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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王雪祯被枉判四年入狱 现胸、腰椎骨病严重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王雪祯女士因修炼法轮大法,传播法轮大法好的真相,七十六岁时被广州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入广东省女子监狱。现已近七十八岁,王雪祯被诊断高血压、胸及腰椎体陈旧性压缩骨病以及腰椎退行性骨关节病,仍被关在冤狱中,正在接受治疗。

王雪祯
王雪祯

王雪祯,一九四四年九月出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退休员工。

二零一九年四月,广州地铁西塱站出现真相WIFI信号,广州万联顾问有限公司练家伟到地铁黄沙站派出所恶告。黄沙站派出所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非法立案,七月九日、十日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绑架九名法轮功学员,王雪祯和儿子马民庆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被绑架,其他七位是:林作英(女,八十岁)、谭初英(女,七十六岁)、吴丽娟(女,七十五岁)、梁惠婵(女,七十五岁)、曾加庚(男,七十七岁)、张惠(女,七十四岁)、杨志刚(女,六十九岁),都被非法关押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王雪祯被广州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同年十月初,被构陷到广州市检察院,十月中旬,构陷案被转到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十一月上旬,她被构陷到广州市海珠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海珠区法院对王雪祯非法庭审,她的家人没有得到通知,因此没有家人参加旁听。王雪祯拒绝了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师,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她说,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世界需要真、善、忍。王雪祯说,自己没有看到过起诉书,抄家时,自己也没有在场,不知为什么被起诉。她也不会说普通话,自己的权益完全没有得到保障。

二零二零年六月份之后,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王雪祯腰部剧烈疼痛,行动困难,严重时只能爬行。二零二零年十月份开始,王雪祯完全无法站立。

二零二零年八月初律师会见时,王雪祯反映:自六月份以来,她的腰部剧烈疼痛,行动困难,严重时只能爬行。王雪祯曾找海珠区看守所要求治疗,但看守所医生声称是老年病,没有给予任何治疗。

二零二零年十月底,知情人善意告诉家属:王雪祯被看守所“定位”,导致身体长期扭曲,无法恢复正常,终日需卧床,无法正常站立行走。看守所也虚伪的告知家属要家属多关心老人。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时年七十六周岁的王雪祯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王雪祯坐在轮椅上,讲述着自己为何要修炼法轮功,以及修炼法轮功后自己身体健康的变化,但法官陈澎不让王雪祯讲述。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家属收到广东省女子监狱病情告知书,经监狱医院诊断,王雪祯患有:1、高血压(三级);2、胸十二椎体及腰一、二椎体陈旧性压缩骨病;3、腰椎退行性骨关节病,现在在接受治疗。

王雪祯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退休员工,退休时,身体健康状况很差。一九九七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逐渐恢复了健康,人也变的更加善良。

可如今,在近八旬高龄,因为信仰法轮大法,遭中共冤狱迫害,身体被迫害如此严重,家人十分担忧她的身体状况。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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