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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法轮功真相 湖南怀化聂铁梅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怀化市鹤城区法轮功学员聂铁梅遭团结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连续多次被“监视居住”。期间,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区分局、芷江县检察院和法院,先后对她非法起诉和庭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聂铁梅被芷江县法院枉法判决三年。

聂铁梅,女,五十岁,怀化市电业局退休职工。她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身心受益。

传真相 被绑架和“监视居住”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下午五点钟左右,为了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聂铁梅、何秀云、周满高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怀化市府星路告诉民众大法真相时,遭蹲坑的人诬告。

何秀云、聂铁梅、周满高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区分局国保大队长鲁涛、副大队长张华,带着团结派出所一帮警察,绑架到团结派出所。何秀云和聂铁梅被非法抄家。在聂铁梅家,警察没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搜查,抄走一台笔记本电脑、两台打印机,没留下任何扣押清单。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鹤城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张华等到聂铁梅家,告知他们到聂铁梅的丈夫单位去盖了章,给聂铁梅办了“监视居住”手续。聂铁梅被非法监视居住半年,时间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然而,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鹤城分局构陷聂铁梅,并将她非法起诉到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聂铁梅又被鹤城区检察院非法监视居住,时间从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到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鹤城区检察院人员李曼群要聂铁梅签字,聂铁梅拒签,她说:“我没有违法,我签什么字啊?!”李曼群:“有的法轮功人员不签字,还不是被判了刑。”

遭公检法联合构陷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向怀化市芷江县检察院非法起诉,芷江县检察院受理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聂铁梅又被芷江县检察院“监视居住”。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怀化市芷江县检察院以湘芷检一部刑诉[2021]Z105号起诉书向怀化市芷江县法院对聂铁梅提起刑事诉讼。

芷江县法院受理后,由江兴亮担任审判长、陪审员张军、朱小梅组成合议庭。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审判员江兴亮、代理书记员曾媛向聂铁梅发出传票,传唤聂铁梅,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九时零分必须准时到达芷江县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上午,聂铁梅被芷江县法院非法开庭,院方以疫情为由,阻止她亲友旁听,只允许聂铁梅和她的维权律师进入法庭,想去旁听的亲友只好在芷江县法院外静候消息。

法庭上,维权律师做无罪辩护,聂铁梅也进行了自辩。大约两小时左右,非法庭审结束,但未判决。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怀化鹤城区团结派出所几个警察非法闯入聂铁梅家,绑架聂铁梅,并把她非法关押于怀化看守所。第二天,怀化市鹤城区团结派出所警察又非法抄了聂铁梅的家,抢走一台手提电脑,一台打印机和几本眀慧期刊。

非法宣判

一个月后,大约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芷江县法院在怀化看守所对聂铁梅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此前芷江县法院告诉聂铁梅的维权律师只是宣判,不必来参加。据悉,聂铁梅当天被芷江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其它详情未知。

聂铁梅被迫害,从绑架到非法监视居住,从非法起诉再到非法判刑,公检法人员的迫害行为环环相扣、不断加剧,毫无悔改。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地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甚至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国保大队长鲁涛(手机:15807450033)、副大队长张华(手机:15115297777)、团结派出所警察 彭军(手机:13973072713)
鹤城区检察院 李曼群(手机:13517455028)
芷江县检察院:检察官:邹理源、助理检察官:杨宗佳(电话:07456827605)
审判长江兴亮(手机:13574586458)、陪审员张军、朱小梅 、代理书记员曾媛(手机:18175811707)

怀化市芷江县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毛晖13974551666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贤胜13973074222 、龙海华13874554086
办公室电话:0745—6840961
举报电话:0745—6822000(控告申诉室)

怀化市芷江县法院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米久松15874579777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副院长:姚武鸣13607414275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副院长:杨全军13874516132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芳洪13707455132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凡青13974521505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庭庭长:杨刚1397454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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