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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说了这句话 司法所不收我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我儿子今年五十多岁,在某大学任教。他虽然没有修炼法轮大法,可是很有正念。儿子说的话把某司法所的负责人呛的直翻白眼,恨的咬牙切齿,但又发不出火来。

我因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中共布下的电子眼监控拍摄到了。之后,我被非法跟踪、非法抄家、绑架等。我一直被迫害到出现高血压、心脏病发作,并伴随着脑梗症状、生活不能自理。

过年前,我又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半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后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看守所以我高危病状,拒收。随后,他们又想把我转送到监狱迫害,监狱又以同样的理由拒收。经过一番折腾,“610”、公安、法院等都怕担责任,只好把我这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暂时送回了家。

回到家后,我抓紧学法、炼功、发正念,病业症状很快消失,我能到菜场买菜了。公安知道了,随即开来警车,两男、两女便衣警察二话不说,将我劫持上车,去往医院给我体检。

经过医生的一番检查,结论是:尚未脱离高危期。于是,他们又把我送回家。之后,每过半个月或二十天,他们就来一次,强制我到医院体检。体检的结论,依然是没有脱离高危期。

第四次到公安指定的医院体检时,要求子女陪同。这样,儿子得以我走到哪儿,他就能搀扶我到哪儿。这次体检的结论仍然是:没有脱离高危期。带头的警察毫无表情的对我们母子说:“法院判了罪。实不相瞒,看守所不收,监狱不收,只能送到街道司法所了。现在就去司法所。”

警车到了司法所,司法所一个看似头头的人也到了。他从带头的警察手中接过卷宗,简单的翻看了一下,便傲慢的问我:“你是罪犯某某某吗?”我说:“请你不要这样说。我是某某某,但我不是罪犯,我没有罪。修炼法轮功做好人,何罪之有?!”

他说:“我郑重的对你讲,现在我是在对你進行入所前的调查,要有问必答,严肃认真。”我说:“这是我生命攸关的大事,绝不含糊,当然严肃认真!”

他说:“你要服从管理,对×教要有一定的认识。限你入所一周之内交出‘三书’……”

我打断了他的话,我说:“法轮功是高德大法,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全世界有上亿人修炼……”他说:“不要再给我宣传这些了。你这样做,会影响你儿子入党、当公务员。连你的孙子、孙女上学、当兵都会受牵连的。”

我儿子立刻质问道:“我为什么要入党、当公务员?”他茫然的问:“那你干什么?”我儿子说:“当工人,七十二行,什么工作不能干?!”我儿子的这句话, 呛的那人直翻白眼,恨的咬牙切齿,但又发不出火来。

他转身把目光落在几个警察身上,说:“看来是没治了。这个人看守所不收,监狱不收,我们司法所也不能收。请你们带走吧!”说完,把那个卷宗又交到了警察的手上,悻悻的扭身走了。

警察又将我们母子俩送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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