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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市好教师隋桂兰多次遭迫害的经历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小学教师隋桂兰,二零零五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善待学生,所在班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可是,她却屡遭迫害: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三年。

下面是隋桂兰女士诉述她的经历:

我叫隋桂兰,今年54岁,是鸡西市梨树区小学教师。二零零五年春天,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大法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生命的意义,我内心无比的喜悦!也给我的教学工作带来了根本的变化。《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却屡遭冤狱迫害。

一、善待学生如子

修炼法轮大法前,我对学生发过火,也打过学生。修炼大法后,我明白了每个生命的可贵,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善待,从不伤害孩子。

记的有一个弱智学生,不太听得懂话,成绩不好,影响全班的总成绩。按惯例,对这样的孩子,老师可以跟家长要求给学校写智障证明,那样这个学生的成绩就不算班里的总成绩了。

法轮大法教我为他人着想,我不能为了自己的名利,伤害了孩子脆弱的心灵,我就没有这样做,总是不厌其烦的讲到他听懂为止。

因为我真心待学生,学生们总喜欢围着我,有些孩子管我叫妈妈。都升初中了,孩子们见到我时就跑过来,前呼后拥的挎着我的胳膊走。有个学生家长在外地工作,希望我多关照她的孩子,给我买了价值千元的包,我拒收了。我也更加爱护这些留守儿童。年终考试时,我班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家长跟校长建议表扬、奖励我。

二、坚守信仰遭迫害

二零一二年夏,平岗派出所警察闯到我家,抢走了大法书、电脑和一百多元现金,还诬陷我这个弱女子袭警。把我绑架后,非法劳教一年。我被关押在哈尔滨戒毒所。

回来后,又因我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和说句真话的天赋人权,先后两次被绑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五年春,最高检、最高法出台了“有案必诉,有诉必理”的政策,我依法控告了祸国殃民,毁灭司法人员的江泽民,却被绑架,被非法拘留了五天。这是中华民族的悲哀,大不幸!

三、在监狱遭迫害三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我在梨树区发放真相春联,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遭梨树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在零口供下,我被构陷,被非法判刑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我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四组。

一进监狱,组长周立荣(贪污犯)就逼迫我坐十多厘米高的小板凳。不坐,包夹犯人隋艳波、李桂梅就对我拳打脚踢,辱骂不止。我每天从早四点坐到近半夜,坐了近一年,这种软酷刑把我的臀部都坐坏了;有一次长期站立,腿肿的很粗,脚都黑了,犯人看了都害怕。

中共体罚示意图:长时间罚坐
中共体罚示意图:长时间罚坐

十一月二十七日晚,在狱警的指使下,犯人们为了立功减刑,疯狂的逼迫我写“四书”,放弃信仰,我拒绝。在监控头下,犯人鲍捷、张淑楠、隋艳波、李桂梅拽住我的头发往墙上猛撞,然后把我打倒在地,踩胳膊、摁头、扒裤子、薅头发。犯人鲍捷死命的掐我的大腿,肉都掐下来了。

她们毒打了我一宿,我的脖子不敢动了,地上都是拽掉的头发,全身黑紫色,我险些被她们打死!我要求医治,队长王珊珊说:“监狱的医院是给认罪的人开的,不是给不认罪的人开的。”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快到中国年了,又逼迫我坐小板凳,动一点,就拳打脚踢,三天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也不让上厕所。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我终于走出了这个人间地狱。

修炼法轮大法使我道德回升,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可是,我却屡遭冤狱迫害。这让我想起了窦娥冤,三年大旱,六月飞雪的天惩。如今,对亿万大法徒二十多年的残酷迫害,比窦娥冤千万倍。人不治天治,中共病毒(武汉肺炎)大瘟疫就是天惩,快退党团队,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保命!因为我爱国!更爱可贵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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