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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修互相介绍对象的一点认识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我是一名青年大法弟子,谈一下我对身边知道的和经历的有关同修之间或给自家小孩介绍对象的一些认识。

一九九九年前的大法小弟子如今都三十岁左右了,很多都结婚了,也有一部份还没有结婚,对于青年大法弟子组建家庭,师父讲法也很明确,人类生命的延续,就是通过这样的形式。但很多时候我们的基点很重要,能明确我们的基点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干扰。

我记得我在几岁的时候,有一个同修阿姨经常带自己家的女儿到我家来学法。她比我小一岁,在一起玩到大。等到我们成年后,双方父母都感觉我们两个很适合,用常人的话就是青梅竹马,我们个人也知道对方是个很好的人,对于我们修炼家庭出来的小孩都很不错。通过亲戚提亲,让我们谈谈,但没几天发现各种矛盾接踵而来,对认识了二十几年的两人来说,都感到对方的问题,一件一件的事情阻挡我们;双方同修长辈也是跟着人心浮动,影响很大,很长时间。最终没能在一起,退到原来的关系后彼此感觉都是很好的。

像我们这样经历的青年同修就有很多对,至今很少听到有很好结果的,还有被同修家长硬撮合结婚后又离婚的都有出现。但到如今,还有不少老同修极力的给自家孩子找同修或同修家小孩介绍对象。当然都知道同修或者同修家小孩比常人道德境界好很多,但是我们的基点是什么,值得我们向内找下。

比如,“学法轮大法的家里都很穷,都找不到对象。”这样的话在我们农村经常听到,无形中对大法造成不好的影响。又比如,说想找个同修或同修家的小孩谈对象,这样互相不干扰,为自己的情找借口,这是不是执著心?

在这最后的正法進程下,我们应该把心放放,不要把心思放到人情上去了。我们同修之间能相互认识,是因法结缘,为了在这末世助师正法、救度世人。和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无关的人情世事,同修之间不要过多的交涉,否则很多带有人情执著的交往,反而带来很多不必要的干扰甚至迫害。

这是个人对这件事的一点认识,和同修交流,如有不对和不全面的地方请同修指正。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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