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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法轮功学员鞠世淼被劫持到锦州监狱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凤城法轮功学员鞠世淼于二零二零年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三年。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他被劫持到盘锦监狱戒毒监区。最近家属得知消息,他已被转到锦州监狱非法关押。

鞠世淼,四十七岁,原辽宁省直信息总台财务人员。他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在生活中处处与人为善,家庭和睦;在工作中任劳任怨,深得领导的器重。

一九九九年中共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鞠世淼曾多次去北京上访,向民众讲真相。他被中共人员骚扰、恐吓、监视监控、绑架、抄家,曾被非法拘留了多次合计三十天,被非法劳教两次合计四年。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八日,丹东市凤城市法轮功学员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在凤城大兴镇,给村民送明慧新年台历、福字和期刊等,被大兴镇政法综治委员宋传刚等人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一月,凤城市凤凰城公安分局警察将鞠世淼构陷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三名法轮功学员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鞠世淼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孙忠琴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佟秀红十一个月,勒索罚款三千元。鞠世淼、孙忠琴提出上诉,后遭丹东市中级法院维持非法原判。

鞠世淼遭迫害详情请见《辽宁凤城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被非法判刑》、《辽宁鞠世淼等被非法起诉 律师要求法院不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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