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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轮功 辽宁凤城公安局多名局长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凤城市公安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频频遭报。早年,原凤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关文超、韩全林都在五十余岁患恶疾死亡,原公安局局长陈世琦、副局长张镇因贪污受贿被判刑十年。近年,又有三名公安局长遭报,他们是凤城公安局长李伟,副局长朱崇明、李楠。

1、公安局长李伟被撤职

二零二一年八、九月份,凤城市内一周左右时间里发生三起杀人案,致使六人死亡,凤城市公安局长李伟被撤职。

李伟自二零一七年任凤城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以来,与凤城政法委、司法系统合伙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致使凤城市37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10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刘家河镇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赫荣珍是一位憨厚老实的农家女,在二零一八年仅因为送人一本真相台历,就遭当地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三十余天,放回家时,原本身体非常健康的赫荣珍被折磨得非常虚弱,回家五天就去世了。

原土门水库幼儿教师、红旗镇六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刘银凤,在二零一八年去集市买鸡蛋的途中被当地警察绑架,凤城公安局李伟纵容属下捏造假证构陷刘银凤,勾结凤城检察院、法院给她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九年中央巡视组在白旗镇镇看见法轮功真相粘贴,李伟等就命人把宝山镇法轮功学员姜凤丽绑架,后姜凤丽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凤城市法轮功学员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在大兴镇给村民送新年台历、年画、福字和真相期刊等资料,被当地610人员和警察绑架,后被李伟指使警察非法抄家、构陷,后鞠世淼被丹东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孙忠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更为甚者,凤城政法委雇佣许多退伍兵(对外称“保安”,给交五险、开工资,供吃住)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并偷偷给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录像,然后交给李伟及其属下等人,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凤城市法轮功学员赫平、戴玉芝就是这些人构陷的,后二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判刑。

凤城本来就是个很穷的县级市,据说欠外债二百多亿元,这些人迫害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钱从哪出?老百姓对此非常反感!

2、公安局副局长朱崇明被开除公职,李楠被判刑

原凤城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崇明,因包庇杀人犯被开除公职。

原凤城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楠,因经济犯罪被判刑。在李楠在出事之前,法轮功学员给他讲过法轮功真相,但李对此不以为然,不同情法轮功学员,并表示中共迫害法轮功是对的。李母对法轮功学员也不善。

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告诉民众法轮大法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佛法,不是中共媒体造假宣传的那样。如果人人都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就不会出现社会上这么多杀人犯罪、贪污腐败的乱象。

古人云: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人做什么事情都得承担,都是给自己做的,做好事得善果,做坏事得恶果。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后,参与迫害的中共高官和各级政府、公检法司人员频频遭报,有的还殃及家人。

附:凤城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部份官员名单:

1、王全文,政法委书记,被自行车撞死;
2、陈世琦,公安局长,被判刑十年;
3、张镇,公安局副局长,被判刑十年;
4、关文超,公安局副局长,脑出血死亡;
5、韩全林,公安分局局长,传染上流行性出血热(俗称“鼠疫”),医治无效死亡;
6、王国强,市委书记、市长,被判刑八年;
7、高俊,市委书记,被判刑十年;
8、丁文波,政法委书记,患肠癌;
9、鞠传杰,凤城法院院长,被判刑七年;
10、钟继恩,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被判刑十八年;
11、董长允,政法委书记,被中纪委调查;
12、石桂萍,凤城市妇联宣传部部长,曾主办”洗脑班“,被面包车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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