019年12月5年,罚金10000元6年西山区法院
王任权2019年6月5日1年4个月,罚金2000元西山区法院
阳功秀2019年6月20日2年6个月,罚金2000元西山区法院
朱翠芬2019年6月20日1年2个月,罚金2000元西山区法院
周惠芬2019年6月20日1年2个月,罚金2000元西山区法院
童先珍2019年7月22日诬判管制2年,罚金3000元五华区法院
李竹秀2019年8月30日3年6个月,罚金5000元宜良县法院
焦淑贤(北京)2019年6月3年6个月昆明(法院不详)

已被枉判的9位法轮功学员:

高惠仙(56岁),冤刑7年。
李文波(54岁),枉判2次,第一次冤刑5年,勒索罚金10000元;第二次冤刑6年。
王任权(64岁),冤刑1年4个月,勒索罚金2000元。
阳功秀(74岁),冤刑2年6个月,勒索罚金2000元。
朱翠芬(68岁),冤刑1年2个月,勒索罚金2000元。
周惠芬(61岁),冤刑1年2个月,勒索罚金2000元。
童先珍(73岁),诬判管制2年,勒索罚金3000元。
李竹秀(69岁),冤刑3年6个月,勒索罚金5000元。
焦淑贤(年龄不详),冤刑3年6个月。

二、绑架、抄家案例

2019年,中共打着“维稳”的幌子,大肆迫害法轮功。公安部门假借法律之名,行罪恶之实,对法轮功学员疯狂绑架、抄家、批捕。各个构陷案件通过检察院非法起诉,法院枉判,监狱酷刑,形成一整套公检法司的犯罪链条,以此维系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反人类罪行。

1、西山区迫害案例:

◇李培高,83岁,平时一人居住。2019年1月初,李培高再次被警察绑架。西山区永昌派出所警察后电话通知李培高的家人,说李培高已被关入云南省第一监狱,3个月后才能探视。家人非常担心年已八旬高龄的李培高老人的安危。

◇朱亚明,75岁,昆明船舶子弟学校退休女教师。2019年1月24日中午在家中被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梁源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据悉昆明西山区法院预谋在9月份非法对朱亚明开庭。

◇史美玲,昆明市法轮功学员。2019年8月1日下午,在广福路盘龙江绿化带附近发放真相资料,被人举报后,于8月1日下午9点被西山区公安分局、西山区前卫派出所10余个警察抄走所有大法资料、真相资料、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并于8月4日非法批捕,目前被拘留在昆明市看守所。

◇张钟一,66岁,家住昆明市金牛小区。2019年9月1日下午在家中被非法抄家并绑架到金牛派出所,当日被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邝德英,50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大约2019年9月27日西山区国保警察绑架了离家在外的邝德英。

其它迫害案例详情见:《云南昆明市郭玲娜被绑架关押经过》、《云南昆明市七十九岁韩俊毅再次被非法抄家、绑架》

2、五华区迫害案例:

◇王德平,58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2019年4月10日早上,王德平在安全新村小区因为发光盘讲真相时,遭小区门卫恶告,被莲华派出所警察绑架。五华国保两个警察将王德平非法关押在莲华派出所整整一天,4月11日将她送到安宁太平镇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王德平于4月26日回家。

◇聂碧华,76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2019年6月9日,聂碧华在北市区小康大道红圆路上的一心堂药店因使用真相币遭人恶告。6月14日晚上11点多钟,昆明市五华区国保警察和红云派出所等7人,其中有一人是国保警察冯军,十年前绑架过聂碧华,他们非法抄家,抢走几本大法书和一些人民币,并把聂碧华非法关押在红云派出所一楼审讯室。6月15日下午,聂碧华又被他们带走,现下落不明。

◇贺桂珍,77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摄像头监控录像,于2019年8月11日下午4点左右遭国保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了李洪志师父法像及48本大法书籍,墙上挂的大法真相挂件等全部被抄走。贺桂珍被绑架到小南派出所,8月12日被转关到昆明市看守所。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于2019年11月27日上午10点30分在第14法庭开庭,非法庭审贺桂珍。

◇陈桂英,72岁,家住昆明春苑小区。2019年8月12日,陈桂英老人去转新农贸市场向世人讲真相时,被昆明大观派出所警察从摄像头中发现,然后跟踪陈桂英老人到家进行抄家,抢走部份大法经书,随后将老人绑架到大观派出所,审讯后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关押。

◇2019年8月27日晚上7点半左右,有五个警察(三名便衣,二名制服)来到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钟贤母亲的家中(位于昆明市华山东路)敲门,声称要请钟贤协助他们“调查一点事情”。

钟贤开门后,他们立即闯入家中,并高声喊道“抄家!”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警察在家中乱翻起来。钟贤九十多岁的老母亲当场吓得瘫倒在沙发上。钟贤被强行带走之前,警察让她打了一个电话给她四姐,告知她被带走“配合调查”,但之后一直下落不明。

经过钟贤的丈夫多方打听,五华国保大队警察才告诉他,钟贤是被昆明市黑林铺派出所的人抓的,已经被送往看守所拘留。

◇普宝玉,60多岁,退休工人。大约2019年9月上旬被五华国保警察绑架。此前长时间被便衣跟踪,现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王素群,70多岁。2019年9月27日 ,昆明市翠湖派出所绑架王素群,并非法抄家。王素群现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还不准家人见,说是正在搜集她们的材料,威胁吓唬家人要受株连。

◇袁轶群,昆明市法轮功学员,2019年10月15日被五华区护国路派出所警察(带头的姓白)绑架、抄家。

其它迫害案例详情见:《昆明市余琼华被非法拘留后再被劫入精神病院迫害》、《赠送明慧台历 昆明市杨兰英女士遭拘留十五日》

3、官渡区迫害案例:

◇2019年4月11日,一群荷枪实弹的特警、武警、金马派出所警察、社区人员闯到法轮功学员耿淑华的前夫家,逼他交出耿淑华。其前夫回答不知道,警察就将他强行带到金马派出所进行轮番审问,让他老老实实的交代,态度十分恶劣。耿淑华的前夫就火了,说:不知道,我们已经离婚十多年了,没联系、没住址、没电话。

◇2019年4月12日早上11点左右,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王琼华和柴茂荣买菜回家时,在单元门口,警察搜身照相,抢走柴茂荣的钥匙,强行进入家中,然后填写搜查证后,抄家直到12点半左右。

王琼华和柴茂荣被绑架到昆明市官渡区日新派出所,被抄走大法书籍10多本及一些大法资料、电脑三台、打印机三台、平板电脑两台、刻录塔一台、空白光盘一箱多、A4纸一箱和真相资料。

晚上20点多,王琼华和柴茂荣的儿子到日新派出所要人,直到22点以后,王琼华回家,柴茂荣被转到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10月18日,昆明五华区法院对柴茂荣非法开庭。

◇2019年5月13日中午,昆明某法轮功学员走在东华小区的大街上,她从自己的包里刚刚拿出一盘《为你而来》的电影故事DVD光盘,却被一个不明真相的执勤人员从后面过来,一把抓住她的自行车车筐,不让她走,并打电话叫来了昆明市金马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了她。金马派出所和曙光派出所的恶警去到她的家里非法抄家,抢走了一些真相币、真相资料和大法书籍。这名法轮功学员的女儿和他们讲道理,不料,他们却把她的女儿――玲玲绑架(4-5个人把玲玲抬上车),送到了官渡区看守所。

◇2019年9月6日上午10点左右,云南省昆明市五里多派出所及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约7-8人闯入法轮功学员肖玉霞家,抢劫大法书籍及师父法像等贵重物品,并绑架了肖玉霞。 当日下午,警察又绑架了肖玉霞的丈夫汤文祥,并非法抄家。汤文祥被关押10多天后由于身体原因“取保候审”。

◇魏家碧,75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2019年9月13日,昆明市官渡区、盘龙区两个区的公安局三女五男闯入法轮功学员魏家碧家中,抢走了她的法轮功真相资料,并将她绑架。她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其它迫害案例详情见:《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张警心被非法拘留十日》

4、盘龙区迫害案例:

◇2019年9月24日下午2点左右,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白海英在昆明德胜家居世博店上班时,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小坝派出所多人闯入上班地点,以到派出所问话为由,将白海英骗到派出所,之后小坝派出所和国保大队等6人,其中两人身着警服和记录仪,其余身着便装,挟持白海英到其家中抄家,只说有搜查令,但并未出示搜查证给家人看,也无《立案通知书》,从家中抄走大法书,抄走手机等个人物品。搜查证也没有给白海英的丈夫签字。25日家属去派出所要人,询问抓人理由和到家中抄家的警察姓名,派出所不给答复,说可能要拘留48小时。26日下午小坝派出所下达了拘留通知书,以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现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5、外地学员在昆明被迫害案例:

◇2019年6月21日上午11点左右,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官渡区牛街庄派出所、楚雄西城区派出所,骗开王美玲家门,入室非法抄家后把王美玲绑架到昆明,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据悉,6月上旬,王美玲在昆明市官渡牛街庄片区和学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恶意构陷,警察利用监控摄像头识别,在她回楚雄10天后被绑架。

◇2019年8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和楚雄州公安局警察闯到楚雄金志梅的单位将她绑架,之后把金志梅带到昆明,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2019年9月27日,四川籍法轮功学员王淑玲在翠湖向世人讲真相时,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关押在昆明看守所。

三、骚扰案例

昆明 “政法委”和“610”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操控社会各部门和基层人员、社区参与迫害法轮功,国保警察、派出所警察、社区、司法所不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有的法轮功学员还被抄家。派出所警察根据上级公安局所谓“维稳”安排,大规模上门对曾经被非法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训诫”;或派出便衣、特务采取蹲坑、跟踪、监听、监视等卑劣行径监控法轮功学员;为了制造恐怖气氛,无理由地绑架法轮功学员。

◎昆明市东川区警察骚扰十三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派出所所长秦绍俊、司法所高誉及两个便衣到法轮功学员吴朝千家。吴朝千的一家人正在吃早饭,秦绍俊一进家就问:“你们是否还在炼法轮功?”吴朝千一家人都说:“法轮大法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这么好的功法,怎么会不炼呢?”秦绍俊说:“不准出去发传单,不准聚会。”吴朝千问他:“什么叫聚会?”秦绍俊说:“共产党养了你们,你们还出去叫人退党就是反党。”吴朝千的父亲吴金奎问:“请问什么是共产党给我们的?共产党又是怎么养我们的?我们凭自己的双手劳动养活自己,怎么是共产党养我们呢?”吴金奎说:“周永康、薄熙来是不是共产党?他们是不是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报应在牢里了吗?”有一个便衣在电视机旁边看见一碟歌碟和法轮大法讲法碟子。秦绍俊就叫起来:“就凭这两个碟子就可以送你们去看守所。把你们房间门打开看看。”吴朝千说:“想看什么?”秦绍俊说:“看看你家房子。”吴朝千说:“我家的房子就在这摆着你要看什么?”司法所的高誉说:“快吃你们的饭吧。”四个人就走了。当天这帮人还去了法轮功学员陈金书、吴金安家骚扰。

五月十日,东川区达贝派出所所长张某及街道人员闯到法轮功学员王贵荣家,给王贵荣一本日历一袋纸杯,说是看望王贵荣,实则威胁王贵荣不准外出。五月十二日张所长再次打电话对王贵荣说:“明天是你们师父生日,不准你们出去聚集。”

五月十三日早上十点,东川区国保大队队长李红义和达贝派出所片警王生带着警察和协警十多人闯到法轮功学员杨安治家骚扰,杨安治正在院子里浇花。他们威胁说:“你们不准到外面聚会,不准出去发资料,法轮功国家不允许炼。”杨安治回答说:“法轮大法这么好,我们要炼的。”

五月十三日早上十点多钟,李红义一群人闯到法轮功学员陈桂珍家,陈桂珍正在做饭,李红义说:“我们来看看你,你不要到外面去发资料去聚会。”他们到陈桂珍住的楼上发现大法师父的两张法像和大法书籍,李红义就给抢走了。

这帮人从陈桂珍家出来后又闯到法轮功学员李发珍家,把李发珍从楼上叫下来,李红义说:“我们来看看你,你是否好好的?”李发珍回答说:“我很好。”李红义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在李发珍的房间里到处乱翻,翻箱倒柜,抢走了大法书籍、福字挂件、各种大法资料。

他们还到法轮功学员许少清家说:“不要到外面发资料。”许少清的妻子顾忠兰胸前佩戴着法轮章,他们要摄像,顾忠兰义正词严的说:“不允许你们摄像,你们这是在犯罪。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我发资料是叫世人明白法轮大法好。”他们趁许少清夫妻二人不注意时,偷走了两本大法书籍。

五月十三日,李红义一群人还闯到法轮功学员夏开英、刘道英、郭友芝家骚扰,其中郭友芝不在家。

◎云南大学退休研究员马玲和女儿张稷多次被骚扰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昆明市五华区马村派出所警察普劲松和赵姓女警、江北社区新上任社区主任李佳丽、社区综治办李骅骏、云南大学公安处处长魏某、副处长刘某、还有一个男的、云大离退休处高老师、图书馆杨老师,还有五华区丁姓国保警察再次上门,马玲和张稷继续反映没解决的问题,对他们说要解决实际问题,问题不给解决,来了有什么意思。丁姓国保警察拿着手机对着马玲录像。

八月五日,马村派出所警察普劲松和赵姓女警、社区综治办的李骅骏又上门,普劲松说是来看看,赵姓女警胸前别着小型录像机。

八月二十六日下午两点,马村派出所所长史文杰和片警普劲松到马玲和张稷母女家中,拿了两份昆明市公安局的训诫书,盖的公章是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说是上面交代的,最近香港的事、邪党所谓七十年,叫不要出去,叫马玲和张稷签字,俩人拒绝。普劲松胸前别着小型摄像机全程录像录音。

九月二十五日,马村派出所片警普劲松、赵(女警,名字不详)、五华区莲华办事处江北社区综治办李骅骏、张洪铭、云南大学公安处处长魏某、副处长刘某、云南大学离退休科科长高某以及李某(男)、云南大学图书馆李某(男)一共九人,到云南大学住宅区云南大学图书馆退休职工马玲家中,告知第二天参加云南大学离退休人员聚餐,不要讲法轮功真相。

马玲的女儿张稷反映母亲被非法扣发退休金的事,云南大学几个人说给两千块钱就不错了,凡是被判刑的都不发退休金,但又拿不出文件。公安处魏姓处长说就是因为马玲和张稷炼了法轮功,马玲才被扣发退休金,张稷才会失去工作,魏还说就是因为这个,以后他们每年几次还会到家里来,上面安排的(就是“四·二五”前、“十·一”前)。

◎制造恐惧 昆明警察骚扰孙显馨

孙显馨,七十三岁,昆明制镜厂退休工人。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上午十点左右,西山区永昌路派出所片警王凯和一男警及永昌社区书记王某(女)、张某某(女)四人闯到孙显馨家,孙显馨不在家,他们就将孙显馨女儿控制坐着不准动,四人在家里四处乱翻,抢走了经书二十多本,《明慧周刊》三本。走时告知孙显馨女儿,叫孙显馨到派出所或者永昌社区谈话。

二零一九年四、五月,孙显馨单位的邪党书记冯艳昆、肖丽芬、人事科的邢志胜伙同勾结永昌社区邪党书记的张某,主任王某及永昌派出所片警王凯,多次打电话骚扰孙显馨的小女儿,并威胁:“你母亲是重点人物,你要看好她,不准她去上访。”

四、典型迫害案例

1、遭中共警察绑架、抄家、构陷 昆明夏梅仙女士离世

遭中共警察非法抄家、绑架、构陷等迫害,昆明市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夏梅仙女士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晚离世,此前她被法院通知等待开庭。

夏梅仙女士,一九六四年三月出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区梁源三区。二零一三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时,她被医院诊断为宫颈癌晚期患者,只有三个月的生命。修炼法轮大法后,夏女士在大法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下,健康、快乐的走过了七个年头,令所有曾为她看过病的医生都不敢置信。

重获健康生命的夏女士,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却遭到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及梁源派出所警察的非法抄家,警察谎称是物业管理人员,骗开门后,就冲进家中将夏女士学习的法轮功书籍及炼功音乐等物品全部抢走,并企图将夏女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后因夏女士女儿拿出母亲在医院的治疗诊断书及医院体检结果不能收押才作罢,但是却骗夏女士女儿交了三千元保证金。

夏梅仙女士生前说:“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早上九点多,有人敲门,我开门后,迎面的女人说她是物管的,我家的下水道漏水。尾随就冒出一个男的,说他是西山区国保的,拿出一份搜查证给我看,让我十分钟看完。另外一个男的拿出摄像机指着画面中的人问我,是否是我。当天加上这个女的,一共来了八个人,只有一个人动手搜家。”

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电话通知夏梅仙女士到法院拿传票,拟定于三月六日下午两点半,在西山区法院四号法庭对她、阳功秀老人以及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的朱翠芬、周惠芬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传票上审判员的名字是李丽君,书记员宋云仙。

夏梅仙女士与阳功秀老人在三月一日早上九点多接到电话后,赶到法院,拿了传票,可是人还没到家,法院又打来电话,说取消开庭,具体开庭时间等法院通知。

对夏梅仙女士抄家、恐吓等一连串迫害,使她与家人精神紧张、害怕,夏女士身体每况愈下,后期连走路都非常困难。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夏女士在家中昏迷,家人将她送到医院,五天后离开了人世。

2、昆明王汇真、张良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学法时被绑架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下午,昆明法轮功学员王汇真和张良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在王汇真家学习《转法轮》著作时,被西山区东陆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当晚七十岁以上的四名学员作了笔录被释放,由警察分别送回家,到家时进行了拍照。王汇真和张良进行体检,王汇真因为肚子大(严重腹水),张良由于测血压高,在第二日凌晨被释放,有两名便衣警察坐在家中看守。

九月二十五日,蒙自市文澜镇高家村法轮功学员何莲春回到了老家红河州河口县,在河口县被当地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红河州看守所。

九月二十七日,国保警察和当地派出所警察还到何莲春的老家石屏县宝秀镇非法抄了她父亲的家,抢走了一些私人物品。何莲春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3、嵩明县公安局绑架六名法轮功学员 抢劫现金十万元

二零一九年五月,昆明市嵩明县政法委、公安局多次联合组织县内政法系统人员召开会议,专题通报、研究部署相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

昆明市嵩明县政法委书记王家凌、常务副书记刘建敏、副书记李文友(原610办主任)、副书记梁忠喜(原综治办主任)、副书记范云喜(县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公安局长杨绍聪、副局长李兴隆、副局长夏跃江、国保大队大队长李金福、副大队长章建群、队员段庆波、李国雄、马某某等,对嵩明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同事绑架、抄家、刑拘及逮捕,对家属恐吓。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嵩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嵩阳派出所所长王彦明带八个警察,闯到嵩阳街道东北街法轮功学员董明仙家非法抄家,并对董明仙非法审讯,逼迫其交待所谓“情况”,之后又经常派便衣盯梢董明仙,派警察隔三差五的到董明仙家搜查、恐吓。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嵩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派一名女警,到嵩明县直机关幼儿园劫持了幼儿优秀教师法轮功学员裴滟钫,随后,县公安局出动了很多警察,到裴滟钫居住的园丁小区非法抄家。裴滟钫被绑架到昆明市看守所,被寻甸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裴滟钫被绑架后,嵩明县公安局及国保大队、派出所等人员多次施压、逼迫其家属,在恶警的多次逼迫和诱骗下,裴滟钫父亲救女心切,违心讲出此前有过接触的法轮功学员和朋友,警察以继续深挖查找相关设备及证据为由,在县内接着实施了绑架、抄家、非法刑事拘留的行为。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六日,嵩阳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吴桂仙、苏丽芳(小丽) ,并分别到两人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人民币近十万元(其中真相币一万余元),并对家属恐吓,随后吴桂仙、苏丽芳两人被绑架到昆明市看守所,被寻甸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嵩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嵩阳派出所警察再次到嵩明县直机关幼儿园,劫持了法轮功学员裴滟钫的同事黄艳红,理由是裴滟钫被绑架当天,曾打过黄艳红电话,让其帮她接一下孩子,就此认为两人有交接。随后,警察又到黄艳红居住的五机关小区非法抄家,全程没有抄到什么东西,但仍将黄艳红绑架到昆明市看守所,黄艳红被寻甸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嵩阳派出所、国保大队四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许凤仙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随后将许凤仙强行带走,说是带去问话,第二天才告知家人,许凤仙已经被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在许凤仙被非法关押后,其身患脑梗的六十四岁丈夫失去许凤仙的照顾,由于生活中大部份事情无法自理,其子只有全职在家照顾父亲。十月期间,许凤仙的老伴因摔倒伤到头部,到医院住院两个星期,并被诊断为糖尿病,需长期服药,中共对许凤仙的迫害给这个家庭带来了雪上加霜的打击。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嵩阳派出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菊香,并将其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晚,嵩明县公安局下属的嵩阳、杨桥、杨林等派出所警察又再次对县内法轮功学员实施“敲门行动”,闯到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搜查,声称当晚是根据昆明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只要找到一张与法轮功有关的纸片,都要把人带走,搜查过程中,还一再向家属问询是否还在修炼,并逼迫不准再参与修炼。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昆明寻甸县法院对裴滟钫、董明仙、吴桂仙、苏丽芳四名法轮功学员和帮助裴滟钫的同事黄艳红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昆明寻甸县法院对许凤仙、张菊香非法进行庭审。

4、云南大学副教授陈新文博士被绑架 下落不明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副教授陈新文博士,七月份再次被警察带走,下落不明,家人未得到通知,据说十二月面临非法开庭。

二零一九年六月,陈新文老师在街上与人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五十三岁的陈新文老师,二零一二年六月走入法轮大法修炼,身体和心灵受益匪浅,有发自内心的喜悦,总想告诉别人,让人们都能像他一样感受到生命的这份幸福和快乐。他曾说过,自己终于找到了生命的目标。回想过去,当他从进化论中认识到生命会死亡时,生存中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带着这种恐惧,他努力完成了人间的学业,企图从中能找到希望。可是,所有的学术都离得太远,真是万念俱灰。突然的,到了这个年纪,上天为他开启了希望的大门,他得到了法轮大法,惊喜中知道了生命可以永恒的真理大道!

陈新文老师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向学生讲法轮大法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学生诬告,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至二十三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学校剥夺了他的教师资格离开了讲台。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陈新文博士被非法开除公职。

五、昆明各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法轮功学员是合法公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信仰自由既是天赋人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法轮功学员印制、持有法轮大法书籍和拥有法轮功资料,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是合理合法的,更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坚持正义,不仅完全合法,而且应该受到表彰和尊重,不应被起诉、诬判。

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是彻底的冤假错案,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不仅犯法犯罪,更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

◎五年冤刑正上诉 晋宁县李文波又被非法判六年

李文波,男,一九六六年出生,五十四岁,昆明市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古城村人。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李文波在公共汽车站炼功,被人恶意举报后遭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当天下午三时左右,二十多个警察又闯入李文波母亲家,其中四个警察把戴着手銬、脚镣的李文波从警察里拖进来,扔在地上。然后非法抄了其母亲家所有房间,抢走大量私人物品。之后,李文波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晋宁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文波非法开庭,之后,李文波再被非法判刑六年,李文波再次上诉。

这是李文波二零一九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其上诉还没有得到二审裁定时,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再次被绑架后,再次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李文波因所在的月山社区居委会展出污蔑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展板,致信给晋宁区公、检、法工作人员、月山社区工作人员,澄清事实,并要求撤销展板。

二零一八年二月,古城二组因他修炼法轮功而被村委会扣发一万块钱。李文波针对此事,写信给村委会领导,指出此种做法不合理,要求退还扣发的钱。

李文波针对此事写信给村委会领导,指出此种做法不合理,要求退还扣发的钱。李文波依法将两封信递交给负责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希望所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这本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合法信访行为,但不知什么缘故,却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接到昆阳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叫他第二天去派出所核对一个案子。

五月十七日,李文波及他的母亲一同来到昆阳派出所,李文波便被带到审讯室,警察讯问他是否写过这两封信,以及送过给哪些人员。之后带他到他的两个住处,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田心村152号以及昆阳街道办事处古城村7号抄家,没有出示搜查证,也没有将搜查物品清单给他,当晚将他送到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关押。

五个多月后的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因李文波消化道出血、空腔脏器穿孔、肠梗阻、重度贫血等不适合继续关押,变为取保候审。

二零一九年四月,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旷莒丹(公诉人)对李文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五月二十三日西山区法院(审判长邓睿,人民陪审员阳乔玉、张爱华,书记员唐紫碧)开庭审理,开庭前打电话给李文波的律师只许带五个家属进入法庭旁听。

在庭上,法官邓睿要求公诉人当庭宣读李文波的两封公开信,然而旷莒丹只读了其中一封信的一半,就不读了,法官再次要求,旷莒丹仍然无理拒绝。最终判决上所罗织的“证据”对李文波两封信的内容只字不提,竟将李文波分别将这两封信递交了哪些部门的哪些负责人员的经过罗列其上。

七月上旬,李文波接到了昆明市西山区法院(2019)年云0112刑初518号刑事判决书,被非法判刑五年,并罚款一万元,并扬言要销毁从他家非法抄去的法轮功书籍及资料。李文波当即表示要上诉,要求改判无罪,依法启动国家赔偿,并追究所有参与人员在此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邪党支书作证陷害 一本台历 高惠仙被冤判七年

高惠仙,五十六岁,云南省玉溪市人,原是昆明钢铁公司桥钢厂350车间吊车工。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高惠仙免费送给安宁市太平街道办事处龙箐村支部书记何顺贵一本精美的明慧年历,被不明真相的何顺贵恶意举报。十二月七日中午十二点左右,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桥钢保卫科警察撬锁入室,绑架了高惠仙。十二月二十日,高惠仙被非法逮捕,一直被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在检察院的指控中,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西检公诉刑诉(2019)1009号起诉书,非法指控高惠仙。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西山区法院法官李丽君非法开庭主审此案。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李俊出庭公诉,何顺贵为证人,出示书面诬陷,但未出庭。

何顺贵诬告了高惠仙,他明明看到的是精美的台历黄色的用塑料袋包着,封面有“明慧年历”字样,第一页写的有“法轮大法好”,他却以自己是邪党村支书,听信中共各种形式的诬陷,认为法轮功是不好的(注: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的高德佛家大法,而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高惠仙被非法重判七年,判决书(2019)云0112刑初1245号。

◎昆明童先珍老人被诬判管制二年罚款三千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上午,昆明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童先珍在五华区法院被非法开庭,七月二十二日,昆明市五华区法院通知她去拿判决书,童先珍被诬判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上午,童先珍女士在五华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庭内只有审判长、公诉人、书记员、两名陪审员和童先珍六人。

面对公诉人所谓指控,童先珍一开始就表明:法轮功不是×教、法轮大法是正法。她讲到自己亲身受益于法轮功,也从法律角度阐明自己没有违反宪法,宪法也没给法轮功定性、定罪,法无明文不定罪等。

审判长说:“薄薄的一本《宪法》,怎么可以什么都写进去。”童先珍问:她自己从国外天梯书店买来的七本法轮功书,下飞机时被机场警察没收了,当把情况说清后就还给她了。同是警察,为什么人家能依法赔还,而你们却要抄走?甚至要判重刑?公诉人说:“那是因为你那才七本书不构成犯罪。”童先珍说:你们说犯罪就犯罪,说不是犯罪就不是犯罪,数量也构成了犯罪,是党法大,还是宪法大,你们针对法轮功所做的一切都是违反《宪法》的;两高解释越权无效;民政部不是法律机关,决定无效;人大才有立法、释法权等等。审判长却多次提醒她不要再讲法律、不要再讲法轮功,因为公诉人就是把这些作为证据的,要她在资料份数、证据上去辩护,不要抓了芝麻丢了西瓜。童先珍认为,法庭上就要讲法律,是法轮功学员就要讲法轮功。她问道:我一个七十三岁老太太能以什么方式破坏法律?破坏了哪部法律?哪部法律因为我的破坏不能得到实施了等?审判长这时就不回答,扯别的去了。

开庭结果没有公布,最后法官对童先珍说:如果你不服,还有什么要说的,你可以写出来,写多少都行,我负责转达。

◎昆明李竹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李竹秀女士,六十九岁,云南水泥厂退休工人,只因坚持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被昆明市宜良县法院法官李怡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李竹秀被昆明市呈贡区派出所三个警察到家中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上午十点左右,李竹秀在昆明市宜良县法院被非法庭审。李竹秀看上去身体很虚弱,是戴手铐脚镣被女警搀扶着出庭的。

在法院开庭没有宣判就是没有定罪的情况下,多数法院的当事人都被法官允许解除手铐。本次宜良法院开庭时,律师两次要求法官李怡取下李竹秀身上的器具,都被法官李怡拒绝。

宜良检察院公诉人李海波,指控李竹秀触犯了刑法三百条。李竹秀说法轮功是正法,在她还述说自己身体的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大法后不治痊愈的过程时,被法官打断。

律师说:当事人之前只因在家中修炼法轮功就被判刑不能作为定罪前提,并从证据和认定资质等方面做了辩护,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李竹秀被昆明市宜良县法院法官李怡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六、相关责任人的个人信息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法轮大法明慧网刊发《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签证申请、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已发签证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法轮功学员已收集十万中共恶人的犯罪事实,并向美国国务院提交名单。列入名单的人权罪犯及亲属将无法获得入美签证;已有签证将被吊销。本人及亲属在美国的资产将冻结。这意味着,国际社会对于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反人类行为,已从“呼吁”变为实质“行动”惩治迫害者。美国国务院官员还明确提出,只要有一个案例事实充分,就可以把迫害者列入特殊名单。

1、朱显福(Zhu,Xianfu),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大学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历任寻甸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寻甸县公安局局长助理,金所派出所所长、仁德派出所所长,寻甸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2012年至2015年任昆明市东川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2016年至2019年4月任昆明市西山区副区长、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5月任昆明市五华区副区长、公安五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朱显福在担任昆明市东川区、西山区、五华区公安局局长期间,三地成为中共邪党迫害昆明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朱显福管辖下的国保大队、派出所采用各种流氓手段,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实施跟踪、监控、骚扰、恐吓、绑架、抄家、拘留、判刑等残酷手段,造成无数家庭悲剧。二零一九年,迫害导致一名法轮功学员死亡,朱显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相关案例详见:
《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昆明钟贤被警察劫持 丈夫寻妻受阻》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31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纪实》
《昆明市东川区三位法轮功学员曾被绑架迫害》
《云南昆明张本君遭绑架 恶警粗暴滞留两日》

2、o 朱家斌(Zhu,jiabin),男,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副局长。负责巡逻防控、警务实战化、反恐怖、国家安全保卫等工作,分管国保大队、永昌派出所、金牛派出所、前卫派出所、杨家地派出所、梁源派出所。

二零一九年,西山区是昆明市迫害最严重的地区,排名第一,有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迫害导致法轮功学员夏梅仙死亡,朱家斌负有直接责任。

相关案例详见:《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犯罪事实》

3、李韬(Li,tao),男,汉族,1969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东川区建设局副局长、区看守所所长、区公安局政工室主任、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副局长;2017年1月任嵩明县副县长、嵩明县公安局局长;2019年5月任昆明市官渡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相关案例详见:
《云南省昆明市肖玉霞、汤文祥夫妇被绑架》
《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魏家碧被绑架》
《云南省嵩明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云南省嵩明县法轮功学员姚会仙遭骚扰》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610恶人威胁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家属》

4、王家凌(Wang,Jialing),男,汉族,1974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中共昆明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指导处处长;2019年4月任嵩明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

明慧网恶人榜编号:E000069629

王家凌此前在昆明市政法委任职,多次参与对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明慧网此前曾报道过。王家凌调任嵩明县任政法委书记,上任后主导对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王家凌是迫害裴滟钫、吴桂仙、苏丽芳、许凤仙、张菊香和董明仙六名法轮功学员的实施者和犯罪者,负有直接责任。

5、杨绍聪(Yang,shaocong),男,汉族,1980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0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副局长,昆明市公安局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局长等职;2019年1月任嵩明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6、李兴隆(Li,xinglong),男,嵩明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国保,2016年8月上任。

7、o 李清峰(Li,qingfeng),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8月参加工作,长期任嵩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2019年8月任嵩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组长。

明慧网恶人榜编号:E000082974

相关案例详见:《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李清峰、杨永健犯罪事实》

8、那云翔(Na,yunxiang),男,彝族,1971年4月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12月参加工作。曾在昆明市西山区法院海口法庭、经济审判庭、棕树营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等部门从事司法办案工作,历任昆明市西山区法院棕树营法庭副庭长、棕树营法庭庭长等职,2015年任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7年1月至今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法院院长。

相关案例详见:《云南嵩明县非法庭审四法轮功学员和另一位好心人》

9、付锡勇(Fu,xiyong),男,汉族,1969年2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官渡区法院副院长(挂职)、禄劝县法院院长等职,2017年3月担任西山区法院院长,2019年6月任昆明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10、杨越(Yang,yue),女,汉族,1979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昆明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西山区法院副院长(挂职)等职,2019年6月任西山区法院院长。

11、吴兆敏(Wu,zhaomin),男,汉族,1972年6月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在昆明市西山区法院海口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等部门从事司法办案工作,历任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等职。现任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12、郭志勇(Guo,zhiyong),男,汉族,1969年12月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在昆明市西山区法院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金碧法庭、刑事审判第一庭、棕树营法庭、执行局等部门从事司法办案工作,历任昆明市西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等职。现任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13、李丽君(Li,lijun),女,汉族,1976年10月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在湖南省祁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城关法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等部门从事司法办案工作。现任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明慧网恶人榜编号:E000106357

相关案例详见:

《昆明三位善良女士被冤判 一人在迫害中离世》

《善心发送明慧年历 昆明妇女再被中共冤判七年》

邓睿(Deng,rui),女,汉族,1975年4月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曾在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黑林铺法庭、福海法庭、棕树营法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等部门从事司法办案工作。现任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明慧网恶人榜编号:E000106089

相关案例详见:《依法信访遭冤判五年 昆明晋宁县李文波上诉》

李俊(Li,jun),男,汉族,1971年6月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长期在西山区检察院公诉部门从事司法办案工作,现任西山区检察院公诉一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相关案例详见:《善心发送明慧年历 昆明妇女再被中共冤判七年》

旷莒丹(Kuang,judan),女,汉族,1984年2月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长期在西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从事司法办案工作,现任西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检察员。

明慧网恶人榜编号:E000106093

相关案例详见:《依法信访遭冤判五年 昆明晋宁县李文波上诉》

七、公检法司系统遭恶报实例

人们说在中国大陆很多人没有信仰,只信两个字:权和钱。所以很多人甚至公检法司人员都没有法律概念和法律观念,在中共的法律观念中,法律是在党之下的。同时在钱的诱惑下,人的法律观念更薄弱了,没有了法律观念就可以无法无天,肆无忌惮了,当然说善恶的报应就更不相信了。但是在这么多年的迫害中,很多公检法司人员却因为这些观念付出了惨重代价。因为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人不治天治,报应真的存在的。那些追随江泽民积极迫害法轮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苏荣、李东生、王立军,下至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警察等,陆续遭恶报。

中共江泽民集团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很多执行迫害命令的各地公检法司人员厄运连连,被查处、判刑,或者非正常死亡……明慧网上的恶报案例早已超过了两万例,至今还在不断的增加。参与迫害者不管官位高低、在职或退休、或早或晚正在不断的遭受各种恶报。

这里略举数例云南、昆明公检法司系统遭恶报的官员实例供参考、警醒。

1、云南省委前书记秦光荣被逮捕

'秦光荣'
秦光荣

2019年10月25日,中共全国人大前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前书记秦光荣以涉嫌“受贿罪”被逮捕。此前5月9日,秦光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被调查。他也是首个“主动投案”的正部级高官。

中共官方通报称,秦光荣被指做两面人;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矿产资源转让;生活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纵容亲属谋取私利;与私企业主沆瀣一气,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等罪名。

秦光荣是江派大员。海外媒体曾广泛报导,秦光荣早年投靠曾庆红、周永康,在曾庆红的关照下从中共云南政法委书记被升任至云南省委书记,并一直在云南向曾庆红、周永康家族输送利益。

秦光荣因积极参与残酷镇压法轮功,成为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

据明慧网报导,秦光荣之所以能在云南省步步高升,是因为靠卖力迫害法轮功,获得江泽民派系的大力支持。

1999年7月22日上午,时任云南省政法委书记的秦光荣传达了中共中央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有关精神”,并操控公检法司在全省开始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当夜,秦光荣协调公检法司一条龙徇私枉法式执法,绑架了全省各地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并抄家。

1999年11月3日上午,秦光荣主持召开了云南省各地州、市领导、大专院校党委书记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共二百多人参加的会议,要求各级组织“统一认识,夺取与法轮功斗争的彻底胜利”。

云南政法委、“610”操控公、检、法、司系统全面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绑架、抄家、监控、剥夺人身自由;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全都遭到国保警察与单位的非法监控看守,被跟踪、盯梢、电话被监听;对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关押、送劳教、判刑等迫害。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秦光荣卸任前,云南有上千名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抄家、关押、强行送“转化班”洗脑迫害;近50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300多人被判刑。至少4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残。

秦光荣以涉嫌“受贿罪”被逮捕,是其参与迫害恶报的开始。

2、云南司法厅副厅长赵立功落马

'赵立功'
赵立功

2019年9月4日,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报导了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立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的消息。

赵立功曾分别在红河州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担任局长3年多和5年多,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赵立功在昆明上任不到2年的时间里,该市就发生了100多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事件,16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2012年2月7日,在赵立功直接参与策划和指挥下,一天之内就有18名由昆明到曲靖陆良县参加当地民众过小年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赵立功在担任红河州公安局局长期间,也积极配合云南省“610”(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机构)迫害法轮功学员。红河州“610”和公安局先后在蒙自市、个旧市举办了“红河个旧市茶山果站洗脑班”和“红河个旧市白云山庄洗脑班”,劫持了全州近200名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

3、云南公检法司系统官员在孙小果案中大量落马、判刑

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发动灭绝人性的迫害以来,公检法司系统直接沦为中共的打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关押、劳教、批捕、构陷、判刑等;中共机关的一些党委书记为捞政治资本积极策划、操控迫害,致使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遭受深重的灾难。

然而,自迫害以来,厄运伴随这些行恶者如影随形。在中共的内斗中,被以违纪和贪腐的名义拿下,实际上也是报应的一种。很多因此落马的各级公检法司官员,基本都是曾参与迫害过法轮功的。

2019年3月,早前曾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复活”成为夜场大佬、并再度涉黑被抓的消息传出,引舆论哗然。此后,中共云南政法系统多名官员因涉该案相继被查,包括云南司法厅前巡视员、原副厅长罗正云,云南高院原专审委委员田波,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昆明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劲松等人。

2019年2月,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副区长、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涂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昆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4月12日,昆明市官渡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昆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2月15日,中共云南省玉溪市中级法院、玉溪市红塔区法院、玉溪市通海县法院以及曲靖市沾益区法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法院、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法院、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法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法院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

◇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云南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云南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田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

◇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杨劲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原副庭长陈超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局长李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原所长郑云晋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环保处原处长王开贵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云南省第一监狱原督察专员贝虎跃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中共整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链条”上,以上人等不同程度参与到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2019年皆因涉嫌“昆明恶霸”孙小果案而落马、被判,实际上是参与迫害遭受了应有的恶报。

结语

二十年来,法轮功学员不顾个人安危,顶着迫害的压力向民众讲清真相,就是让民众看清中共本质,从而远离中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

“天灭中共,在劫难逃”。二零一九年底,武汉市突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如今席卷全球。抵御“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的良方,是选择良善、唾弃中共,获得神佛的护佑。

今天,想提醒所有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这些人间的痛苦和偿还只是开始,若不醒悟和赎罪,更可怕的生命劫难还在后头。真的应该警醒了。请赶快弃恶从善,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释放无辜,将功补过。同时收集“上级”迫害者的证据,将来为自己赎罪,这才是明智的选择,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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