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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安县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二~十年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农安县法轮功学员张秀芝、高晓岐、蔡玉英等十人,被绑架、构陷一年多,被非法判刑二至十年,最多被勒索罚款两万。七月二十六日判决书下到看守所:

张秀芝(女、64岁)被冤判十年,高晓岐(女、56岁)被冤判九年,蔡玉英(女、66岁)被冤判九年,吴冬梅(女、50岁)被冤判七年,于姣茹(女、34岁)被冤判六年,单为和被冤判六年,赵秀兰(女、67岁)被冤判五年,孙秀英(女、68岁)被冤判四年,张敬元被冤判二年,孙凤仙(女、65岁)被冤判二年。冯立齐和吕相富的情况待查。

这些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被当地国保公安局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构陷,并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遭吉林省德惠市法院非法庭审。法院不允许家属请的律师上庭,要求家属开没有修炼法轮功的证明才能旁听,而且只允许一名旁听。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长春市农安县非法抓捕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此次非法抓捕行动,是由长春市政法委和农安县政法委共同策划实施的,此前七月一日,长春市政法委书记马延峰亲赴农安县部署非法抓捕行动,七月十三日,农安县政法委、610召开会议落实具体行动方案。

七月十五日清晨,在农安县政法委书记张凯楠、公安局长李兴涛二人的指挥下,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辖区多个派出所统一行动,出动大量警察,开始实施大规模非法抓捕行动。他们如土匪流氓般砸窗撬锁,强闯入室,大肆非法抄家,将法轮功学员家中的书籍、手机、电脑及钱财洗劫一空,同时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姜全德、孙秀英正在熟睡,突然有人敲炕,老俩口在睡梦中睁开眼睛一看,屋里站满了警察。这些警察半夜翻墙进院,直接入室,将已年近七十的老俩口绑架,抢走了大法书籍等物品。饱受中共迫害的姜全德,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仍然被绑架到看守所,于八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

早晨六点多,法轮功学员高晓岐(女)去法轮功学员赵秀兰家,警察正在屋内抢劫,他们直接将高晓歧绑架,并且立刻查到高晓歧的家,从窗户进入楼内,当时高晓歧家中年近九十高龄的老母亲受到惊吓。警察在高晓歧家抢走十几万元的现金。高晓歧在派出所受到刑讯逼供,警察气急败坏打她很多耳光。

七月十六日,被绑架的女法轮功学员赵秀兰(67岁)、孙秀英(68岁)、张秀芝(64岁)、蔡玉英(65岁)、高晓歧(55岁)、任永平(46岁)被送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法轮功学员张敬元、单为和、冯立齐、吕相富被送到德惠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一个月后,又被劫持到农安县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于娇茹在长春第四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后,被劫持到农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十月末,张秀芝、吕相富、冯立齐、董秀辉(已取保候审)4人,被构陷到德惠检察院,办案人滕继坤;孙秀英(被迫害致死的姜全德的妻子)、蔡玉英、于娇茹、单为和四人,也于十月末被构陷到德惠检察院,办案人王志清。赵秀兰、孙凤仙、高晓歧三人,已于11月18日被构陷到德惠市法院,办案人刑事庭庭长王荣富,检察院办案人王志清。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上午九点半,高晓歧(女)、赵秀兰(女)、孙凤仙(女)、蔡玉英(女)、于娇茹(女)、孙秀英(女)、张敬元、单为和八名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吉林省德惠市法院非法开庭。法院不允许家属请的律师上庭,而且只允许一名家属旁听。家属和律师只能在门外趴在门上听,主审法官王荣富恬不知耻地说什么“公开审理”。

八名法轮功学员全部拒绝法院指派的做有罪辩护的律师,要求自己亲属请的正义律师上庭辩护,被法官王荣富拒绝。法轮功学员要求王荣富回避。王荣富讽刺学员没有这样的权力。法轮功学员在庭上据理力争,不认罪不认罚。

下午一点半左右,开庭草草结束,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回农安县看守所。还有后来被非法视频开庭的张秀芝、吕相富、冯立奇、董秀辉(取保候审)。

此前,法轮功学员吴冬梅被非法判刑七年。吴冬梅被绑架时,她丈夫赵大志去世刚十天,警察穿着便衣,闯进吴冬梅家,非法抄家,并强行带走吴冬梅。现家中只有三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大学刚毕业,还没有从失去爸爸的悲痛中走出来,妈妈被绑架枉判。

关于这次绑架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吉林德惠市对八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拒律师辩护》《被关押逾十月 吉林农安县孝女遭非法庭审》《吉林农安11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丈夫被迫害离世 吉林农安县孙秀英被构陷到检察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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