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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不配合邪恶”的一点体会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师父讲:“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对于师父讲的这段法,在不同层次中的同修都有不同的认识和做法。最近,我与刚从监狱出来的一些被迫害很严重的同修在一起切磋,交流了一些各自对这一段法的认识和做法。

在黑窝里面,许多大法弟子因为不“转化”、炼功、抗工、不服从狱警的无理要求等而被迫害:穿“紧束衣”、戴镣铐、关禁闭、坐小凳子等。有的因为進狱警办公室不报告,被高压电棍电击;有的因为不喊“警官好”被吊铐……其实每个人遭迫害的程度与自己修炼状态有很大的关系。我认为对师父“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的法要全面的去理解,不应走极端,不要让邪恶钻空子而被加重迫害。

我先后被多次绑架、关押、劳教、判刑,有十多年的时间,都是在黑窝里度过,我多次绝食,抗工,也炼功,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师父讲:“那天我讲佛光普照,礼义圆明,就是说我们身体散射出来的能量能够纠正一切不正确状态。”[2]我的体会是,大法弟子是带有强大的能量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炼功人,遇到问题首先找自己,坚定信师信法,随时保持一颗慈悲的心,祥和的心态。记住大法弟子没有敌人,只有救度众生的使命,一定会得到师父的保护,周围环境也会随之而改变。

一、我只要求能正常修炼

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不久,一天,二十多个警察突然闯進家来,不由分说,就要抄家。我指着要拿师父法像的警察说:“住手!”他停住了。我说:“你们一進门就抄家,得讲道理啊!我犯什么法?”他们说:有人说她的经文是你给的。我说:“你们又凭什么说就是我给的?就是我给的我也没有犯法呀!师父经文是指导修炼的,修炼人有经文也很正常呀!”他们无话可说,最后将书柜里刚复印的几份新经文拿走了,其它的没有动。

他们将我带到一个派出所,二十多个警察轮番的审讯,翻来覆去的问:经文哪里来的?给过谁?我说:“经文是别人给的,我到复印店印的,你们说,有人说她的经文是我给的,你们说是我给的,那就算我给的吧!”他们又问:还给过谁?叫什么名字?我说:“我们大法弟子相互之间都是大姐大哥的称呼,谁知道叫什么名,再说我知道了也不能说呀,我说了,你们又把人家抓起来,我不是教唆你们干坏事了吗?!那我修炼真、善、忍不是白修了。”就这样他们软硬兼施审讯了我两天,我都不断和他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最后,那政保科科长说:你不配合,那我们只有按政策办了。他们叫我上了车,我还以为他们要把我送進看守所,但是,他们把我送回了单位。走时,那政保科科长说:其实我们很需要“叛徒”,但是我们也很恨叛徒,我们很佩服你对自己信仰的坚持。

过了不久,我和妻子一起因为上访,被绑架关押,進看守所第二天,警察找我谈话,我给他讲我们为什么要去上访,上访本来就是公民的权利,但是就因为反映的是法轮功被打压的问题,就被关進来了,警察这不是知法犯法吗?同时也讲了我们一家人修炼法轮功后的身心变化。最后他说:既然進来了,就要守看守所的规矩:一不能炼功,二不能宣传法轮功;三不能教羁押人员炼功。他讲完,我就笑了,他问:“你笑什么?”我说:“我本来就是炼功進来的,不让我炼功那不行吧!那我不是白進来了吗!监所里的那些人都是真正干了坏事的,我告诉他们按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不好?而且对你的监管也有好处啊!”他想了想说:“行!那么你可以炼功,可以教他们怎么做好人,但是不能教他们炼法轮功”。我心想,只要他们敢学,我就敢教。我说:“行!那你跟监所的人讲一讲。”他说,可以!于是他到监所里很严肃的宣布:“你们听好了,法轮功(指我)炼功时,谁都不准去打扰他。还有你们要好好向法轮功学学如何做人。”由于头天我就给牢头讲了法轮功的真相,他还特意给我安排了炼功的地方,后来还领着全监所的人跟我一起炼起了法轮功。

二零一二年,我再次被绑架关押進看守所,警察找我谈话时,我给他讲了法轮功祛病健身,教人向善的修炼体会,和因为坚持修炼上访被关押,离家出走被绑架劳教,给单位写信指出剥夺我的人身自由和退休权利的违法行为就被诬告被判刑。最后,他说:看守所主要负责诉讼过程不出问题,既然進来了,不要违反这里的规矩,我就不会为难你。他知道我進看守所体检时血压很高(看守所本来是拒收的,但是还是被“上级”强迫收進来了),就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我只要求能正常修炼。”他就问:“你什么时候炼功?”我说:“除了每天两个12:00和两个6:00发正念(他以为是炼功),每天坐板时(二零零五年后,看守所规定每天两小时坐在床板上所谓面壁思过),我就打打坐。”他说:“行!”随后他专门去向狱头做了交代,所以早上6:00和晚上12:00时间到时,值班的(看守所被关押人员晚上要轮流值班,警察交代牢头不要安排我值班)都会把我叫醒发正念。

二、我不是来干活的

二零零一年,我被绑架進劳教所,刚到劳教所几天,我被分到一个农田大队干农活。开始我想:大法弟子到什么地方都要做一个好人,所以努力的干活,每天都能提早完成任务。三个月后的一天开大会,大队教导员在大会上表扬我干活认真,不耍奸,别人挖地是挖上锄盖下锄(叫猫盖屎),要大家向我学习等等。散会后我突然悟到:我是来干啥来了?我不是来干活的,我可是来这证实法的。于是,当晚我就准备第二天开始抗工,首先,我写了个抗工声明,同时给包夹讲明了我为什么要抗工的理由,我们一家人就因为坚持信仰就被劳教,在劳教所还被剥夺探视、打电话等权利。同时交代他们,不要听从警察的指使来硬性强迫我出工,这样对他们未来不好。因为平时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讲的多了,他们对我的行为都表示理解和支持。第二天,吃早点集合时我当众念了“抗工声明”,七点钟出工时(农田中队每天早出工,干完活才得收工)我就到大门口警戒线,对带班的警察讲我已经抗工,因为包夹躲得远远的,他也只是劝我不要这样做,会吃亏的,最后也没有强行要我出工。

八点钟警察上班时,队长听说我抗工,气冲冲的把我叫去说: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你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开始我也大声回答说:“这是劳教所,不是我呆的地方,是违法人员在的地方,我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你们还要把我教养成什么人?”他说:不是我把你请来的。我就说:“那么我现在告诉你,我没有违法犯罪,是江泽民把我绑架進来的。”这时我突然意识到,这些警察也是受中共谎言蒙蔽,他们也是受害者。于是我开始用平和的口气对他说:我们俩也没有深仇大恨,我的事你也决定不了,我抗工不是针对你,也不是针对劳教所,我是针对这场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是针对江泽民,你将我的事向上汇报,就没有你的事了。他大概也认为有道理,就到所里汇报去了。过了大约一小时,他回来对我说:不想出工就在四合院里好好休息吧!接着,我们又在一起谈了一个多小时。抗工后,表面上我被单独关押在一个屋子,包夹从三个增加到五个(我只是把他们作为通讯员),实际我的修炼环境更加宽松了,没有人来打扰,我有更多时间背法、炼功、讲真相。

二零零五年,我被非法判刑关押到监狱,大概我只是把坐牢当作是换了一个修炼、讲真相的环境,我还发出要救度这里的众生的一念,我被分配到一个仓库。之前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已经开创了一个好的环境,所以法轮功学员都基本不干活(“转化”的参加干活,可以记功减刑),所以也没有叫我干活,但是我会主动的帮包夹干一些事。大部份时间,我都是以练书法之名,抄法、抄《洪吟》、抄经文,和来仓库的狱警、外协(厂家)人员、服刑人员讲讲真相。监区为了创收,后勤人员,包括牢头都要安排额外包茶叶的任务。

有一天,负责管法轮功学员的狱警来找我谈话,要分配我干活,我问他:凭什么叫我干活?他说:别人都干活,为什么你不干活?我说:“我怎么能和他们一样,他们是犯法進来的,你们要对他们進行劳动改造,而且他们还可以减刑,行动还不受限制,也没有人随时跟着。我是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被抓進来的,现在已经坐牢了,还要派包夹看守着,就是上个厕所都得跟着,还不准与别人讲话,又没有减刑,又不准打电话、不准接见,凭什么还要我干活?再说,你们要把我改造成什么人?”他突然恼羞成怒的问:你到底干不干?我微笑着对他说:“刚才我已经讲了,你要告诉我,凭什么叫我干活。”他一看我这样回答,反而改口说:不干就算了。我见他态度缓和了,就对他说:“其实你没有叫我干活时,我也帮着包夹在干,你叫我干,我是不会干的,我有我的原则。”

三、做事首先为别人着想

师父说:“你老是慈悲的,与人为善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你炼功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2]实践中我体会到,面对周围的一切人,哪怕是迫害你的人,做事都要想想自己的行为对别人有没有什么伤害,如果我们真正按照法的要求,用善念去对待,你周围的一切,包括环境都会因为你的慈悲和善念而改变。

我刚被劫持到监狱时,被“包夹”,就感到很不自在,有被侮辱的感觉,有意不配合,还与“包夹”发生了矛盾。后来,我向内找自己,去掉争斗心,想到他们也是被邪党迫害的生命,于是从心里对他们生出一种怜悯和要救度他们的念头。有机会我就给他们讲真相,同时对他们说,理解他们的处境,但是也告诉他们:我的事、什么事都汇报带来的后果是,狱警只会说你们失职,绝不会来找我的麻烦,希望大家能相安无事。开始我每天的行动,包夹什么都记录,后来每天也仅记录一下作息时间。其实没有人汇报,警察也不会来认真追究,所以我该炼功就炼功,该抄法就抄法,有时狱警来问我每天干什么,包夹就说:在抄“佛经”,其实我主要抄的是大法。

为了避免给“包夹”造成麻烦,我做什么事时都为他们考虑,如我炼功时尽量避开他们,虽然他们不会干涉,但是如果让别人看到会给他们造成心理负担。我自己外出时,我都尽量避开与狱警相遇,不给他们带来麻烦。有一次,我到澡堂洗澡,包夹先走了,我就在澡堂外面等着,有同路的服刑人员,就和他一起走,那服刑人员问我:为什么你自己不单独走。我说:我自己一个人回去,如果让狱警看见,他不会说我,但是一定会去找包夹的麻烦。他感慨的说:你们炼法轮功的都很善良,什么事都会为别人考虑。

我炼第五套神通加持法时,都选在凌晨大家熟睡时,尽量不干扰他人。大多数值夜班的监督岗都明白真相了,他们看到我炼功,都不会干涉。有一天,包夹(派来包夹我的基本都是些牢头)突然给我讲:某某监督岗向他告状说你炼功,但是我对他说,他炼功关你什么事?多管闲事。他并且告诉我此人最喜欢打“小报告”。虽然他没有对我说什么,但是从此我炼功时,如果是那些爱打“小报告”的人值班时,我就选定在他们一个小时巡视一次之间,避免让他们看见,对包夹不利,也避免他们对大法犯罪。

四、大法弟子的慈悲与威严同在

我们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指导我们修炼,对众生要有真诚、善良、忍让和宽容的心态。也就是要有海纳百川,能忍胯下之辱的博大胸怀,但是对邪恶(不是直接对人)也要有一念力可劈山之势,体现大法弟子的威严。

二零零二年,我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时,一次劳教所突然進行清监(敏感日或不定期都会清监)。全部劳教人员集中在球场准备清身时,我见包夹组长跟随队长進了我住的房间(我抗工后被单独关押)。过了一会儿,就见队长拿着一摞纸出来,我一看是我的,就跑过去对他说:这是我的东西,你拿它干什么?他说:这是违禁品,要没收。我说:这是我给各级部门、领导写的申诉信材料底稿,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的,而且也是劳教所规定的我享有的合法权利,怎么成了违禁品呢?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你拿就是违法。他一边说,我说是违禁品就是违禁品,一边就往外走。我就大声说:我要控告你,你得把我的东西保管好,少一张纸都不行。他走了不久又回来了,手里除了拿着我写的东西,还拿了一个文件袋,他和气的说:按你说的,我当着你的面,把你的东西封存起来,帮你保管好,你出所时交还你。说着他将东西放進文件袋,并且用随身带来的一条棉纸、胶水将文件袋口封好。我出劳教所时,他如约把我写的东西归还给了我。

在监狱,警察都把自己作为政府的代表,顶撞他们就是顶撞政府,听他们的话就是听政府的话。狱警找服刑人员谈话时必须蹲军姿,通过武警站岗的地方或者進狱警办公室要报告:“某某犯人通过”、“某某犯人报告”。有的监区还规定,见到狱警,不仅要放下手中物品,垂直立正站好、低头外,还要叫警官好!不叫,就被戴镣处罚(牢头也不例外)。我从另一个监区转到这个监区时,就有人告诉我,某某法轮功学员因为没有叫警官好,被吊铐了半年。我心想:我是大法弟子,是众生得救度的希望,我不能促使这些警察对大法弟子不敬。我见到狱警时,不叫警官好,但是注视着他们,“心生慈悲,面带祥和之意”[3],给他们点一下头,往往这时,狱警也会微笑着向我点点头,我没有因为不叫“警官好”而被责罚过。

在监狱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要佩戴红色的“严管胸牌”,我不戴。有一天,牢头来找我说:监区教导员让我问你为什么不佩戴胸牌。我对他说:我刚来时,你给我胸牌,为了尊重你,我没有当面拒绝。你告诉教导员,因为我是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被绑架進来的,在监狱,我也没有违规,所以我不戴胸牌。后来,教导员来找我谈话,我们没有谈戴胸牌的事,我和他从《红楼梦》中讲到贾宝玉放下功名出家,谈到这场对法轮功的无辜迫害,我们谈的很好,以后他还常常和人讲起我谈到的一些对传统道德问题的一些看法。

我一進监狱,就没有按狱警要我通过警戒线时如何报告,我就喊:大法弟子过!我進办公室也不喊报告,狱警找我谈话时都让我坐凳子,没叫我蹲着。一次过年前,包夹通知我监区长找我,于是我就直接進了办公室,象平常一样问:“监区长找我什么事?”监区长正在和值班警察们喝酒,办公室主任对我说:见监区长也不报告,还没有等他说完,监区长就说:不用。并让我坐,还说:在监区就你可以坐。接着他说:过年了,监区买了一些水果奖励完成任务好的服刑人员,也给你一份。他让办公室主任将一袋水果给了我,我问还有什么事?他说:没了。我说了声谢谢就出来了。

为了讲真相,我有时也会“配合”狱警。二零一二年,我再次被绑架判刑。有一天,分管法轮功的队长又找我谈话(他告诉我:上边要求他们一个月要找谈话一至二次),随后他要我写一个自己的简历给他,我是从来不给警察签什么名,更不会写什么东西的。开始我没有答应,他就反复要求,而且还要求我越详细越好。我想这也是给他讲真相的好机会就答应了。我用了近半月的时间,写了近二万字的《我的修炼路》。文中我详细的阐述了我为什么炼法轮功、为什么坚持炼法轮功、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违反了宪法法律、用刑法第三百条对法轮功定罪判刑是“欲加之罪”以及我因为坚持信仰多次被迫害的情况。有一天,他又来找我谈话,还是老生常谈。我问他,我写的看了没有?他说:还没有。我就说:这是按你的要求,我花了半个月时间写的,等你看了之后,咱们再谈吧!又过了将近一个月,他又找我谈话,一见面我问他:“写的东西看了没有?”他说:看了,而且看了两遍,你写的很好,我非常赞同你的观点。从这次谈话后,他再没有找过我。

二零一零年,我从监狱被释放回家的第二天,派出所警察、610、社区人员七八个人带着礼物到家中“看望”我,谈话间,户籍警要我去派出所办手续(滚手印、签字)、办落户、办新身份证。我告诉他我没有犯什么罪,坐牢本身就是遭迫害,我不去。他说:不办手续就不能办落户、办理身份证。我说:不办就不办,落不落户我都是一个中国公民,而且我还是个大法弟子。过了几个月,有一天,户籍警来电话要我去办落户手续和身份证,我问:有什么条件?他赶快说:没有,公安局领导讲了,你的情况特殊,同意给你落户、办理身份证。第二天,我就到派出所顺利的办妥落户和身份证的有关事项。

我只是按照一个修炼人的要求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但是由于长期不能正常学法、修炼,离师父的要求差距很大,留下了许多遗憾。好在正法还没有结束,只有在这最后的时间里,学好法,向内修自己,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讲好真相,多救众生,兑现自己来时的誓约。

粗浅体悟,不在法上之处,请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著作:《大圆满法》〈二、动作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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