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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法律反迫害的经历
文/黑龙江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二零二二年新年刚过,我就接到了本地区法院的通知:本区社保分中心告我以“不当得利”领取的退休金要全部退回,并告诉我下周二开庭。我当时懵了,由于不懂法律程序,也没要答辩期(十五天),压力很大。回到家,那心情可想而知了。先请教律师吧,律师说:这个案子根本就不是民事,你就告诉法官;“这不是你受理的范围。”你自己去就行了。

啥是“不当得利”啊?不懂啊!时间又这么紧,只有四天就开庭!这一天压的我透不过气来,心浮气躁的。我想不能这样,我得先稳下来,不要害怕。再说,还有同修,该学法学法,该炼功炼功,该干啥干啥!

每天学法炼功后,我就抓紧时间看“公义论坛”上的相关文章,和同修律师所写的辩护词、诉状。草草总结了一份“辩护词”,心里多少知道些了,心想我就是当庭念也要把它完成了,不给自己太大的压力。这件事来了,不就是通过它给参与的众生一次选择善、恶,生命存留的机会吗。只要我把事实、真相说清楚就行了。至于结果,不执着它,就是他们在选择,我尽力就好了。

开庭前一天,本市疫情爆发,全市做核酸检测,暂不开庭了。就这样我有了充分的准备时间,看相关的法律条款及公义论坛上的指导,和同修律师写的诉状,上诉状及补充材料。最后总结出一份较满意的“答辩词”并能熟记在心。

一个月后开庭了,我参加晨炼,发正念,学法后去到法庭,一点都不紧张,心态很稳,好像胸有成竹一般,堂堂正正的坐在法庭上,心想这个法庭我是主角,在庭上对答如流,利用法律反迫害,提醒在场人员应依法行事,做出正确的选择,以免将来被追责,殃及家人。在场的人都默不作声。在师父的加持下,我发挥超常。

在此,我想告诉面临此类问题的同修,不要害怕,不要打怵,不要给自己压力。社保中心依据的就是那两个文件:黑龙江劳社厅2001(8号)和2001(44号),它违反了上位法——社会保险法。它本身连规范性文件都算不上,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应。我们是依法领取的养老金,这是我们的个人财产。法律法规里没有规定服刑期间不得享受调资和不能领取养老金。所以社保的追缴返还和降低我们(被非法判刑)服刑期间的养老金是违法的。我们有理有据的把它说清楚,表达清楚就足矣了。做我们该做的,讲真相是我们的责任。

希望有此类情况的同修都能行动起来,利用法律反迫害,维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讲真相救众生。

当日前一篇文章: 随时随地讲真相
当日后一篇文章: 发表严正声明后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