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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希斌被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据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消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哈尔滨市市长宋希斌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此前,宋希斌曾经的下属,哈尔滨市原副市长王沿民已被双开。

宋希斌,一九六三年出生,山东蓬莱人,长期在黑龙江省任职。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出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二零零五年六月被任命为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同年十一月,转任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二零零八年二月,升任大兴安岭地委书记;二零一零年二月任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二零一一年二月年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八年一月转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二零一九年八月开始,兼任省总工会主席。

宋希斌在哈尔滨和大兴安岭任职期间,当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一直非常严重,在迫害法轮功方面,黑龙江省在全国一直位居前列,而哈尔滨市又是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人数最多的城市,作为市长、市委副书记、地委书记、副书记,宋希斌难辞其咎。

现就宋希斌任职哈尔滨期间发生的部份迫害案例列举如下: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发起所谓“零点行动”,即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零点之前,公安部门根据掌握的法轮功学员名单上门抓人。在这次非法抓捕行动中,哈尔滨市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其中法轮功学员张盛国、侯英华、肖昆、肖洋等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曾淑玲、刘艳、田庆玲等多人被非法劳教。其中张盛国、侯英华夫妇被非法判九年重刑。

哈尔滨市道里区学员王美芳,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清晨,在中共不法人员蓄谋已久的“零点行动”中,她与丈夫刘景洲再次被绑架,王美芳女士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前进劳教所遭受折磨。二零一三年劳教所要解体了才将她释放回家。身心备受折磨与摧残的她回家时已是满头白发,身形佝偻、颤抖,时常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零一四年一月五日含冤离世。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哈医大三院以“五一”串休为名,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肿瘤医院)重症监护室护士、法轮功学员宋英杰骗到单位,并勾结南岗区辽阳派出所刘威等警察绑架宋英杰。哈尔滨南岗法院于二零一二年九月偷偷开庭,对宋英杰非法判刑八年,宋英杰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法轮功学员赵喜东再次被中共绑架,于二零一二年八月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非法审判,被诬判四年。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赵喜东被劫持到呼兰监狱迫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哈尔滨市道外区法轮功学员赵金香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拘留所(鸭子圈),于二零一三年新年前,被诬判四年刑期,并于二月四日前后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镇法轮功学员谭玉蕊、谭桂英、陈坤被绑架,十二月五日被阿城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阿城区法院通知律师,谭玉蕊被诬判十年,谭桂英被诬判六年,陈坤被诬判四年。

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原平房区东轻厂工程师、法轮功学员李晓霞被新疆派出所绑架。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哈尔滨平房区法院诬判李晓霞三年,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李晓霞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法学员赵云霞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世人构陷后,被公安人员绑架到哈尔滨看守所(鸭子圈),后被冤判四年,非法关押在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阿城区法院对谢金德、蔡淑霞、刘常梅、赵兰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谢金德被诬判五年,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谢金德被劫持到哈尔滨市呼兰监狱迫害。三月二十五日又从呼兰监狱劫持到大庆监狱迫害。刘常梅被绑架关押五个多月、赵兰被诬判三年、蔡淑霞被诬判三年。

二零一三年哈尔滨“三·二九”绑架案中,被绑架的六十一人中就有十四人被非法判重刑、均遭不同程度酷刑迫害。费淑芹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莫志奎、张惠娟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左振岐、吕凤云被非法判刑六年,孙文富、张金库、陈艳、刘凤成、孟凡影、段淑妍被非法判刑五年,姜连英、徐峰、李大朋被非法判三年;

二零一三年十月份,哈尔滨市阿城区法轮功学员王秋霞、刘桂英、赵彩虹等三人被哈尔滨市法院秘密非法开庭,五十七岁的王秋霞被非法判刑八年、刘桂英五年、赵彩虹四年。二零一三年仅哈尔滨一地至少三十一名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炼人被诬判入狱。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哈尔滨市出动了大批警力,协同双城区公安局各个派出所非法抓捕了八十多名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法院非法判刑,刘丽五年,曹启才四年,王文娟四年,高慧玲一年。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哈尔滨市松北分局绑架了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石香云、贾艳玲、宫文义(检察院称另案处理)、包义、魏续旺、孔庆艳、朱凤英、赵熙茹、刘君、任秀英、杨骐骥 、吴樨、张树霞。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哈尔滨市松北区检察院检察员单丹丹,以他们十二人违反所谓的刑法三百条为借口非法起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石香云、朱凤英、赵熙茹、魏续旺、贾艳玲、包义、刘君、任秀英、孔庆艳、吴樨、张树霞、杨骐骥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哈尔滨松北区法院非法判刑和罚款,刑期从一年至八年、罚金从两万至五万不等。

对法轮功学员的羁押意味着善恶颠倒、正邪不分,会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人心荒漠化。把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逮捕关押,会让全社会的民众都迷茫司法机关为什么迫害好人;会进一步摧毁社会的道德价值观。中共多年来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无人性、无理性地残酷迫害,充分展露了中共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黑帮集团,所持有的一切恐怖特性:暴力、绑架、贪婪、欺骗、抢劫、离间、杀戮、荒谬、变态、背弃人伦、践踏法律等等。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理公道自在。那些被中共利用的人又何尝不是受害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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