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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童雪升、孙秀丽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童雪升、孙秀丽、张永梅、麦康林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构陷两年多,于二零二二年七月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其中童雪升四年,其他三人二至四年不等。

童雪升,男,三十八岁,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人。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三岁的童雪升在集美轻工业学校读书时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变化巨大,恶习都改了,心胸宽广了,心地善良了,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二十多年来,童雪升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零年,十六岁的童雪升被迫从天津轻工学院退学,并被非法拘留四十天。二零零一年,十七岁的童雪升在儒江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五年,二十一岁时,童雪升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闽西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童雪升、孙秀丽、张永梅、麦康林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和棠下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广州市天河看守所,十月二十九日被天河区公安分局警察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

因“证据不足”,海珠区检察院两次退卷,天河区公安分局警察仍设法构陷,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第三次将童雪升构陷到检察院。

据悉,广州市海珠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非法对法轮功学员童雪升、张秀丽、张永梅、麦康林开庭。具体情况待查。

广州海珠区法院
院长邬耀广,2021年至2022底,任海珠区法院院长;2022年开始任广州市中级法院法官、审委会成员。电话:18126766888、13502400817

法官助理 :020-8300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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