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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二至八年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包括北京画家许那在内的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因发北京的疫情照片给网络媒体,遭中共当局非法拘捕、关押构陷一年多,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非法判刑:

许那,非法枉判八年,勒索罚金二万元;
李宗泽、李立鑫、郑玉洁、郑艳美,都被非法枉判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邓静静、张任飞、刘强、孟庆霞,均被非法枉判四年,勒索罚金八千元;
李佳轩、焦孟娇,被非法枉判二年,勒索罚金四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北京东城区法院非法对他们开庭。五位维权律师,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为许那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要求无罪释放。律师指出,这个公诉人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事实、没有证据来证明她的那些错误定罪,于是就把自己的想象当作事实来说。很多事情都没有事实根据。如,在这些法轮功学员家里抄出的法轮功书籍等等,那是他们自己学法修炼用的,检察官却说是“用于传播而持有”,这是明显的恶意构陷。

这次开庭没有送达传票,仅凭这一点,庭审就立不住脚。律师指出,此次庭审的程序有多处违法,如,不立案就起诉。最初的罪名是“寻衅滋事”,后来改成触犯《刑法》第三百条。如果罪名变了,就要重新立案。作为检察院,如果发现不是原来的罪名,就应该退捕。又如,在检察院阶段,不让律师阅卷,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律师的辩护权利,致使律师们在检察院不能提出有效的辩护。

北京市顺义区法轮功学员许那,一九六八年出生在吉林长春,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现中国传媒大学),职业画家。父亲是文联画家,母亲生前为吉林美院教师。二零零一年七月,许那因收留外地法轮功学员在通州遭北京市国安科绑架,同年十一月在北京房山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北京女子监狱关押期间,许那曾遭受集训队小号严管隔离、酷刑等折磨,被强制盘腿捆绑、不让睡觉洗漱、在雪地里冻、禁止家人探视、软硬兼施、频繁调队等。许那丈夫于宙北京大学毕业,通晓多种语言,音乐人,在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被迫害致死,遗体仍然被冷冻着。

北京昌平区法轮功学员孟庆霞,毕业于中央工艺美院服装系,画家、教师。她工作认真负责,还是所在街道评价极高的好媳妇。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先后多次被绑架到洗脑班、看守所关押迫害,并被非法判刑五年,出狱后长期被骚扰、恐吓、监视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上午,许那在家中作画时,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顺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以及顺义区空港派出所警察协同绑架,第二天警察去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手机、摄像机等私人物品。

当天绑架的还有李宗泽、李立鑫、郑玉洁、郑艳美、邓静静、张任飞、刘强、孟庆霞、李佳轩、焦孟娇等十三人。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东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策划了此次大规模绑架。参与绑架警察的数量是按照每个人十个警察配置的,有数百警察参与了这次大绑架。据称,二零二零年六月,许那等因发“北京疫情”图片给海外媒体大纪元,被北京国安、国保在大纪元网站看见这些照片后,通过监控器记录,看到有许那、李宗泽在监控器下走动,随即采取对他们的跟踪、监控。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许那、李宗泽、李立鑫、邓静静、张任飞、李佳轩、焦梦娇、郑艳美、郑玉洁、孟庆霞、刘强被非法批捕。王宇、付文以取保候审形式放回家。十一月,许那、李宗泽等11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十一月二十一日,东城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至东城区公安分局。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东城区检察院将此案构陷到北京东城区法院。在检察院阶段,律师阅卷权利被限制、阻挡,只准看卷、抄卷,每位律师只给四个小时的阅卷时间。东城区法院也对辩护律师阅卷提出苛刻条件,如:要求十一位当事人的律师须同时到场阅卷;不许对当事人卷宗拷贝、复印和拍照,也不向辩护律师提供光盘、优盘等电子案卷。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非法对上述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律师们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为这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或轻罪辩护,指出此案存在多处的违法之处。

许那的辩护律师指出:“许那的行为系行使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立案、批捕、证物扣押、鉴定等工作存在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适用法律错误”;李宗泽律师称:“本案存在批捕等程序违法”;郑玉洁的律师称:“其拍照的目的不是为了编辑和向境外网站传播”。

李立鑫的辩护律师称:“本案存在侦查程序违法,没有证据证实其实施了拍照、编辑、向他人提供的行为”;张任飞的辩护律师称:“其拍摄疫情期间北京街头照片的行为是为了艺术创作”;李佳轩的辩护律师称:“其练习法轮功是自发的、没有组织”等。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非法枉判许那、李宗泽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二至八年,并勒索罚款;同时没收他们大量个人财物:修炼人必备的大法书籍,还有日常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十四台、手机四十部、硬盘七个、移动硬盘十个、U盘二十九个、照相机、录音笔等。

判决书指控当事人有关报道的行为,正是言论自由是受到《宪法》保护的,他们的行为不在法律指控的范围之内。

判决书对当事人的指控中,污蔑大纪元网站是“×教境外敌对媒体”,并从大纪元网站及从当事人手机、电脑中提取所谓“证据”。这是恶意构陷及拼凑证据。

相关责任人信息
北京东城区法院
地址:住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
电话:010-84190716 ,010-84190716
涉案法官:白崇伟,男,回族,中共邪党党员,电话:84190716
助理法官:王欣,男,中共邪党党员,电话:84190722
助理法官:张若枫
书记员:徐一微

北京东城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0-3号
电话:010-59558830
涉案检察官:张莉,女,1972年10月24日,中共邪党党员, 电话:18911018593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1号院东区国际公寓3号楼A座620室

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七里渠乡豆各庄村645号
邮编:102206
电话:010-80712462、010-84081719
所长:丛健010-84081716

北京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责任警察:
刘澜波,男,中共邪党党员,电话:18668756929
住址:河北省三河市阳光小区西15号楼141号。
北京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责任警察:张素,
北京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责任警察:
吕鸿翔,男,中共邪党党员,电话:13381026885
住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建华北里甲1号楼4单元102室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派出所责任警察:
武惟杨,男,中共邪党党员,电话:18701331280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四区三号楼1506室
北京东城区和平里派出所责任警察:
李晨曦,男,中共邪党党员,电话:5810168125
住址:朝阳区垡头西里三区13楼8门101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派出所警察:徐峰,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派出所警察:佟轩、
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法制办警察:
王子顺:电话:13910258616,胡振鹏。
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法制办警察:胡振鹏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局长:孙鸿博
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局长:朱炳文
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所长 :李军
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派出所所长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派出所所长
北京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所长
孙迺硕,男,中共邪党党员,电话:13601323629
住址:丰台区四方景园3区3楼2门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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