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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廖小平遭非法判刑一年半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梅州市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廖小平女士,近期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款一万五千。

廖小平家住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五里亭。在修炼法轮功前,她曾患颈椎腰肩增生、脚奇痒等多种疾病,久治不愈。二零零四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到一个月,身体各种疾病全部消失。

因发真相资料被监控查到,廖小平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上午被当地五洲派出所的三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

据悉,警察在廖小平家中只找到几份法轮功真相单页,遂以此对她进行司法迫害,将她构陷到梅县区法院。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对廖小平进行非法庭审。后对她非法判刑一年半,罚款一万五千。

曾遭非法劳教等迫害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廖小平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绑架、劳教等迫害。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她被西郊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在梅县芹洋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十天后,她又被劫持到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她遭到剥夺睡眠、强迫做奴工等迫害。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廖小平被梅县区公安警察绑架,劫持到蕉岭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据悉,廖小平是被其刚离婚不久的前女婿恶告到梅县区公安而遭绑架的。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上午,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一女性副书记(可能是池利梅)、城北镇综治办人员与一警察共四人闯到廖小平家,打电话把廖小平叫回家后,拿出三张文字资料要廖小平抄写并签名,遭廖小平拒绝。恶人就逼家属抄写,抄完后逼迫廖小平签名并按手印。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及人员:

梅江区政法委:
书记徐甦,13502535202
专职委员、“610”主任邓成华0753-2214935、13823862108(新)、13823899218(旧)

梅江区公安分局:
局长、督察长郑荣丰,13825951131
副局长黄逢浩13823862567,分管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大队长邓立新 13802361161宅2331133
五洲派出所所长徐勤辉,男,1973年6月10日出生,手机13802361252。

梅县区法院:
刑庭副庭长吴文龙13823800298 宅0753-2593656(近几年担任非法审判梅州市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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