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春波与妻子李凤霞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家中遭绑架和非法抄家,之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已近一年。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于春波、李凤霞夫妇被非法秘密开庭。九月十二、三日左右,第二次被非法庭审,法官说证据不充分,现在判不了,但公检法仍在补充所谓的证据,拒不放人。 目前得知,于春波的老母亲,已病危,需要人照顾大小便。于春波本人身体不好,也曾两次被送往病监医院,现于春波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二看守所,妻子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于春波,原籍榆树市,与妻子李凤霞(未修炼法轮功),在长春市租房居住,以卖早餐为生,供养家中一女儿就读高校。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家中遭绑架和非法抄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 于春波七十岁的父亲在新年来临之际奔走于长春市朝阳区相关公检法各部门,要求释放大儿子于春波及儿媳李凤霞,却均遭到推诿,失望而归。于春波未成年的女儿没有了父母的疼爱,泪眼望双亲回到身边团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于春波、李凤霞夫妇被非法秘密开庭。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法官王亚楠(女)分别非法对于春波和李凤霞,以及李桂玲(女、55岁)和尹君(女、40岁)进行视频开庭,并且不通知家属和律师,不接律师手续,不允许律师上庭辩护,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剥夺公民应该享有的辩护权。 当天每一场庭审,画面黑屏看不到任何图像,只有声音。法官王亚南(女)在简单地叙述了构陷的罪名后,不准法轮功学员进行自我辩护,匆匆几句,就草草收场,全程皆不足五分钟,有如儿戏,中共打着法律之幌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的行径可见一斑。 于春波与弟弟于春海,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修心向善,遭到中共残酷迫害,两人曾被非法劳教,受尽折磨,于春海于二零零七年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二岁。 中共对法轮功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已经持续了二十二年之久,有多少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愿善良的人们持续关注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关注中国大陆所有正在遭受中共迫害的民众,制止迫害!结束迫害! 关于于春波、于春海兄弟俩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长春于春波被送监狱医院 仍面临非法庭审》《长春于春波被送监狱医院 仍面临非法庭审》 、《哥俩遭非法劳教 弟弟被迫害致死 - 吉林省榆树市于春波控告元凶江泽民》等。 附相关单位信息:(区号0431) 朝阳区分局自由大路派出所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明水路6号 邮编 130012 电话 85602099 蔡亮 所长15904411110、85683362 宋平礼 13194371456(办案人)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邮编 130012 电话 88559200 88559394 传真:0431- 88559345 院 长 刘春梅 0431-88559227、17643109189 副院长 陈凤英 17643109111 副院长 董艳 17643109000 副院长 包晓勇 17643109199 立案庭: 庭 长 闫欣17643109107 副庭长 王贵甫15904412675 刑事庭: 法官 曲栋 13596166414、17643109105、0431-88559231 分机号:6231(主审办案法官) 庭长0431-88559355 副庭长王亚南(女)88559354(办案人) 赵若愚0431-88559354、18604450313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 邮编:130012 电话 85377011传真电话85887009 郭立庆 检察长 85303313 张晶 副检察长 17843120005 刘扬 (女)刑事检察部 0431-85887057(办案人) 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5277号(在第二看守所院内) 邮编:130062 办公电话:87975151、87985252、84162707、84162712、84162705、84162701 刘英久:所长 15904403399 江志国:所长 15904415655 王毅洪:副所长15904403329 金宇虹:政委 15904403344 李宝林:政委 84162702 邬江:教导员 15904404633 韩兵 18343093343 科长:徐晶,李杰 长春市第二看守所(男)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5277号 邮编:130062 0431-85802280转8512 0431-87975151 87985252 所长 李宝林 政委 吴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